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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07-1-23 16: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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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之前自己問的問題,現在也找到確定的答案了,順便打出來提供參考,結果是真的不能有那總投機或是想著後路的心態,要有背水一戰態度,也非常謝謝immanuel的回應
a君有去德國外事局詢問過我自己所提出的類似問題
一般的語言學生簽證..只能延18個月 就必須回國
如果你是學生簽證 且想先在德國學德文 其簽證讓你唸語言放寬到18個月 等到必須至外事局延簽時 他就要你提供大學入學證明
其大學入學許可 證明 你一定要通過他們當地的語言鑑定 大學才會給你入學許可
當然萬一語言不過 且又18個月完 那麼外事局根本不會放通延簽
請注意一下喔 另外外事局也向我說過 申請簽證以一次 比如說
小明 前年唸完語言學校後 回台 今年想再申請語言簽證 其簽證官不太可能會放准...除非是小明之前在德國唸完學位後 回國 幾年後 又想至德國更進一步修學位 其這原因 就可以重複申請學生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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