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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ysop

論壇"廣告"統一討論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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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12 21:40:20 | 顯示全部樓層
站長你要在已開放廣告的前提下進行討論


這對持反對開放廣告的會員是不公平的


我雖然贊成開放(有條件的)


但不代表,所有人都跟我或是你或是一馬的意見相符


請問一下,你怎麼處理反對開放廣告的意見?

這些意見,若現在沒有讓他們在討論裏有現身的空間

日後行政公告發布後

只要有五個會員持具體理由反對開放廣告
(這個具體理由很簡單, 只要說當初討論,根本沒有顧慮到反對者的言論自由就行
或是,本論壇乃學術性論壇,開放廣告是變相使論壇成為廠商營利平台<-------這是你自己也說過類似的話 )                                                               


公告就會被退回重新討論


是否用議題設定的方式"站方是否應開放廣告"

讓正反雙方可以對焦討論

比較好呢?

如此一來,就算日後有人發難反對公告(即,在允許討論反對開放廣告空間出現,卻不參加討論,公告登出後才發難反對)
才有指責她們利用權利浪費公共資源的空間


ps.我接下來要出遠門了, 應該無法再跟各位腦力激盪, 不管站長最後是否有改議題, 希望有心人,可以繼續接力下去,
    一馬你好好保握,當神人的機會. 呵, 本道要回蟻丘了.

[ 本文最後由 jack 於 2011-2-13 11:22 編輯 ]
發表於 2011-2-12 23:19:28 | 顯示全部樓層
仔細想了一下這幾天的討論內容,
我心裡還是有個問題解不開,
所以想提出來看看大家的看法,就是:
的確有些廣告訊息對我們的生活來說有很大的幫助,
這也是我們會去考慮到要開放廣告文的直接原因之一;

但是另一方面,
因為我們不是一個私人網站,
在這個前提下,
適不適和有商業廣告的存在也是一個必須面對的問題。
我舉的這個例子可能不完全適切,
不過大抵上來說,
公家機關的網站是沒有廣告文的存在;

或是如果從另一方面來想,
如果我們希望開放廣告刊登的主要原因,
在於廣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供我們實用的生活資訊,
那如果完全沒有廣告文,
是否我們也會因此無法得到相關的資訊?

雖然我了解廣告文的正面效益,
也認為討論的本身即具有正面意義,
但是在網站本身並非私人網站的前提下,
我還是比較傾向不開放的立場。
因為這個網站在作為一個交換資訊的平台上的確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但卻不是這方面的唯一角色;
反倒是在作為一個由官方資助,但由學生獨立運作的面向上,
這是唯一的一個網站,
因此有必要保持它一定的特性,
在盡可能使大家自由交換訊息的情況下,
和其他私人網站有所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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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2現金 +10 短評 +1 收起 理由
cheilotheca-h + 10 我很贊同
juni + 1 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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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2-12 23:43:57 | 顯示全部樓層
首先我想我的原意被扭曲, 錯誤解讀了
jack說的:開放廣告是變相使廠論壇成為廠商營利平台<-------這是你自己也說過類似的話
請你收回這句我未說過的"類似"的話,我也從未說過這是篇"全面"開放廣告的討論帖
這是篇以廣告有條件開放的討論,對所有在德之台灣人都可以透過"廣告"得到方便和實用資訊的想法為前提考量

站方也絕對沒有忽視反對意見, 也許一次跳太快了, 考慮不周, 請各位見諒. 討論過程就如jack說的也許先做個公開調查, 讓各會員都能投票表達是否開放廣告的意願.
如果沒有通過, 此帖也能讓將來的管理者作為參考; 如果通過了, 也能以此帖為基礎繼續討論
發表於 2011-2-12 23:55:11 | 顯示全部樓層
你寫的
原文由 Sysop 於 2011-2-7 15:26 發表   ...目前本論壇為學術性質, 非營利平台,

我寫的
本論壇乃學術性論壇,開放廣告是變相使論壇成為廠商營利平台


這是我理解下的"類似"
若是你不同意


我可以收回,也在此跟你致歉
發表於 2011-2-13 00:07:08 | 顯示全部樓層
站長你要在開放廣告的前提下進行討論
這對持反對開放廣告的會員是不公平的
我雖然贊成開放(有條件的)
但不代表,所有人都跟我或是你或是一馬的意見相符
請問一下,你怎麼處理反對開放廣告的意見?
這些意見,若現在沒有讓他們在討論裏有現身的空間
日後行政公告發布後
只要有五個會員持具體理由反對開放廣告
(這個具體理由很簡單, 只要說當初討論,根本沒有顧慮到反對者的言論自由就行
或是,本論壇乃學術性論壇,開放廣告是變相使論壇成為廠商營利平台<-------這是你自己也說過類似的話 )                                                               

