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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況有點複雜,希望我能確切地表達我的意思和問題
我讀的系所很特別,我們是在10月中結束的,今年將在10月16號舉行畢業典禮.
海德堡大學今年的SS將在8月31日結束,9月1日開始WS..
而我的簽證是到10月10日..
因為我想參加10月的畢業典禮,所以我打算8月底交完論文後繼續待在這,順便可以遊山玩水一下..況且也要等論文的消息,因此也不敢回台灣..
我的問題來了..
今天聽我的大陸同學說,必須在大學註冊,學生簽證才生效.否則,學生簽證是無效的,就算我的簽證是到10月..
我想請問,
1. 我聽到的是真的嗎?對於台灣同胞的政策也是一樣嗎?各位在辦延簽時有被告知這個消息嗎?(據我所知,德國並不是對於每一國人的政策是一樣的.我想說是不是大陸人才是這樣的情況.因為我在辦延簽時,我的簽證官沒跟我說.且我的簽證官跟那位大陸同學的簽證官是一樣的)
2.我勢必要再去辦延簽?我是否一定要去大學註冊才可以再辦延簽?或我可以換旅遊簽證之類的短期簽證呢?
麻煩各位解答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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