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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20 07: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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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LIMPBITZKIT 於 2009-4-19 20:53 發表 
真的受不了就應該要去講,甚至跟對方說在這麼吵就報警
德國式的直來直往,這時候就應該要學起來用了。
第一次住的地方隔音濫到爆,樓上的大人小孩又似乎都不用睡覺的,
不是走路聲音很大就是小孩在跑來跑去,好幾次都想衝上 ...
我很贊同!
是的!
在德國, 你不懂得/不敢/ 不想去爭取自己的權利
別人不一定會幫你, 不一定會同情你,
反而大多數的人會覺得是自己不維護自己的權益
相對的
只要適當的表達出來
大多數人也會理性的對待的!
如同馬它寫到: 有沒有請教房東?
可以請房東出面
這種鄰居間的的關係很微妙, 但是, 不維護自己的權益, 對方不一定知道(例如這個例子, 對方不一定知道有吵到人)
希望可以順利的解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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