公告就會被退回重新討論


這話講的真奇怪,站長又沒有不准反對開放廣告文的人發言,有甚麼不公平的? 反對開放廣告文的人可以像Nish一樣發表意見,這需要站長請嗎? 反對的人不發表意見難道是站長的責任? 站長當然有設定議題的權力,不同意的話儘管提出論據盡力說服站長和會員就是了,一下扯甚麼敢不敢衝、一下又扯甚麼公不公平、還無限上綱到甚麼沒有顧慮到反對者的言論自由? 搞的站長好像罪大惡極似的,你這些話怎麼不一開始就講? 不要告訴我以你的聰明才智看不出來站長的意圖啊!


另外,神人這個字眼我敬謝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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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1短評 +2 收起 理由
jack + 2 她想贊成開放,跟討論前提是已設成開放,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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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13 00:13:22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開放廣告文  我有一個問題
一些違法的廣告
(例如 做貨運但是不開發票   乃至黑工啥的)
該如何處理?

如果是私人網站也就算了  但是這邊畢竟是半官方網站  需不需要多考慮一下?

....

一點小意見  參考一下就好~~

:101:
發表於 2011-2-13 00:45:0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的立場是消極開放、有效管理,這樣才可以在不同的考量間找到一個平衡點,而不是死守某個原則。如果能夠找到一個平衡點,一方面讓廣告文干擾論壇的程度降至最低、並且避免讓論壇成為廠商的交易平台與客服客訴中心,另一方面能夠使會員獲得實用的訊息,我看不出為何這會使本論壇失去自己的特性以至於不能與其他私人網站有所區隔。畢竟私人網站是不會像我們這樣為了是否開放廣告文與訂定相關規範進行如此冗長的討論,而且很有可能站長的提議會被會員否決的,而這才是我們這個論壇最重要的特性。
發表於 2011-2-13 01:04:49 | 顯示全部樓層
2011-2-13 00:02         jack 短評         +1 我們先前討論是否該開放是討論心酸的喔 ...
2011-2-13 00:01         jack 短評         +1 若是討論串是以站方已決定開放廣告為前提 ...
2011-2-12 23:48         jack 短評         +1 還有16樓
2011-2-12 23:43         jack 短評         +1 你先看看你自己14樓寫的
2011-2-12 23:41         jack 短評         +1 一馬,做人要誠實,不要讓我看輕你 ...
2011-2-12 23:37         immanuel 短評         +1 樓下的是你自己誤會,不要牽拖我~ ...
2011-2-12 22:48         jack 短評         +1 那我跟一馬都誤會了,請看討論串的內容即知 ...
2011-2-12 22:47         jack 短評         +1 如果這個討論串是以站方決定開放廣告為前提 ...
2011-2-12 20:48         jack 短評         +1 感謝回應.那我知道往哪個方向走了. ...


你看不出來站長的意圖是你的問題,我發言的脈絡一直很清楚,就是如果要開放國際貨運廣告,勢必要開放廣告文;如果要開放廣告文,可以怎麼處理。你以為隨便講幾句看不看輕我就可以唬弄人,表達自己的立場還得找個墊背的,真正會被看輕的是你,不是我。

奉勸你要討論就好好討論,不要動不動就給人扣帽子,看看你自己的話,又是神人、又是不顧反對者的言論自由、又是不誠實,你除了給人扣罪名、除了把"二手物流"硬拗成"二手"與"物流",除了搬弄教科書上的名詞,你還會甚麼?

