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兩次退房的經驗,第一次是三個月之前就講的,因為繳的房租本來就不含水電,還幫房東找了Nachmieterin,所以一切都滿順利的.
第二次退房也是三個月之前講的,因為我實在很怕德國的一些奇奇怪怪的規定,所以都會選擇三個月前就先處理,萬一有問題,都還有折衝的時間.
我的第二位房東(和他太太)人相當的好,我們相處也很愉快(甚至後來Nachmieter/in都以台灣人優先 )
一樓同學問題中的:
水電部份:我的水電和暖氣費是包在房租裡的.關於這件事我曾經問過房東,他說,我所繳的房租中就有含,但如果用的太多,超過一定數額,就得補繳.也就是樓上Nish提到的pauschal的方式.而且德國的水電瓦斯等費用都特別昂貴,和台灣不一樣,因此你用得過度了的確房東會要求要補繳超過的數目.
退Kaution的部份:
退房的時候要注意,房間必須回復成原狀,也就是,原本房間租給你的時候是什麼樣子,就什麼樣子還給人家.牆上有打過洞的要還原,原本沒有的傢俱也沒人承接的話就得自行處理掉.所以當我要退房的時候,房東給我兩個選擇:1.自行油漆 2.請人油漆,費用從Kaution中出. 因為怕德國高昂的人工費用,所以當然選1囉~
所以那時候就當了三天的小油漆工,其實還滿好玩的啦(不算後面的腰酸背痛後遺症的話:swo438D: )
後來房東扣了我50歐元的費用--其中包含他提供的油漆,還有床架和床墊的費用.其實這件事情中,我比較不滿的是後面這件.:skQ64pc:
因為床架和床墊原本就是舊的,以致後來床架的床骨故障的時候,房東認為是我的責任.其實當初接手的時候就已經有點問題.不過那時沒有拍照存證,或是立即向房東反應,導致我這邊站不住腳.不過還好經過幾次溝通,最後就是總共50歐元這個數目~
所以學到:
1.所有的事情都儘可能的存證,不論書面,照片或是單據.
2.絕對要據理力爭,溫良恭儉讓那套在德國並不好用.一發現什麼問題就趕緊解決,千萬不要拖.
3.找個好房東很重要,這點可以在找房子的時候觀察
4.契約都要看清楚才簽.我房東的契約都是制式化的,上面條件都寫得很清楚,他也提醒我看過再簽名.不清楚的地方就要馬上問清楚
5.人在異國,很多文化,國情上的不同難免造成誤會.平時可以多問問同學朋友,以免後來的麻煩.
題外話: Marta你簽名檔那個罌粟花仙女,我有做過一樣的十字繡喔~:sQ530VN:
[ 本文最後由 Charlotte 於 2008-2-9 14:49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