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ujiew 於 2023-7-31 14:43 編輯
大家在德國生活一段時間後,總會有寄大量物品回臺灣的需求。
最多人採用的方式是找臺灣的跨國貨運公司,使用它們提供的海運或空運服務。
另一種學長姊分享過的方式是:先找臺灣的報關行,由報關行代找臺灣的貨運公司。
我以前使用過第一種方式,但覺得當時找的貨運公司服務有點粗糙, 於是今年想試用第二種方式,竟然遇到突發狀況:報關行幫我問了好幾間貨運公司, 不是開出連報關行都難以接受的天價,就是直接被拒絕接單。 報關行的說法是,疫情管制期間私人物品的跨國運送出了許多問題, 或是屢屢嫌貴而棄單,導致臺灣的跨國貨運公司不太願意接受私人散貨的委託。 報關行建議我找德國當地的跨國搬家公司,只要告知對方已自行找好臺灣的報關行, 報關行可以在包裹抵達臺灣後接手處理後續的流程。
於是有了這一次的心得。以下分享我透過德國跨國搬家公司 H. Brandes GmbH(以下簡稱 H)、 連同前輩曾在論壇上推薦的西格興報關公司(以下簡稱 S)三方完成從德國住處經漢堡港、 基隆港將私人包裹寄至台北市的流程。
運作原理 物品的國際運輸跟旅客跨越國境移動的概念類似。跨國貨運公司像是國內的旅行社, 規劃國內交通接送(國內物流)、代訂跨國交通票券(國際物流)、代辦代送護照簽證(物品查驗資料)、 招募陪同出入境通關的領隊人員(報關行)、聯絡外國有合作關係的旅行社(目的地的貨運公司)等等, 一起提供客戶跨國移動的住宿交通行程。
物流跟人流的差別在於,個人可以自行處理許多步驟, 例如自行跟航空公司買機票、自己申辦護照和簽證、進出機場港口通關。 更可以自助旅行,完全不參加旅行社代辦的旅行團行程。 但包裹物品自己沒有腳,必須依靠外力才能在不同關卡之間移動。 而且包裹的體積重量、貨櫃的空間收納都比算人頭的乘客座位複雜。 私人沒有門路和本錢直接跟船或航機業者接洽,必須藉助貨運公司擔任物品的旅行代辦, 由它們去跟貨輪公司的票務商接洽,購買貨櫃中的零星空間。
從以上說明也可以看出一趟完整的 Door-to-Door(從寄出地址到送達地址) 跨國搬家貨運,是由三段運送服務:Door-to-Port(寄出地址到啟程港)、 Port-to-Port(啟程港到目的港)、Port-to-Door(目的港到送達地址)組成。 跨國貨運公司就是這三段過程的總包商,替顧客整合各自相關的下游業者, 確保物品在三段過程中順利交接。
反過來說,若願意自行承擔一些工作,這三段服務也可以拆開, 尋找不同的業者分別處理或自行處理,省下一部份費用。 例如我這次跟 H 購買了前兩段 Door-to-Port(從德國住處到漢堡港、 漢堡港到基隆港)的服務,最後一段從基隆港到住家 Port-to-Door 的部份, 我是請 S 代為尋找臺灣國內貨運業者,等於是把這一段服務委託給報關行處理。
適用對象和情境 1. 有興趣接觸國際貨運流程,負擔一部份貨物集運代理的工作。 2. 有時間與國際貨運公司、報關行保持聯繫。 3. 有基本的英文書信溝通能力,用於德國貨運公司和臺灣報關行三方共同討論 (與貨運公司和報關行各自使用德文和中文進行細節溝通,當然是額外加分能力)。 4. 運送物品是以「私人自用後送行李名義」進口。也就是本人在包裹進口前會從國外入境臺灣, 而且包裹內容物轉售他人的商用嫌疑很低(嫌疑案例如內含過多吊牌未剪、原廠包裝完整的全新內容物), 臺灣的海關在抽查時,有依職權彈性認定的空間。
且依照臺灣現行規定,後送行李必須在旅客入境日期後六個月內進口。 打包物品需要時間、德國境內搬家公司上門取貨的時段也是採預約制, H 建議我把取貨時間定在簽約的3到4週之後比較實際。 林林總總加起來,建議大家在離開德國至少兩個月至三個月之前就開始準備。
本次海運概況
物品內容:18箱書籍、衣物、雜物。 體積重量:約1.2 CBM,打包後實際入船體積為1.4 CBM,總重約250公斤 時間序: 2/3-3/6 請 S 代尋臺灣貨運公司失敗 3/8-10 與 H 聯絡、簽約 4/4 H 指派的區域業者上門取貨、4/6付款給 H 4/19 本人入境臺灣、4/22 貨輪從德國漢堡港出發 6/23-26 貨輪停靠高雄港,貨物轉船至基隆港入庫通關 6/29 包裹運送到台北市收件地址、S開立帳單與報關單 花費:H 收取歐元 1622,5 元 + S 收取新台幣 9748 元,合計約新台幣六萬六千元
(更新:包裹抵達的一個月之後,另收到交通部港務局所寄發的「國際航線貨物商港服務費繳納通知」, 費率依照包裹總體積重量計費,須再直接向港務局繳納新台幣112元,因數額不多,不影響本文,因此僅在此簡短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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