[ 本文最後由 immanuel 於 2011-2-13 01: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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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jack + 1 我決非隨便講講,請你看底下我的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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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13 03:31:0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勸你先別激動,我慢慢解釋一下,你還是不滿意的話,那我也無話可說

討論前提 :a.站長想開放廣告,解決貨運文爭議    或是      b.站長早已決定開放廣告,所以討論內容只能限定在開放後的相關議題上

我一直認為,從討論的一開始,前提就是a


而在a下,針對日後是否開放廣告的討論才有空間


所以我們才有針對站長是否可以開放廣告的相關論述出現


是否可以開放廣告的議題中,我覺得在攻克1.廣告放行標準2.公約禁止商業廣告文(二手物流跟打工類除外)    的難題前


開放廣告這條路, 不可行          (但若能攻克難題,借此機會大刀闊斧一勞永逸解決廣告文問題,我是樂觀其成,見17樓)

因為
在1.廣告放行標準


     一旦開放
    只能全面開放 ,若是局部放行,這會有圖利特定廠商的嫌疑
    而全面開放的結果,就是論壇變家樂福


在2公約禁止商業廣告上   


     站長必須要取的眾人背書,才能對公約解禁,修改公約(這就是我必須問站長,她想歸想,但真的願意衝撞公約嗎的原因)


明白了開放廣告的兩大困難後
試著不碰觸到,1廣告放行標準跟2修改公約的方式,解決貨運文爭議的方法只有

1.直接判定貨運文違規,刪文,讓一切船過水無痕(後來被站長否定)

2.就地合法替那三篇貨運文解套(就是把貨運解釋成符合二手物流定義下的廣告商品,投機取巧)



而我們彼此間的討論,也一直環繞在是否可以開放廣告的議題上

結果,今天站長跑出來說,


討論前提其實是 b站方早已決定開放廣告,所以討論內容希望限定在開放後的相關議題上(即開放種類oder開放細節之類)

所以我才大吃一驚,原來我們都搞錯討論前提了
那原先,所有針對是否可以開放廣告的討論,不就是寫心酸的

所以才發文提醒站長

要把討論前提定調成"站方是否應開放廣告文"


站長也從善如流,聽了我的建議


我這樣解釋,你可以接受嗎?

[ 本文最後由 jack 於 2011-2-15 08:22 編輯 ]
發表於 2011-2-13 05:33:43 | 顯示全部樓層
承上

原文由 Sysop 於 2011-2-12 20:45 發表
jack可能誤會了我的意思, 在一開始及後來發言其實都已經指出了方向, 開這帖就是已經以開放廣告為前提下,希望針對其細節的討論
而不是對我而言較輕鬆的根據公約,刪除不符合公約的文章 ...



請你好好看看站長的內文,紅字部份



以上
發表於 2011-2-13 08:49:01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什麼都不要改也沒差
凡事想要便宜優惠價
除了在站上甲好道相報之外
難道日常生活中自己就是植物人不會搜尋消費資訊嗎?

廣告文與對於生活消費資訊有幫助的訊息區辨
本來就有很多個案性

如果哪個學生突然生小孩決定要在網路上賣水餃籌奶粉錢
想來大家都會熱烈支持
這和商家去進口冷凍水餃主動po廣告文銷售
相信大家的對待會大不同

個案性如何判定?
都也是靠管理作為與會員的反應阿

現在本站管理人員積極的只有站長一枚
多數版主的不作為已經是經年的狀態
雞婆的會員一一陣亡或進入彌留狀態
加上交接上的遺憾
本站其實已經是半自治狀態

現在都有人因為與商家公開討論交易內容被制止而抓狂
禁止廣告文的公約條文還白紙黑字在那兒,有誰去鳥?
去鳥這個爭議的重點都擺在哪兒?還不都是集中在會員的行徑到底順不順眼
有幾人會主動去制止廣告文的行為?

所以拉,不用把本站想太多
本站只是生活資訊的補充
不是留德生活的真實全貌

想要便宜貨,自己努力點,不要奢望什麼便宜貨資訊自動飛到你眼前

而想要藉本站爭取商機的
從過去到現在,只要在情理範圍不要太誇張的,有誰管過?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子水 + 1 我已經快成植物人了,這應該比較接近彌留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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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13 09:44:08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哪個學生突然生小孩決定要在網路上賣水餃籌奶粉錢
想來大家都會熱烈支持
這和商家去進口冷凍水餃主動po廣告文銷售
相信大家的對待會大不同

個案性如何判定?
都也是靠管理作為與會員的反應阿



國際貨運廣告這個例子的特殊性就在於,如果不是陰錯陽差在站務青黃不接的情況下沒人處理,可能不會存留至今,大家也不會發現會員對這類廣告的詢問度還挺高的,高到可以引起會員的衝突。由這個例子看來,有沒有可能還存在著某些資訊是廠商主動提供、為會員需要、但受限於公約相關規定應該被禁止的呢? 如果這些廣告一出現,管理人員就迅速處理掉,恐怕談不上甚麼會員的反應時間吧?

