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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7-5 17: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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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tmivl</i> 於 2007-7-5 03:30 發表<br />
我的女性朋友嫁到德國15年了,育有2女兒,女性朋友持的還是台彎護照,未申請德國護照,她的德語會說但不會寫.<br />
她德國先生常年出差至大陸,但出軌了,因為認識一風塵女子.<br />
先生最近吵著要離婚說是個性不合,也坦承外遇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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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建議她找律師會比較好(唉∼又要被賺一筆,律師永遠是贏家)<br />
不過,小孩問題她可不用擔心,因為在德國大部份都是判給女方多<br />
贍養費部份,要看男方的收入來判,好像有比例的樣子<br />
德國護照,她來了那麼久怎麼還沒拿到呢?<br />
我認識比她晚來的都拿到用很久了.
可是她如果沒有謀生能力,這樣還要長期居留德國嗎?
如果拿了德國護照,到時要換回台灣護照,聽說也很困難.
[ 本文最後由 shihlinglai 於 2007-7-5 18:4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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