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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22 15: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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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幫忙回答第一個問題,(以我的親身經驗啦!)
(1)那我可以直接找工作,並申請工作簽證嗎?
(問這個問題是因為美國有規定家眷不得工作,即使有公司願意幫忙辦理工作簽證,從眷屬簽證轉到工作簽證也是困難重重)
-->要拿工作簽證,就先要找到願意雇用你的公司,由德國公司向德國當地勞工局提出申請後,你再辦理工作簽證來德國,
若你一開始是申請依親簽證過來德國,那就跟美國一樣,不能工作!除非,你是拿到依親簽證,過來德國後,自己找到願意雇用你的公司,
再比照上面的模式,由公司出面跟德國勞工局報報備後,才有工作權!但這也不是拿工作簽證喔!只是有工作權的依親簽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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