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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23: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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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
Charlotte 2010-8-16 23:37
花了一點時間看了來龍去脈,我想先整理一下這個事件的主要幾個爭議點:
1.mmarta對於Immanuel卜卦文中小人一詞的檢舉:個人認為無需去揣測Immanuel的行為是故意或者非故意,
但因mmarta已經主觀上感到不舒服,因此我想她對這一詞提出檢舉有其正當性.站方的認定為何,我想站長自能公平的裁決,
因此無意在此指手畫腳.
2.站方對於Immanuel的懲罰是否過當:以站長在會員immanuel禁言三個月一 文中,提到了"又immanuel與xbio之間衝突由來已久,且多次在本論壇發表與[德國台灣同學會]無關之爭執文章,佔用公共資源影響其他台灣同學權 益,為維護其他會員使用本論壇資訊與討論之權利,站方在此對immanuel與xbio雙方提出鄭重警告,往後若再有言語攻訐,互相挑釁之嫌,站方將做嚴 厲之處分。",繼以"此次發言視為累犯"為由,因此讓Immanuel被浸水桶三個月.在其申辯文中,也以此作為主要的申辯對象.以個人看法來說:
a.Immanuel和xbio之間的事情的確是陳年舊案,但也因當時事情一直沒有完整的解決,Immanuel會力求或者說真相,或者說爭取其名譽上的 澄清都是情理之中,況且事情發生在版上,當然也就是版上解決,一如此次的紛爭.雖或以往Immanuel的言詞激烈直接,也許讓其他閱讀者無法接受,但閱 讀者也有選版面閱讀的權利和能力,對不喜者自可略過不看.就像其他論壇,我想大家也都是挑自己喜歡看的文章來看,並非全部閱讀吧?因此對於站方所謂"占用 公共資源,影響同學權益之說",個人並不是能完全認同,也不知道所謂的"占用資源,影響權益"所指為何?
如若是擔心討論失焦,自可以使用切割文章功能或者有必要的話更能關閉該討論來避免口水戰.
另版上最後還給Immanuel公道,但這不也是他長時間爭取而來的嗎?
b. 此外,再以站方所說的"言語攻訐,互相挑釁"之說,並視此事為累犯來看,也許站方的原意是指只要其中一方有類似行為,無對象上的差異也是前項併罰.但是, 以其他提出疑問的會員反應來看,也就是說有人對於站方此段文字的說法是有不同解讀的(咸認應為immanuel再與特定對象--xbio有相同情事者), 同時也包括當事人本身因此以之提起申訴.也就是說,行為者本身對於站方的前項併罰之標準並沒有與站方有相同的理解以致對此懲罰感到不公和不解.
因此秉持以上論點,想以此建議站方如若仍認定Immanuel會員有錯的話,也請減輕對其的懲罰.以上意見.
Charlotte
[ 本文最後由 Charlotte 於 2010-8-17 00:2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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