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學歷條件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其因退(休)學未能取得畢業證書者,撤銷本次服一般替代役資格。
五、國外學歷條件申請經核定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應於入營梯次前2個月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俟體位判定後依籤號順序分梯次徵集服役;逾本次申請返國最後期限(97年1月31日)未歸者,撤銷本次服一般替代役資格。
六、國外學歷役男申請單一役別單一需用機關一覽表
入營時段:
1.第一時段:96年7∼12月。
2.第二時段:97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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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安類
| 警察役(社區巡守)
| 內政部(警政署)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畢業者。
3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高中畢業者。
備註:符合前開規定條件者,按31.32項順序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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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役
| 內政部(消防署)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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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役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地方處)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英語系國家大學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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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社會司)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英語系國家大學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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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役
| 環境保育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畢業者。
3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專畢業者。
備註:符合前開規定條件者,按31,32順序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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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維護
| 經濟部(水利署)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測量工程、結構工程、環境工程、地質、農業工程、水土保持、機械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學類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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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服務役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林業學類、植物病蟲害學類、園藝學類、生態與環境教育研究所、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自然學類、觀光事務學類、休閒(與遊憩)管理系、民族語言與傳播學系、行銷管理系、景觀設計學類、(交通)運輸工程(管理)學系、資訊學類、英語系、日語系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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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服務役
| 教育部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英語系國家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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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外學歷條件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分發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擔任輔助英語教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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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役
| 行政院衛生署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醫學類、公共衛生學類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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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專長條件服醫療役之役男,優先分發山地、離島、偏遠地區之衛生局(所)署立醫院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服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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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服務役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畢業者。
3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專畢業者。
備註:符合前開規定條件者,按31,32順序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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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役
| 司法院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英、日、德語系國家大學法律學系畢業者。
3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畢業者。
備註:符合前開規定條件者,按31,32順序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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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英、日、德語系國家大學法律學系畢業者。
3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畢業者。
備註:符合前開規定條件者,按31,32順序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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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英、日、德語系國家大學法律學系畢業者。
3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英、日、德語系國家大學畢業者。
備註:符合前開規定條件者,按31,32順序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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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役
| 外交部(國內單位)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研究所畢業,取得博士學位者。
3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
33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備註:符合前開規定條件者,按31,32,33順序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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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服務役
| 內政部(營建署)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英、日、韓語系國家大學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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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
| |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英、日、韓語系國家大學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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