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邦甚至在各個城市所需文件會有些許的出入,在此僅提供在Badenwürttemberg 的Tübingen
對於兩個台灣人在德國結婚文件上的要求有哪些:
(ㄧ)
1.先至所在地的Standesamt詢問結婚所備文件
2.通常是單身證明,戶籍謄本,出生證明
(因為台灣的戶謄在台灣具有證明出生的功能,所以我們只提出戶謄來證明家庭關係及出生)
***以下為各個文件的申請方式 文件申請----文件公證---文件認證---文件德文翻譯
1.戶籍所在地申請英文戶謄及中文出生證明(怕德國人找麻煩,我們還是申請了出生證明,不過台灣沒有提供英文版)
本人無法親自申請時,可請同戶籍的人代為申請戶謄,出生證明只有直系血親可以代為申請!!
2.至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戶謄及出生證明正本的認證
只有本人親自或直系血親代為辦理!!
3.至德國在台協會辦理戶謄及出生證明證本的認證(Legalisation)
可請朋友代為申請!!
http://www.taipei.diplo.de/Vertr ... /Konsularhilfe.html
4.單身證明可直接透過慕尼黑駐德辦事處以回函方式申請德文版!!
http://www.roc-taiwan.org/ct.asp?xItem=86853&;ctNode=2169&mp=116
5.在德國翻譯戶謄
我們的情況是Tübingen就有一位德國法院登在案的中德翻譯官,所以做了戶騰的翻譯
當時是一份八十歐.這位翻譯人員建議,先不提出生證明,或許德國也會接受,因為在台灣出生證明並不普遍!!
在台灣翻譯的缺點是,翻譯人須與翻譯文件一同至公證處辦理認證,確認其所翻譯文書無誤!!!!
(二)將所需文件繳回Standesamt
(文件申請後半年內方有效力,也就是說從申請完文件後六個月內需提出於Standesamt,否則會失效)
(三)待文件審查後,Standesamt通知約下一次的Termin
(四)Standesamt解釋結婚後的法律義務關係,確認身分別等(好像需要繳一個費用103歐左右給法院!!細節確切金額忘了!!)
(五)法院某個程序結束後,Standesamt會再約一個Termin共同定一個結婚的日期!!
[ 本文最後由 heifei 於 2009-8-20 16:14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