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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目的之工作簽證,已在德國工作2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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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9 13:56: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依據 § 3b BeschVerfV:若現在拿長期居留證且在德國已全職工作滿2年者,可以在延簽時提醒簽證官,取得不限目的的工作許可證。
以後不管你換工作還是換契約,都不用再次申請工作許可。效力範圍:德國

唯二條件:
(1) 申請延簽時正處於一份工作契約關係中,
(2) 而且有足額的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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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3現金 +2 短評 +2 收起 理由
shkung + 2 感謝分享
snack0913 + 1 年底剛好要換簽證,來去問這種的 ...
Chia-chi + 1 實用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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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1, 2024-11-21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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