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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的德國簽證是今年九月28號到期
而我是在九月初要到丹麥交換學生一學期 之後再回來寫我的畢業論文
可是丹麥方面給我的簽證是恰恰好只能待到我學期結束的那一天
(也就是學期結束的日子就是我丹麥簽證結束的日子)
我想要請問的是
我是否可以在我丹麥簽證效期截止之後, 使用三個月的申根觀光免簽期間
回到德國辦理我的延簽?
還是我必須提前回德國我預計的居住地辦理相關事項?
(這表示我要在水深火熱的期末報告期間, 不但要花時間面對可怕的簽證官, 還可能要多花好幾趟車費呀><)
我已經寄信問台灣的相關單位與我目前居住地的外事部了, 但是等了快一個多禮拜都還是沒有回覆...
希望有經驗的版有們可以幫我解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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