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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字詞的討論源自我們在討論論壇版面命名而衍生,我認為這個議題可以繼續討論,並且屬性相當適合語文學系版面,因此我稍加整理一下,如果願意加入學術討論者可以提出相關意見。
pacinohs:主版主所提「精神人文學科」,讓我馬上聯想到「Geistwissenschaften」這個德文字。台灣有人翻譯成精神科學,也有人翻成人文科學。我不知道主版主的建議與這個字是否相關,也不知道這個字所指涉的範圍有多大......
(上文摘自:申請,人文學科簡介與名稱更動 第三篇)
pacinohs:我之所以會提問Geistwissenschaften的問題,主要是因為以下的思考:按照自己有限的瞭解,精神人文科學的確是一個在與自然科學對立面的方向上所被提出的概念。........ 如果僅以精神人文學科來更名,當然就會問到這個名稱的範圍有多大。更進一步,我如果站在一個科系本位主義的觀點來看待這個問題,如果我的科系已經是所謂的 Rechtswissenschaft, Politikwissenschaft, Sozialwissenschaft usw.我已經是一個Wissenschaft,為何還要歸類在Geistwissenschaft之下。
(上文摘自:申請,人文學科簡介與名稱更動 第十三篇)
Renemcc: 這確實是一個好問題。我本身念哲學,碩士又是研究「哲學詮釋學」,因此理解Geistwissenschaften之概念深受Dilthey與其後哲學家之影響而不自知。
經你一提,我確實忽略十八,十九世紀各學學科「搞革命」脫離哲學的那段歷史,就當代各學科的「現代化」的定義而言,若我堅持,使用Geistwissenschaften,確實有站在我哲學科系本位主義之嫌疑。因為我們哲學系的理解Geistwissenschaften依舊包括上述各學科(我研究的哈伯瑪斯便是這樣認為),不過,你的質疑言之有理,我可以接受。
(上文摘自:申請,人文學科簡介與名稱更動 第十四篇)
Marspooh: 討論似乎已經結束了, 但我還想問一下.但問之前我要提醒,是Geisteswissenschaft, 不是Geistwissenschaft。這個英文對照字是Humanities, 我想中文的"人文"科學應該是從這個字來的。前面有提到精神人文科學或精神科學(rene兄與pacinohs), 從德文翻法固然正確,但想問的是這樣的名稱(或譯法)在台灣普遍嗎?或是有在特定的學科裏使用這個名稱?
(上文摘自:申請,人文學科簡介與名稱更動 第二十一篇)
Renemcc: 果然是學語文的,我們兩個真的都打錯了,還渾然不知,德文是拼音字,唸的時候可能就沒唸好,所以拼就會拼錯,不過經你一提,我這一生這個字應該不會再拼錯了。關於Geisteswissenschaften翻譯問題,其實pacinohs前面有稍微提過。我補充一下我所知道的,Geisteswissenschaften 其實是狄爾泰最先使用的。他是在翻譯MILL「邏輯學」中moral sciences一詞。而使用到這個字,所以並不是相對於Humanities。德文中的「人文科學」據我所知,應該是Humanwissenschaften這個詞涉及到學科間際的(interdisziplinär)領域。Marspooh是專家,若有錯請不吝指正。(PS.據我所知,人文跟人文科學是有本質上的差異的)
Geisteswissenschaften 在台灣哲學系,研究詮釋學的人翻譯成「精神科學」,不過值得提醒的是,這個德文字在此只有複數形式喔!「精神人文科學」這是我個人的用語,精確地說,我使用「精神人文科學」這個詞企圖在整合Geisteswissenschaften 與Humanwissenschaften這兩個語詞所涉及的領域。不過我在此欄位使用Geisteswissenschaften這個詞時,確實忽略十八,十九世紀時,學科漸漸分家的事實,也就是,忽略社會科學(Sozialwissenschaften)已經獨立出去那個事實。以上是我的理解,請專家賜教!
(上文摘自:申請,人文學科簡介與名稱更動 第二十二篇)
[ 本文最後由 renemcc 於 2007-9-13 23:4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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