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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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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3-25 13:45: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轉貼中研院人文社會學科培育博士的計畫如下: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

八十六年四月十二日院長核定
九十年三月八日院長核定
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央研究院公共字第九一三000四七一號函修正
九十二年二月十九日學術字第0九二00四七四三0號函修正
九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學術字第0九二0二四九二一0號函修正

一、宗旨

    為培育本院人文社會科學之研究人才,協助博士候選人完成其博士論文,並做為各所人才儲備,特訂定本計畫。

二、申請資格

   1. 國內外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已修完課程並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研究生,其研究主題與本院人文社會科學各所(處)、研究中心研究範疇相關,且計畫至本院從事論文撰寫工作者。
   2. 申請者限未兼職之研究生。

三、補助期限:

   1. 一年為期,必要時得延期一年。
   2. 計畫期滿,博士候選人須於年度結束前十天,提出工作報告送學術諮詢總會備查。

四、申請辦法

    申請者檢附博士班成績單、研究計畫書、相關著作、學經歷資料及所屬學校教授推薦信函二封,向本院相關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處)、研究中心提出申請。

五、審核程序:

   1. 各研究所(處)、研究中心自訂審查程序(每件申請案至少需送兩位專家評審),並將申請者之相關資料、審查程序及審查資料連同推薦人選名單(若不只一人請排列優先順序)一併函送總辦事處學術事務組。
   2. 由學術諮詢總會核定錄取人選。

六、預算經費:

   1. 所需經費在「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計畫項下支應。
   2. 每月支領新台幣二萬四千元整;並可依研究需要申請研究經費,以不超過十萬元為原則。

七、經核定之博士候選人,其相關福利及管理由本院各研究所(處)、研究中心自訂之。

八、本計畫經院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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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5參與度 +30 短評 +1 收起 理由
solad + 1
mmarta + 10 感謝分享!!
wang.hurh + 10 造福大眾,趕快告訴我哥哥,多謝∼
chengyang + 5 熱心分享
immanuel + 5 雖然還用不到,但還是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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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7-4-2 10:18:35 | 顯示全部樓層
轉貼95年度核定名單,以供有興趣申請者對該計畫的執行情形有些許具體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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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核定名單

本院「95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申請案,業經核定29名,名單如下:

歷史語言研究所:楊俊峰、周敘琪、張斐怡、吳秀琪

民族學研究所:李翹宏、劉紹華、吳淑華

近代史研究所:陳思宇、尤怡文

歐美研究所:古秀鈴

社會學研究所:田畠真弓、莊致嘉、林宜文、林平

中國文哲研究所:Rebecca Handler-Spitz(韓若愚)、陳平坤、簡良如、顏健富

台灣史研究所:陳世榮、林愷萍

語言學研究所:林幼菁、鍾曉芳

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莊國銘、郭俊麟、王文岳、楊昊

政治學研究所籌備處:李鳳玉

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宋承恩、Manuél E. Delmestro(歐陽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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