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台灣同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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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上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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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2-20 19:20: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三月要回台灣一趟,
來的時候會帶一些補給品。
聽說今年海關行李上稅規定很嚴,
不知道有沒有人比較了解,可以解惑以及提供避稅撇步的?

肛溫!!
發表於 2007-2-20 19:24:1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kuo 於 2007-2-20 19:20 發表
三月要回台灣一趟,
來的時候會帶一些補給品。
聽說今年海關行李上稅規定很嚴,
不知道有沒有人比較了解,可以解惑以及提供避稅撇步的?

肛溫!!


好啦好啦~我來po了,被你點名............

肉類的食品是確定不能帶的.譬如牛肉乾等等這些都是違禁品.中藥也是有規定不能帶的..

如果需要攜帶食品必須是為開封過的處理過的食品,不能是農產品.

另外如果是個人用品類,整個歐盟國家你都不能帶超過上限175歐(約合美金200左右)價值的物品進來.所以如果要帶東西進來一定要記得帶收據,因為海關要查你的時候不是憑你說的來相信你,而是白紙黑字....如果是他人致贈的物品,我沒有記錯的話是40歐元上限(但是咖啡不在此範圍內,另有規定可是我不知道是什麼).但是這個部分我比較沒有那麼確定.....

還有想到其他的話我會上來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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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2-20 19:37:42 | 顯示全部樓層
以下資料取自德國在台協會,網址在這裡

海關規定

自西元二○○三年一月一日起,奶、肉等相關製品禁止從台灣攜入歐盟國家。

嬰兒及因醫療因素所需之食物製品則不在限制範圍內,但須在未拆封之情況下,才允許攜帶入境。


下列物品若為私人用途、家用或為禮物可免稅帶進德國:

香煙-十七歲以上才可攜帶:

200支香煙或100支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250公克菸草、或是上述香菸製品按比例之組合。

-十七歲以上才可攜帶:

含酒精成份22%以上之酒類1公升或

酒精成份80%以上之烈酒1公升或

酒精成份不超過22%的開胃酒、蘭姆酒、清酒或類似之酒品2公或

氣泡酒或甜酒或上述酒類製品按照比例之組合2公升和

非氣泡酒2公升。

咖啡-十五歲以上才可攜帶:

500公克咖啡或

200公克咖啡粹取物或濃縮或咖啡濃縮粹取物製品。

香精及香水-

50公克香精和0.25升香水。

藥品─ 個人旅行所須藥品藥量。

其它物品─ 除了鍍金及合成金之外,物品總價不得超過350馬克。其它相關資訊,如禁止及限制進口的麻醉藥物、武器及爆裂物品、保育類動植物等請洽海關行政單位及德國財政部。


瀕臨絕種動植物輸入

許多的動、植物已在商機引領下有瀕臨絕種的危機。有鑑於此,為了保護瀕臨滅種的動植物,西元1973年華盛頓公約因應而生,日前已有超過150國家加入此公約,華盛頓公約之內容亦自西元1976年起於德國生效。

若您預計攜帶瀕臨絕種動植物進入德國,請您務必依照下列網站內容進行所有相關程序:
http://www.bmelv.de/cln_044/nn_757140/EN/08AnimalWelfare/NewRulesPetAnimals.html__nnn=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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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2-20 19:43:51 | 顯示全部樓層
歐盟的規定, 肉類不能帶進來, 魚類(1公斤以下)可以
蔬菜水果可以(似乎是2公斤, 不太確定), 但是馬鈴薯不行(誰會帶馬鈴薯來呀?!)
雖說如此, 牛肉豬肉的料理包(鋁箔包裝)的又可以
曾經帶過電腦用品回台灣維修後又帶回德國, 如果東西很新的話,記得帶維修的證明
如果有昂貴電子用品, 就不知道能不能用這招假裝維修過關了,當然,包裝記得要全部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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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urh + 1 魚類可以啊!?那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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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2-20 21:17:2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iffany 於 2007-2-20 19:43 發表
歐盟的規定, 肉類不能帶進來, 魚類(1公斤以下)可以
蔬菜水果可以(似乎是2公斤, 不太確定), 但是馬鈴薯不行(誰會帶馬鈴薯來呀?!)
雖說如此, 牛肉豬肉的料理包(鋁箔包裝)的又可以
曾經帶過電腦用品回台灣維修後 ...


耶!

所以,魚鬆是可以的了喔!?:sL829WG:

[ 本帖最後由 wang.hurh 於 2007-2-20 21: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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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fany + 1 魚鬆我用包裹寄來,被拆開檢查,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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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2-20 21:39:0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帶過三台 NB

帶過 一箱 阿薩姆奶茶

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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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ongti + 1 一箱阿薩姆奶茶.............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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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2-20 23:47: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uck 於 2007-2-20 21:39 發表
我帶過三台 NB

帶過 一箱 阿薩姆奶茶

帶過.....


