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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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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2 07:51: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今天在德國在台協會上看到財力擔保有分個人跟父母擔保的,可是給父母擔保好像比較麻煩= =?
然後又看到存款要在戶頭起碼3個月?! 不管是誰的財力擔保都要3個月嗎? 如果不到會不會沒辦法申請簽證??
bosm117
發表於 2008-10-2 11:52:34 | 顯示全部樓層
依照規定應該是不管自己負擔或者由父母擔保,那筆足夠的錢都要在戶頭裡至少三個月以上.

我想是因為他們怕那筆錢是先從別人那借來的,而你實際上沒有經濟能力在德國生活.

所以請早點準備好.
發表於 2008-10-2 16:59:44 | 顯示全部樓層
基本上,財力證明的三個月要求,無論是本人的戶頭或是父母擔保用的帳戶都是要三個月的!
不到三個月的情形可不可以申請呢?....我申請了...
我說一下我的情形,你可以參考看看,但是每個人可能碰到的狀況和要求會不大一樣吧!
我的身份及申請項目:
(1)申請c類單純語言進修簽證(感覺這一類比較好辦下來耶!)
(2)上班族
(3)簽證申請時,附一個留職停薪的證明(內容是自己英文寫一寫,請老闆簽名及人事蓋大小章)
(4)申請前往地點:法蘭克福
(5)其它:我的文件準備很齊,動機信理由寫的算完整
(6)從我開始找學校到辦證,只用了兩週時間,一直到開始準備簽證才發現財力證明的限制
我的情形:
(1)我的錢基本上隨時是在投資狀態,沒有放一筆錢超過30萬又超過三個月的,
(2)我之前偶爾(非常少)會買一兩百歐存在外匯帳戶,但是真得很少錢在裡面
(3)我的直系血親(就是老爸老媽)沒有在台灣,要辦擔保證明比麻煩還麻煩!
我的處理方式:
(1)我打了很多次電話給在台協會,基本上都是同一個小姐接的,都說一定要三個月以上
(2)有一次我已經在問國外辦擔保證明的情形,是另一位小姐接的(應該是主管),我說明我的情形,並告知很難請父母辦好擔保還把存摺寄過來台灣給他們看,詢問是否可以用外匯戶頭做財力證明,但是目前沒有達30萬且三個月的標準,但是之後(在申請前)金額會達標準,那小姐告知可以試看看!
(3)因為很不放心且忘了記下那位小姐的名字,所以隔幾天又打電話確認,換成原本的小姐,我再次詢問用外匯戶頭及不達標準的財力證明是否可行;他說還是要三個月才行,我表明前幾天打電話詢問,另一位小姐表示可行喔!他就說可能是他主管,他問一下!
後來他說:可以拿過來送件看看!
(4)我在辦件的前一週換了歐元存進外匯帳戶,金額比7200歐元(當時的條件是7200歐)多一些些
(5)辦簽證當天去申請了財力證明(台灣的外匯財力證明只能開美元單位)且財力證明只會證明到前一工作日的帳戶結餘,並且不會標明錢放多久了!我還是有刷過存摺後準備兩份影本做為辦簽證的文件喔!
(6)最後,小姐只收我的財力證明(超棒的...因為我的時間不足三個月的問題就不存在了),原因是他看不懂我的外匯存摺究竟結餘多少錢!(因為我有時買歐元,有時買美元,有時買英鎊,不過最後幾筆都是歐元!)
ps.我6/17送件,7/3被通知可以取件了!(超快的!)

一、如果可以照規定走,依規定走比較保險!
二、真得沒辦法依規定走,就問在台協會最快!他們真得挺友善的!
三、我當時是覺得既然規定的原因可能是怕我只是臨時週轉現金存入,那我存歐元應該會好一點,至少比較不會被認為是週轉金!
四、我當時去辦時,因為不符規定,心裡已經做好最壞打算---被退件~等三個月再辦或是把錢留在國內用就好(不去了)!
五、如果真要用外匯戶頭,請記得不是只買一種貨幣!(這是最下策....因為也許是我幸運了點~~還是依規定的好!)

bosm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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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wang0610 + 1 感謝分享
chanel71730 + 1 謝謝你喔!!!
mmarta + 1 有前途有前途!(但我沒分了) ...
wang.hurh + 10 真的是超熱心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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