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Ailsa33 於 2010-12-6 09:23 發表 
我跟我男友(德國人)現在也是準備在台灣結婚後,我在辦依親簽証過去.
剛開始我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版戶籍謄本(以張數算,第一份每張150,第二份後每張20),之後又到出生時報戶籍的那個所屬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證 ...
我的情況是我男友是荷蘭人, 我們也是要在台灣結婚, 但是礙於依親的考試要很久, 加上荷語很難找到可以學習的地方, 所以我們找到另一條路.... 搬到德國住! 他是歐盟的成員, 德國不能拒絶他住在德國, 而他和我在台灣結婚後, 我就可以直接過去, 因為我是歐盟成員的配偶, 他們不能拒絶我或不給我居留簽證. 這個我男友都己經去請教過律師, 所以等我到歐洲後, 才會開始學荷蘭語, 然後再考試. 據我所知, 他去市政府請單身證明, 還有去外交部認證, 最後到台灣的領事館蓋章, 都很快且順利, 以上是我們辦的經驗, 給大家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