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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子的
我之前的房子已經提早三個月退租
期限是明年的一月底
十二月的時候房東有找中介過來跟我接恰
說要我把房子跟人參觀
讓他們比較好找下一個房客
這件事我前前後後做的四次
也有兩個人說他們想要租
而且他們都是十二月的時候想租
對我來講當然好
因為我已經在十二月11號就搬出去了
如果有人要接下去當Nachmieter
那我就不用多付一月的房租了
第一個人房東說他是無業,不想租給他
第二個不知道為什麼,房東說在考慮中
中介一直打打話過去問
房東卻一直聯絡不上
轉眼間現在聖誕節假期就開始了
照這情形看來,我一月應該還是要交房租的
那我就想,既然我都要交房蒩了
我也就不管房東找不找得到新房客了
因為房東給我的感覺很惡劣
他們做事就是一直拖拖拖拖拖....
我在15號就找到新房客說要馬上租了
他們還可以給我拖過聖誕假
然後我想以德國人的做事方法來說
我一月房租還是要交的
那我就很不爽
因為我一月底有展覽,我也有我要做的事
我不可能再像12月一樣特地騎車回舊家就為了那十分鐘的Besichtigung
而且種房租都要交到一月底
那我也沒有必要再幫他們做白工對吧?
他又沒付我錢
中介說我的房屋合約上有說我有義務要給他們做Besichtigung
我說我12月就已經做過了
還給他找了兩個有意願的人
是房東自己不要租的
問題來了:
如果我一月就交了房租,房子就空在那邊
也不去陪他們做Besichtigung,
他們(房東或中介)有權利自己開門進去嗎??
因為我很不爽房東這樣惡意對我
又要我交錢又要我做白工,重點是嚴重影響到我的創作工作和生活
所以我不打算一月再幫他們找房客了
可是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權利自己開門進去??
如果他們自己開門進去給人參觀,
那我又有交錢,那我的權利在那裡呢??
謝謝大家幫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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