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課稅是要超過3000元
『依據「郵包物品進口免稅辦法」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進口郵包其完稅價格未達新臺幣3,000元時免徵進口稅,若超過新臺幣3,000元,海關將依規定課徵進口稅及營業稅。若貨價超過美金5,000元,應至本局台北郵局支局辦理報關手續。』
40歐不到3000台幣,照理說不會被課稅。
原文由 cherryclaudia 於 2012-4-9 14:50 發表 
下個月家人生日想寄個禮物回台灣
請問可以直接寄新的皮夾回台灣嗎?
會不會被課稅?
皮夾本身價值40歐元
郵寄時,是否需要註明內容物?
可以寫gift或 wallet嗎?
這樣安全嗎?
謝謝大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