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知各城市鄰近亞超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業者製造劣質油事件說明
http://www.fda.gov.tw/TC/newsCon ... 800453#.VAhsmWNrs20
有關今日媒體報導油品業者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疑似使用餿水油製成劣質油販售一案,該公司已停止製造、加工及販賣有問題之產品「全統香豬油」(15公斤鐵桶裝及紙箱裝、16公斤鐵桶裝及紙箱裝),並通知客戶回收,如有購買上述兩項產品且有效期限在104年3月1日前者全面回收。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如食品業者有使用到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前述油品,請退回原購買廠商。
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人員至工廠生產現場進行稽查。經調查「全統香豬油」為15公斤鐵桶、16公斤鐵桶裝之產品,衛生局現場已封存15公斤鐵桶2610桶及16公斤鐵桶620桶(共約49噸)及80噸之油槽。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1項 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變質或腐敗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依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處新 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 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中央社新聞 味全新聞稿
味全用餿水油 12項產品下架回收
(中央社記者顧荃4日電)味全公司今天向台北市衛生局通報,表示今年4月起向強冠採購「全統香豬油」,製作肉醬肉酥等12項產品,目前均封存並回收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9045013-1.aspx
使用問題油 味全12產品下架
(中央社記者顧荃、黃麗芸台北4日電)台北市衛生局今天晚間表示,味全公司主動通報有12項產品使用「 全統香豬油」問題油,現已主動回收涉案產品及封存。
衛生局晚間召開記者會表示,接獲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主動通報,從今年4月起使用「全統香豬油」15.6噸製成味小寶純豬肉酥等12款產品,國內販售通路包括超市、大賣場及農會等。
衛生局說明,味全公司已主動回收涉案產品,至於有多少問題產品流入市面,味全公司正在調查中;不過,味全問題食品都未進入校園內;目前衛生局也持續派員監督下架作業。
味全問題產品包括味小寶海苔豬肉酥(230g)、味小寶純豬肉酥(230g)、味全豬肉酥(300g)、味全豬肉酥(230g)、味小寶極品上豚豬肉酥(200g)、味全海苔豬肉酥(230g)、味小寶臻選純肉鬆禮盒、味小寶極品上豚純肉酥(海苔口味、200g)、味全辣味肉醬(3kg)、味全珍味肉醬(150g)、味全瓜仔肉(170kg)及味全辣味肉醬(150g)。
此外,衛生局查詢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發現,有1家團膳業者曾使用「強冠耐炸油」、1家夜市攤販使用「全統沙拉油」煎製蚵仔煎;另平台伴手禮專區登錄的鳳梨酥、綠豆椪等都未使用全統(強冠)油品。
衛生局表示,目前已清查士林夜市32家業者,均未使用問題油品,接著將持續清查其他夜市。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若有使用或販售全統香豬油(有效期在民國104年3月1日前)製成的加工產品,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回收,並通報衛生局清點及流向,違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另外,消費者若持有味全公司涉案產品,除可直接前往各大銷售通路、味全公司各據點進行退貨服務,也可撥打味全客服專線0800-021007進行退貨。10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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