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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你瞭解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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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7-9 14:38:0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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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兆煇 醫師 / 臺安醫院 - 皮膚科




對正常膚質的人而言,每天15分鐘的日光浴,可以讓皮膚活化維生素D3來促進骨鈣的合成;對某些特定的皮膚病(如:乾癬……),更可以藉由陽光中的紫外線照射來達到減輕症狀;然而過量的戶外活動、或是常常把皮膚曬成古銅色,卻是會對皮膚造成莫大的傷害。

太陽光中包含了可見光與紫外線。紫外線屬於不可見光,從凌晨一直到晚上都出現於自然界,只不過白天或夏季比較強烈,陰雨天或冬季則相對減少三成罷了。

值得再三強調的是── 紫外線不但能直接穿透玻璃窗,也能經過物體的反射,最後穿透衣服而直達皮膚的深層。所以,出門旅行、水上活動、登山郊遊之前,最好事先參考氣象報告,注意紫外線指數的強弱,及做好防曬措施,以免曬傷。

日光性傷害

每天在室外逗留的時間超過15分鐘的話,你就可以算是接受過量的紫外線照射了。一般的遮蔭、衣服、帽子、甚至抗紫外線的陽傘,都只能有效的防止曬傷,並無法預防光過敏的反應,更無法預防紫外線所造成以後永久的傷害,例如:皮膚提早老化、產生黑色素點、皺、變薄、皮膚彈性變差、血管擴張,以至於出現皮膚癌。

長時間的紫外線曝曬直接對皮膚免疫系統產生抑制,使人體抵抗力變弱,也會導致許多皮膚病惡化,例如:單純皰疹、水痘、酒糟鼻、紅斑性狼瘡,都會因紫外線曝曬而立即加劇。此外,經年累月照射的結果通常讓許多人始料未及,因為紫外線所造成細胞的DNA傷害是可以慢慢累積的。 

醫學研究已經證實,人的一生當中80%的紫外線傷害在18歲以前早已經造成,且紫外線的傷害是一直會累積下去,使皮膚細胞到中年以後出現皺紋、色素斑,甚至於出現皮膚癌。因此,為了維護皮膚健康,正確的防曬措施,使用防曬乳液的行為應該從小開始學習做起,尤其幼兒及孩童的皮膚更需要家長細心的防曬照料。

更值得提醒的是,所謂的紫外線傷害並非一定要到曬傷的程度才出現,只要是被太陽曬黑了就表示紫外線已經造成人體細胞的損害,所以任由陽光把皮膚曬黑,在醫學上是一種不恰當的行為;每一位家長和年輕朋友們都應該培養正確的防曬觀念,讓健康從兒童時期開始逐漸養成。

80%的皮膚老化都是經由紫外線直接造成的,所以就皮膚醫學美容的角度而言,紫外線累積的傷害可說是「美白一族」的天敵,因為它不但可以讓雀斑、黑斑立即惡化,更可以讓曬斑、老人斑以及鬆弛的皺紋在中年以後,逐漸浮現在陽光照射的部位;另一方面抽煙也會讓人提早老化,所以珍惜健康的人應該趁早戒菸及學習正確的防曬方法。

然而,當皮膚已經出現歲月的痕跡之後,切忌聽信偏方或自行處理,應該尋找專業的皮膚科醫師協助診療才是最實在的途徑。

認識皮膚癌

除了光過敏反應、曬傷、色素斑、皺紋與老化,經年累月的紫外線破壞之下,會導致臉部、頸部、耳部及手部等暴露在外的皮膚細胞產生皮膚癌症

常見的有「基底細胞癌」與「鱗狀細胞癌」,所幸的是只要早期接受治療就不至於造成太多的後遺症,比較危險的是黑色素細胞癌,經常會危及性命。所以皮膚上一些不痛不癢的腫塊或是痣細胞發生改變的時候,千萬記得請皮膚專科醫師診斷或接受切片檢查

防曬措施
  • 減少戶外活動,避免曬黑,即使冬天、陰雨天也一樣。
  • 上午10AM一直到下午4PM之間減少外出,以免曬傷。
  • 以衣服、帽子、陽傘、太陽眼鏡遮陽,並選擇遮蔭的地方。
  • 選用防曬係數SPF15以上的防曬乳液,並且每2小時重複補充,即使在陰雨天也應該遵守此一原則,才能有效隔離90%的紫外線。
  • 六個月以下的嬰孩應該完全避免曝曬。
  • 皮膚保健,防曬無疑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護膚工作。
另外,戶外旅遊活動時無論晴天或陰雨天,戶外活動時所接受的紫外線照射量都遠遠大於室內,尤其是在高空的飛機艙內、遊覽車上或坐船遊玩,甚至滑雪的時候都會照射過量的紫外線,像是海水、石頭或冰雪都能反射紫外線,應該多加注意,除了皮膚之外,尤其易造成眼部的傷害。

如果是易長青春痘的膚質,只要能配合醫師的處方治療,青春痘都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改善;至於防曬乳液,可以選用不含油脂的配方來減輕皮膚的負擔,且重複補充之前最好先把多餘的油脂及汗水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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