天阿...3台NB....

話說...  第一次來這裡唸書時, 帶了台NB
然後每年回台灣都會帶著他回去小小維修再帶回德國
不過很不幸的
去年年底(12月31號)回德國時
在海關被檢查  
我從沒有遇過在法蘭克福機場出關時被檢查
但是他沒有所有行李都檢查  他很隨性
就問我這帶子裡什麼東西  打開來看看
然後書包內什麼東西  打開來看看
結果書包一打開看到數位相機  當然是沒有包裝的阿
(一般自用的  在台灣早試用過)
然後他就問我多少錢  當下我跟他說這是我媽給我的禮物
他又問可是大概多少錢   我就隨便說200歐元
他就問我: 那有沒有收據    我就說: 沒有
他就跟我說: 這樣上稅       我就說: 阿, 為什麼 (不過真的是從不知道說有這些規定)
他跟我說: 你拿這簽證, 所帶的東西 所有價值不能超過175歐元
                就算你那些餅乾等全部東西加起來都不成超過
                (他講食品餅乾, 因為我手提一盒大紅帽禮盒)
然後不管我怎麼說那是個人用品等等, 他就是要上稅
13,5%的稅所以很幸運的在12月31號繳了 27歐元
他還跟我說  在那繳只要27歐元, 出去後加上罰款會變成54歐元

最後, 繳完錢後他有開張單給我, 並且說, 下次出德國再進入時
如果我帶這相機就要帶著這張稅單一起走, 才不會再次被上稅

然後, 所有在場的海關人員都跟我說 新年快樂
我就這樣出關了....

不幸中的大幸是  我身上背了一台NB沒被看到 (新的)
說不定他有放我水啦.... 不然我背著他大搖大擺的走  不可能沒看見

然後我就覺得很倒楣, 因為從來沒碰過

但是三星期後得知.... 學校裡有大陸同學回德國在法蘭克福海關  
被查NB然後他們老實的講價錢...上稅一百多歐元

所以, 大家還是小心點... 或許現在真的抓的比較緊

之前來德國時, 有時候出關根本沒人站在那, 現在都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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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2-20 23:52:34 | 顯示全部樓層
我遇過一次


海關人員跑去休息

我在外面站了 10 分鐘

都沒人想理我

我只好大搖大擺的入境
發表於 2007-2-21 00:09:13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那種攜帶物品價格之限制總額度實在是太低了,
很多觀光客都會帶個手機、照相機、筆記電腦、隨身聽,
品質好一點的,就算是舊貨,
加一加說不定都要一千歐元以上。
這種也要扣稅,實在是很沒天良。

不過......
我聽來德國參加商展的台商說,
入關時攜帶的物品雖會被扣稅,
只要下次出關時把貨帶回去,
就可以辦理退稅。
實情如何,我還不清楚。
發表於 2007-2-21 00:11:1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prache 於 2007-2-21 00:09 發表
現在那種攜帶物品價格之限制總額度實在是太低了,
很多觀光客都會帶個手機、照相機、筆記電腦、隨身聽,
品質好一點的,就算是舊貨,
加一加說不定都要一千歐元以上。
這種也要扣稅,實在是很沒天良。

不 ...


展品是免稅

在入關時 會申報
發表於 2007-2-21 00:26:5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uck 於 2007-2-20 23:52 發表
我遇過一次


海關人員跑去休息

我在外面站了 10 分鐘

都沒人想理我

我只好大搖大擺的入境


我進德國時 根本沒有關卡

害我覺得是不是走錯了

發表於 2007-2-21 05:21:2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uck 於 2007-2-21 00:11 發表


展品是免稅

在入關時 會申報


但是來幾箱要走幾箱,不然留在德國當地的(少帶回去的)都要繳稅....
發表於 2007-2-21 09:21:38 | 顯示全部樓層
之前從法藍克福進關時都沒有被查過,所以就很放肆的帶著一堆零食,
去年四月過來時,不知道是例行檢查還是發生什麼事情,
我的三大箱行李全部都被打開來檢查,
一樣一樣的看,吃的東西一大堆,他們就一樣一樣的問,
凡是有用英文寫上“雞“或是包裝上畫有雞的圖案的泡麵都被沒收了,
雖然說不能帶食物,但泡麵也算嗎?

我這個問題好像有點蠢....

[ 本帖最後由 perlemei 於 2007-2-21 09:23 編輯 ]
發表於 2007-2-21 09:31:1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erlemei 於 2007-2-21 09:21 發表
之前從法藍克福進關時都沒有被查過,所以就很放肆的帶著一堆零食,
去年四月過來時,不知道是例行檢查還是發生什麼事情,
我的三大箱行李全部都被打開來檢查,
一樣一樣的看,吃的東西一大堆,他們就一樣一樣 ...


