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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5 03: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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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項規定 我想是有的喔!! 即使你拿的是台灣護照
你應該要去台灣政府有關護照規定上面的查詢
我真的有點忘記在哪裡看到的規定 好像是政府部門的網站
我遇到的情況是:
我再2010 年的六月之前都在德國念書 但之後結婚到了大陸一直到2011 年三月
也就是說 我有整整超出一年的時間不在台灣
當初打點電話去問在台協會確認這點時,他很清楚的和我說有這麼規定
如果要在台灣申請他國長期簽證 必須在半年的時間內 , 在台灣有待滿三個月以上(90天)!!
我先生和我現在預計要再前往德國深造
而他從 2009 年起人都待在大陸 回台灣也只有幾天的時間
他2010 年要去法蘭克福參展時就遇到這個問題 (其實也只要去七天)
台灣政府就強強要他在大陸辦 , 就說半年未待超過三個月以上要去第三國辦理 , 須在第二國辦簽證
所以只好到廣州辦簽證= =: 明明就是台灣人
可是不發給你 你也沒轍 而我們三月回台灣得到的也是這個答案
分析過 如果去大陸辦 我的小綠護照 會被蓋上中華人共和國的章
如果德國海關問我 你打哪來 我就詞窮了, 而且萬一有要補件什麼的都得在大陸
重點是大陸同胞的簽證很難下來阿!
所以我一直待台灣拖到11月才辦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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