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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9-13 09: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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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你必須出示你的Diplom(或畢業證書之類的東西和註銷學籍的證明。要注意的是一年的期限是從你的證書上面寫Bestanden的日期去開始算一年,並不是bis XXXXXXX studiert 的那個日期。例如你的最後一門考試的日期是10月20號,證書上面的Bestanden日期就會是這一天,並不會是學期結束的次年3月底.........他們會說基本上你在考完最後一門考試後就不是學生身份了,所以奉勸大家不要想說反正準備好了早考完早解脫(我就是這樣,結果變成簽證很麻煩!)德國人........很機車吧?!雖然以我的邏輯來想覺得很不合也覺得不公平,無法認同,但在人家的地方...ok我接受!!不要懷疑,我就是遇到這種問題,還跟簽證官還有她的上司爭了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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