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台灣同學會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5530|回復: 6

戶藉可否寫德國友人租屋處?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2-6-1 21:07: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請問有經驗的朋友

德國友人租了一整層公寓,可容納2-3人戶籍,目前只有他一個人住,他跟房屋公司的合約上註明他不可以另外另跟他人訂契約。
而我之後將從宿舍搬出,他願意讓我把戶籍寄在他的地址,但無法給我合約。
請問我該怎麼做,就可以用他家地址Anmeldung?是該請他帶著他的房屋契約,陪我去Anmeldung嗎?
之後延簽時,我又該如何證明我的住處?

謝謝~  bosm112
發表於 2012-6-1 21:15:5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好好奇...
那這樣你要住哪?
如果不是住他那
照理說會有自己戶籍證明?
 樓主| 發表於 2012-6-1 23:54:2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現在有自己的戶籍,用宿舍地址登記。
畢業之後,應該無法繼續使用宿舍合約,簽證也需要轉換目的。但會在兩個城市跑來跑去,就想把戶籍留在本城朋友家,也在本城延簽,那另一城市的住處就可以很自由租住一些短租。

[ 本文最後由 arc1001 於 2012-6-2 06:58 編輯 ]
發表於 2012-6-2 03:33:23 | 顯示全部樓層
你可以親自去試試看
我曾經在合約無法納入我的狀態 註冊成功
但是也曾經被外事處要求我一定要拿租屋合約 才准許註冊(有些城市註冊是在外事處 不是在戶政事務所)

我也有幾次是屋主或租屋者陪同去登記 也不需要合約或是房屋所有權證明

一切看幫你登記的地方 是怎麼樣行事的!!

評分

參與人數 1現金 +5 收起 理由
arc1001 + 5 非常感謝。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12-6-2 09:40:01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各我有經驗~



德國的居住空間是有限制的
如果你朋友房子可以登記住3人
但現在只登記1人
那就還可以登記2人


但你又說他的租屋合約上說明他不可以另外跟人訂契約
這點要詳細查是指什麼契約
以免到時候吃上官司


因為一般來說
如果你要去延簽的時候
簽證官會跟你出示住屋合同
好把你的戶籍打在那邊
那各合同不見得是要跟你打合約的
你可以請合同上的合約者跟你去
應該就沒問題
且你戶籍登記哪里跟你實際住哪根本也沒差


我以前戶籍登記Bremen. 但我實際上住在Berlin.然後幾各月後又轉住Hamburg和 Braunschweig.沒問題的ㄚ

評分

參與人數 2現金 +5 短評 +1 收起 理由
anrea + 1 恩恩~的確我也是這樣子喔!
arc1001 + 5 非常感謝。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12-8-18 06:36:08 | 顯示全部樓層

租屋合約及居留申請

依您的說法是否指 租屋合約的地址並不需要和Anmeldung 上的相同?  我剛到柏林目前住的地方並非屋主本人, 她租下一公寓 分租一間給我, (已辦登記)當他聽到我要辦延簽需租屋合約, 就告訴我他無法提供, 因為得政府會從合約知道他有房租收入, 就會課稅,且他的pension 就沒了. 現在我是否須另外找可以簽合約的屋主?   謝謝!
發表於 2012-8-19 01:19:12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你不是第一次延簽的話通常不會再問你一次地址
除非你換城市

我搬出宿舍一年都沒有改地址,學校也沒有叫我Ummelden
只要你在同一個城市外事局不會管你有沒有換地址
管你Anmelden的單位是Bürgeramt, 只是有些小城市會在同一棟樓
但是還是不同單位

德國台灣同學會論壇

GMT+1, 2024-11-21 15: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