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AweYn 於 2015-12-13 13:50 編輯
其實我是香港人,
因為香港沒有口頭申訴,書信申訴的話可能需要兩月, 但重新申請的話本來也需要兩個月再加申請費.
所以就希望邊諗語言邊等申訴, 是關我的語言課程1月初就開始了, 之前為了延期十一月的課程已經繳交了取消費,
若重新申請簽證要再次繳交一月的取消費,加上也不知二簽的結果如何,若又失敗的話又要不斷 繳交取消費
為了金錢及時間著想,希望先去以免簽學兩個月的語言, 回來香港才重新申請, 又淨如你所說會有更好的動機,成功批核機率較高!還有,請問我在入境時需要附上語言班證明,財力證明 及回程機票嗎?
謝謝你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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