現在本站管理人員積極的只有站長一枚
多數版主的不作為已經是經年的狀態
雞婆的會員一一陣亡或進入彌留狀態
加上交接上的遺憾
本站其實已經是半自治狀態


kati兄,我在各處看到你這個說法好幾次了,但我始終相信,檢驗一個民主社群成熟與否的標準不僅在於依法治理的程度,更在於法律秩序崩潰後的復原能力。老實說,我之所以力挺站長(不是特定立場上的力挺,而是在討論議題上的力挺),很重要的原因之一無非是看到站長願意出面擔責任、願意有所作為,不想令他陷於孤軍奮戰無人聞問的局面罷了,否則道之不行已知之矣。我甚至認為,我們必須把當初投給站長的一票當成積極監督站長行政、為站長提供管理意見的意願書,而非站長職務的同意書,否則投票這個行為真的只是徒具形式罷了,而這才是冷漠成為民主社群經常發生的病態最大的原因。

評分

參與人數 1現金 +5 收起 理由
yaningyang + 5 力挺站長+1,不論討論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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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13 10:48:12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不是感嘆也不是唏噓

而是在大家龐大的討論過程中提醒一點
站上的事務要拿什麼樣的比重來處理之?
比重越大要有相應的管理能量才能夠運作
事實證明現行的公約就足以壓垮人

我講的正本清源簡單處理即在此


發表於 2011-2-13 10:55:47 | 顯示全部樓層
2011-2-13 10:20         jack 短評         +1 我決非隨便講講,請你看底下我的解釋. ...


這個問題我只回你最後一次。區分你所謂的a, b兩點根本沒有必要,因為站長當然有設定議題的權力,站長完全有權力因為想做一件事且決定怎麼做而事先開放給大家討論,而不只是不知道怎麼做或只為了徵求同意而開放討論,只要站長在討論的過程中沒有限制反對意見的表達即可。反對的人若無法在討論的過程中說服站長或其他會員,如有必要按規定程序表決即可,需要站長把議題制定的這麼清楚,你才能表達反對意見嗎? 想說甚麼還得站長先規定好,這不就像刺激一九九五裡面那些無期徒刑的假釋犯,出獄之後連上個廁所都要請示主管一樣嗎? 主管要是沒有明確裁示,你就要扣主管不讓你尿尿不尊重你的人權的大帽子?

[ 本文最後由 immanuel 於 2011-2-13 11:00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3 收起 理由
jack + 3 算了,我尊重你的堅持,此事就留與公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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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13 11:24:5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kati 於 2011-2-13 10:48 發表
我不是感嘆也不是唏噓

而是在大家龐大的討論過程中提醒一點
站上的事務要拿什麼樣的比重來處理之?
比重越大要有相應的管理能量才能夠運作
事實證明現行的公約就足以壓垮人

我講的正本清源簡單處理即在此
...


我相信處理特定站務需要的管理能量是可以透過討論出一個適當的規範來加以限制的,而不是因為目前沒有這麼多管理能量,就甚麼都不准做或做不了。說明白點,在本案中就是可以透過限制廣告種類與回應方式來減少管理所需要的時間和精神。但更重要的應該是思考如何開源而非節流吧?
發表於 2011-2-13 11:35:06 | 顯示全部樓層
2011-2-13 11:08 jack 短評 +1 算了,我尊重你的堅持,此事就留與公評吧 ...
2011-2-13 11:06 jack 短評 +1 你為何不肯承認錯誤呢?
2011-2-13 11:05 jack 短評 +1 站長自己都說或許跳太快,考慮不周,請各位見 ...


莫名其妙了我要承認甚麼錯誤? 站長那是跟你客氣,不想對你的咬文嚼字和誅心之論多計較,以維護討論氣氛為重,你還真的以為站長錯了嗎? 站長設定議題不如你的意、沒告訴你可以反對,你就不敢反對,還怪站長罔顧你的言論自由是嗎? 我根本不在乎站長怎麼設定議題,因為在我看來那個根本不重要,這是我跟你的根本不同,所以少把我跟你拉到一起。我勸你少玩弄文字遊戲和虛張聲勢,你越是計較站長設定議題不如你意,越是顯示你的心虛和言不及義。你要覺得站長還是誰掃了你的面子不妨直說,不必老是拉幫結夥或給人扣帽子。

[ 本文最後由 immanuel 於 2011-2-13 11: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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