應該跟禽流感有關係....
發表於 2007-2-21 11:45:16 | 顯示全部樓層
Sprache之前那篇文章,是Zollamt網頁上公告的翻譯版本,原文見此

在Zollamt的網頁上還有一些補充說明,翻譯如下:

1.對於一趟旅行的定義為:離開國境旅行遊玩後,重新回到自己本國(在此為德國)的住所。所以無論你一次旅行中去過多少國家,175歐元的免稅額度並不因此增加。好比說,我們從台灣回德國途中,到了第三地(假設日本)遊玩;並不能因此宣稱說:因為我連續到兩個國家旅行,所以額度應該是175*2。
網頁上有個很賤的例子:假如我開車到瑞士玩,先開車回到德國邊境後,在徒步過邊境到瑞士的某購物商場買東西。結果我這次購買的物品金額,加上我原本之前在瑞士購買放在車上物品的金額,超過規定的175歐元;那麼我必須繳稅,因為我尚未回到德國的住所,所以仍算作是一趟旅行。

2.對邊境地區的居民(15 km)另有特殊規定,詳請請見

3.物品之價值,以購買國原價加上購買國當地之Mehrwertsteur後為準(即發票上課稅後之價錢)

4.免稅金額並不能因為你是多人旅行而增加。好比說:一對夫妻到瑞士買了一台320歐元的CD-Player,免稅額度並不能因此變成350歐元,因為CD-Player是不能分割的。但是如果一對夫妻在瑞士買了4支單價各為80歐元的椅子,他們卻不用繳交關稅;因為他們可以宣稱說,他們各自買了兩把椅子。

5.以上面那個CD-Player為例,他們所需繳的稅額並不是以超過的金額(320-175)來計算,而是以物品本身的價值(320歐元)來計算

我的建議是:如果想買一些小型電子用品,可以直接在台灣或日本的網路商店購買,請他們寄過來。這種方式的好處是:有經驗的店家會在收據上把價錢寫的比較低(有的時後甚至低很多);且以郵寄的方式過海關,就像抽樂透一樣,不是每次都會被檢查到。

[ 本帖最後由 gustavko 於 2007-2-21 11: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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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2-21 11:55:39 | 顯示全部樓層
另外,如果有關稅方面的問題的話,也可以直接寫email到Zollamt去問。

我之前寫過一次,回答的非常詳細而且迅速。非常值得推薦。
發表於 2007-2-21 12:02: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去年我也有補繳稅外加罰款的經驗,

基本上我帶了一台新買 Giant(NTS 7600)、20 吋液晶螢幕跟離離扣扣的電子產品( NTS 10000),

想說腳踏車我在台灣有騎過算是舊品,

在找到腳踏車後想大搖大擺從免稅關口出去,

就被另一個報稅關口的人叫過去。

所先她要求打開我的背包檢查,

離離扣扣的電子產品被發現,

當然醒目的腳踏車及螢幕不在話下。

還好我在台灣已有準備 Rechnung or Quittung,

算是好心的關稅人員跟我說,

NTS 10000 20 吋液晶螢幕跟離離扣扣的電子產品就以 175 歐以下名目不扣稅,

但是要扣腳踏車的,

雖然有聲明在台灣已經騎過,

但是因為購買日期只有兩個星期也算是新品,

便以 13.5 % 稅率計算,

我以腳踏車的尾款發票 5600 給官員,

所以我必須繳交 17.5 歐的關稅,

但是因為沒有事先申報,

必需在繳交一倍的罰款 17.5 歐。

算是只被追繳 35 歐,

不然嚴格算起來我必須繳 65 歐。

結論是,

如果將帶會被扣稅的商品,

請將發票帶上,

減少繳稅時的爭議。
發表於 2007-3-19 16:25:2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iongti 於 2007-2-21 12:02 發表
去年我也有補繳稅外加罰款的經驗,

基本上我帶了一台新買 Giant(NTS 7600)、20 吋液晶螢幕跟離離扣扣的電子產品( NTS 10000),

想說腳踏車我在台灣有騎過算是舊品,

在找到腳踏車後想大搖大擺從免稅關 ...

如果將帶會被扣稅的商品,

請將發票帶上,

減少繳稅時的爭議。




這次回德國也想把整台PC+機殼+22吋液晶螢幕搬回去.........

總值約 NT40000.........

請問這樣的話是不是只要有發票就不會被扣稅啊??
發表於 2007-3-19 17:06:3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iakoko 於 2007-3-19 16:25 發表




這次回德國也想把整台PC+機殼+22吋液晶螢幕搬回去.........

總值約 NT40000.........

請問這樣的話是不是只要有發票就不會被扣稅啊??


理論上只有 175 歐的免稅額,
所以基本上是要報稅 13.5 %。(以發票為準,海關會自行換算)
如果沒有主動報稅,
經海關盤檢後,會再加一倍的罰金。
除非是已經再台灣使用一陣子(半年以上的樣子),
則可以視為舊品(也是需要發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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