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22論壇好文資料庫建置計畫徵文活動:科系專刊「德國法學碩士(LL.M.)就讀心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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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廷根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學程(LL.M.)介紹
詹朝欽* 火車駛入車站,映入眼簾的站牌告示,除了清楚地寫著哥廷根,更在其下註
記了標語:「造就知識的城市(Stadt, die Wissen schafft)」。在此,城市即大學,大 學亦即城市。擁有 285 年歷史的哥廷根大學,不只是德國的學術中心之一,更因 為 1837 年抗議漢諾威國王廢除憲法而遭學校開除的七賢人(Göttinger Sieben),而 著名於德國憲政主義之發展。
哥廷根大學創立於歐洲啟蒙運動時期,其法學院可謂是北德的法學重鎮,於 法學理論、於政治實踐多有貢獻,18 世紀以政論學(Publizistik)聞名,盱衡歷史以 為理性自然法之依據而為王室批判之基礎,更為 19 世紀著名的歷史法學派 (Historische Rechtsschule)奠定基礎。Von Jhering 在此提出締約上過失之法學概念, 影響民法理論迄今,更是自不待言。
除德國法律人之養成外,哥廷根大學一直都吸引著各地留學生負笈前來;然 而,有鑒於各國法學教育多有不同,遂設計了德國法學碩士學程(Master of Laws, LL.M.),以為法學士到法學博士的銜接。近年來,因應智慧財產權議題的蓬勃發 展,另外開設了以此為專題的法學碩士學程(LL.M.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aw, LIPIT)。宥限於篇幅,以下僅介紹前者。
概述
目前未知 LL.M.學程招生的名額限制,原則上未見滿編,應無面對競爭之困 擾。表訂的修業年限為二學期,但考量到德國大學評分歸屬於個別授課教師而無 統一的時程規定,實際上多數學生須註冊到第三學期,始見畢業可能。學程共需 歐洲學分互認體系下的 60 學分 (ECTS)——相應於台灣即 30 學分——其中包含 專業領域 33 學分、選修領域 6 學分,以及碩士論文 21 學分。
哥廷根大學法學院為國家考試學程第五學期後開設的主修領域 (Schwerpunkt)共計九項:法的歷史和哲學基礎、公私經濟法、民法與民事訴訟、 公私媒體法、國際與歐洲公法、犯罪學、勞社法、醫療法、公法。LL.M.學生亦 可參與各領域的任何課程,包括演講課、討論課與研討班。
*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院博士候選人。
申請
申請條件為外國大學畢業、需修讀至少 8 個學期且獲得 240 學分——於台灣 即 120 學分——的法學課目,內容不限專門領域,只要課程名稱足以看出與法律 有關即可。由於本學程屬於全德文授課,德語要求之標準在於 DSH-2 或相應之 Daf 4x4 等,始得註冊。冬、夏季學籍皆有招生,申請期間分別為 04/15(當年度 冬季學期入學)與 10/15(次年度夏季學期入學)。
修業
一如前述,LL.M.學程的學分內容包含專業領域、選修領域與論文。選修領 域可以修讀全校性的課程,包括語言課程——德文或其他外文——與台灣所理解 的通識課程,湊齊 6 學分即可。
專 業 領 域 部 分 , 共 分 成 必 修 模 組 (Pflichtmodul) 和 必 選 模 組 (Wahlpflichtmodule)。必修僅一門課程:德國法律語言和法律寫作方法導論,計 6 學分,主要教授德國法學之概述以及德國法學寫作所需之技術事項,例如個案解 析之法律意見書格式、可能會需要使用的文獻搜尋等。
必選模組內含基礎模組(Grundlagenmodule)與進階模組(Vertiefungsmodule) 等二項。基礎模組必修 15 學分,可於民法、刑法、公法與基礎法學四大領域中 選擇其一為主修、另一為輔修。每一門課的學分數並非固定,而是隨學生最後登 記獲取成績的方式而定,必須另外參照相關修課規定。
民法領域有民法一、二(含總則、債)、物權法與比較法總論;刑法包含刑 法一、二(總則至部分分則)與刑事訴訟法;公法則有:國家組織法(一)、基 本權(二)、歐盟與國際法(三)和行政法;基礎法學領域則有羅馬法史(古羅 馬、法律繼受)、德國法史(中世紀、近代)、國家學總論、近代憲法史、教會法、 法哲學導論合法哲學史等課目。
原則上僅有民法一作為民法二之擋修條件、物權一為物權二之擋修條件、刑 法一為刑法二之擋修條件,其他則否。換言之,學生得以先修國家法二,再修國 家法一,甚至是沒有修過國家法,逕修行政法亦可。
進階模組則於前揭四個領域中湊齊 12 學分即可,無主、輔修之限制。課程 即前揭各該領域之延伸內容,民法領域如家事法、商法等;公法領域則專修歐盟 法、國際法與其他行政法各論等課目;刑法領域則包含犯罪學與刑事執行、少事 法等;基礎法學領域則為法制史和法哲學的經典研讀班和專題研討班。
2
畢業論文
總計 21 學分的畢業論文,經登記後有五個月的撰寫期間,最多得另外延長 4 週,須以德文撰寫。論文主題不拘,得指導教授同意即可。論文內容含註腳共 計 75,000 字元數——徵引文獻不計入——右方縮排 1/3。經驗上多為 55-60 頁。 另外需撰寫最多 3000 字元數之摘要。
撰寫論文期間能否獲得指導教授之協助,依憑個別老師而定;有些老師認為 論文屬於考試之一,決定題目後便不再過問亦不得諮詢,有些則可接受討論甚至 樂於提供學生協助。然而,若學生有意接續修讀博班,不妨於論文撰寫期間向指 導教授表露意願,使其於斯有所留意——或論文之要求,或論文之評分等。
技術層面而言,雖有明文規定登記後五個月的撰寫期間,但可以先行撰寫完 畢或至少一定程度的內容後,再向院辦登記。有鑒於外國留學生仍需找人修改、 校定文稿,建議於繳交前至少預留 4 至 6 週時間作為緩衝。
結語
有鑒於 LL.M.學程僅二學期,修課後即開始撰寫論文,建議申請時就開始尋 找自己有興趣的論文主題以及有意願跟隨的指導教授,其不以大學專任為限,兼 任亦可,然後者需直至實際參與課程方有接觸可能。意者應自行斟酌。
一般而言,赴德修讀 LL.M.,多以隨後攻讀博班為其後之目的。LL.M.期間 建議與指導教授保持良好的聯繫與溝通關係,使雙方瞭解對彼此的期待與需求; 大抵而言,德國的學術不見得那麼容不下與自己意見相左的情況,毋寧多有包容。 重要的不是是否與指導教授理論一致,而是能否使之瞭解自己的表達——或口語, 或書寫。
最後,提一點個人對於學校選擇的經驗與意見。相較於追尋名師、名校,我 認為更重要的是找一個對外國學生有耐心的指導教授;德國的博班比較像是合作 關係,畢竟只有正在撰寫論文的人才對該主題最為清楚,指導教授則從旁協助。 若其願意花時間一起前行,比起師出名門,更具實際幫助可能。此外,找一個自 己住起來舒服的地方,比起前往名校更為重要。大城市也好,大學城也罷,國際 都會也行,充滿德國風情亦可。讀書、修課、寫論文固然是我們出國留學的重心 所在,但生活更是他們的基礎。我們未必會 24 小時都在工作,但一定是 24 小時 生活在某個地方。評估自己的喜好與興趣,考量目標學校所在地——居住環境、 物價水準、國際學生友善與否——或許比起追求名校來得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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