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
大家好,前些日子在此請教語言班的問題,感謝論壇的台灣同學們熱心幫忙, 雖然不認識大家,但是溫情暖流卻是源源不絕地注入我心:sbX384g:
目前, lumix已安全抵德, 只是又有問題要來麻煩各位大大嚕
我的情況是: 五月七日我即將在OLDENBURG (NIDERSACHSEN)開始語言班課程, 一直到七月中旬結束,而暑假我想休息; 只是, 當暑假結束後, 我有可能會想搬到別的
城市上課(目前是考慮明斯特VHS或大學語言班, 想說那裏的課程也許對於考DSH的幫助會更大, 這點也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教), 因此,
有可能最多只租六個月.
想請教的是: 1. 這樣的租期一般德國人能接受嗎?
2. 我是否應該要事先告知這樣的租期,亦或在想搬家前三個月告知就可以了?
3. 雖然我有想搬到明斯特的計畫, 但實際上, 我也不確定這樣的計畫是不是可以如願實現
, 也許報名資格或什麼其他因素...(基本上來德國這十幾天, 每天都有新計畫被自己推翻...),
各位認為有必要把這些情況和房東說嗎?或是,有什麼比較好的描述方式?
其實, 18號下午我就會去看第一次房子啦@@ 太晚才想到上來問...希望能來陣有及時雨呀:sSp99zI:
不過,還是希望各位大大多多指教,起碼我能再進一步了解, 在德國怎樣的應對方式會比較好
P.S. 待本人房事解決後, 將PO文上來說明自己來德十天水土不服的慘狀,以茲貢獻:skQ77pc:
[ 本帖最後由 lumix 於 2007-4-18 15:3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