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spicyfish 於 2007-8-31 13:24 發表
突然想到
看銀行規定跨國匯款超過一萬歐要申報
海關規定出入境帶超過一萬歐也要申報
這個限額定的真是奇怪
平常在銀行ATM當天轉帳額度也是一萬歐
摳摳在德國裡就沒差
可是進出德國就有差?!
想說不管他
...
台灣桃園機場規定:
旅客出入境每人攜帶之外幣、人民幣、新台幣及黃金之規定如下:
1. 外幣:超過等值美金$10,000元現金者,應報明海關登記;未經申報,依法沒入。
2. 人民幣:攜帶人民幣入出境之限額各為兩萬元,超額攜帶者,依規定均應向海關申報,入境旅客可將超過部分,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至出境旅客雖申報,仍不准攜出。旅客如申報不實,其超過兩萬元部分,由海關沒入之。
3. 新台幣:60,000元為限。如所帶之新台幣超過上述限額時,應在出入境前事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超額部份未經核准,不准攜出入。
4. 旅客攜帶黃金出入境不予限制,但不論數量多寡,均必須向海關申報,如所攜黃金總值超過美金20,000元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入許可證,並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附註:攜帶超量黃金、外幣、人民幣及新台幣之出境旅客,應至出境海關服務檯辦理登記 (服務檯電話:03- 3982308、3983222)。
所以如果要出入境台灣的話, 1萬歐元會超過喔~
[ 本文最後由 paggy 於 2007-9-3 23:4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