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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aquacloud

失蹤已久的版主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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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0 22:52:56 | 顯示全部樓層
請問一下~

也就是說
版主不在又沒事先告知的一個月後
~~~~~~~~
這是很清楚一個月的期限~


,行政站長將以各種管道方式聯絡版主詢問近況
版主的去留交接時程方式交給行政站長決定,並以公告方式告知人事動態
~~~~~~~~
這個呢?各種管道詢問需要多久時間?
是三天?還是說自由心證?
如果也有一個期限或許會比較好?
譬如兩個星期(兩個星期不看EMAIL的現代人應該蠻少了~)
何況加上前面的一個月不上站~




原文由 primay 於 2007-12-10 08:55 發表
感謝大家的熱情回應
這兩天除了看板版上朋友的意見
我也"下鄉"瞭解一下民情

因此我有個想法:
因為我們的管理人員都是Freiwillig加上熱情在幫忙版務
且每個列名的管理人員週期都不一樣,所以我 ...
發表於 2007-12-11 09:46:4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renemcc 於 2007-12-10 22:28 發表


同學會當然可以推薦人,
這個網站當然希望跟各地同學會密切結合,
但是當同學會不派出人時,站長當然可以自己任命。

但是前面那個意思不是說,
任命同學會的權力在各地同學會身上

我想這是兩件事。
...


前面那一段就是說...站長可以指派,同學會可以推薦的意思..這樣我了解了...
不過你後面這句..我又不懂了..

再來就是我針對你說站長可以自行指派這件事情,
萬一這各同學會只有六七個人,每個人都沒意願當,
站長找不到人當,請慕尼黑同學會的同學擔任達姆同學會的版主,
你覺得這樣可行嗎?還是乾脆從缺會比較好?
還是該如何做呢?
我們的情形,輪流做就是半強迫,半強迫就已經是在保障有人做了..這樣不好嗎?
保留讓同學自己指派不好嗎?
這各網站是當時由各地同學會發起的,各地同學會指派自己的版主部也挺正常嗎?
為何現在感覺要把這個版獨立在同學會之外,甚至權力凌駕其上的感覺?
互相幫助才是這各網站最一開始的用意吧?
嚴刑峻罰只會讓人心失散...小小看法
發表於 2007-12-11 10:46:2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erlemei 於 2007-12-11 09:46 發表


前面那一段就是說...站長可以指派,同學會可以推薦的意思..這樣我了解了...
不過你後面這句..我又不懂了..

再來就是我針對你說站長可以自行指派這件事情,
萬一這各同學會只有六七個人,每個人都沒意願當 ...


我想我的理解是如此:
各地同學會不管推薦誰當本站的版主, 相信站長及其他版友皆樂關其成.
而當同學會沒有任何人願意駐站本站時, 站長可以私下探詢意願. 而以上這一切都以公約第四章第十五條為基準.
而同此公約, 同學會版主的擔任是由該同學會地區之會員擔任, 所以不會有妳說的狀況產生, 也就是由別的地區的同學擔任非相關同學會的版主.
如果真的沒有人願意出來, 我想以目前的情況, 應該就是"從缺"了.
所以我不認為這邊有誰的權利凌駕再誰之上. 同學會有權利可以指派代表當該會版版主, 但當他一旦接任, 必須遵守本站公約, 這兩件事是平行的.
我相信站長應該也沒有那麼大的能耐去干涉各地同學會的事吧~~
若有錯誤, 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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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emcc + 20 正解!
perlemei + 5 謝謝解說~
Koenig + 10 ja, richtig verstan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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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1 11:25: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erlemei 於 2007-12-11 09:46 發表


前面那一段就是說...站長可以指派,同學會可以推薦的意思..這樣我了解了...
不過你後面這句..我又不懂了..

再來就是我針對你說站長可以自行指派這件事情,
萬一這各同學會只有六七個人,每個人都沒意願當 ...



Ich weiss nicht, was das Problem ist, den folgenden einfachen Satz zu verstehen:

第十五條        (版主之任期及選任)
②有意願擔任版主之會員,應以真實姓名向行政站長申請為版主,其申請得依其意願公開或私下為之,行政站長得依事實需要確定其真實身分。但地區同學會之版主,應由該地區之會員擔任。

該地區之會員: kann freiwillig sein, kann auch vom regionalen Studentenverein bestimmt werden. Er/Sie muss nicht unbedingt der/die Vorsitzende des Vereins sein.

Ist das jetzt kl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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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o183 + 1 那我這區怎麼辦 T_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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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1 11:33:0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rimay 於 2007-12-8 19:08 發表
砍id是不會造成網路資源的很大空間佔用
麻煩的是,回答問題的內容比問問題的內容還重要
也就是說,可能有個一日id問,如何找德國學校
然後後面就有一堆人來回答問題,給很多很棒的經驗
如果砍了那個一日id, ...


Um dieses Problem zu lösen, sollen wir folgende nochmals beachten:

第十七條        (版主之解任)
①版主有違反本公約且情節重大時,得經行政站長或三名以上會員以真實姓名連署,並備明理由向行政站長提請發動解任程序。
②行政站長於受理申請後召開版主會議,會議中應給予版主一次陳述意見之機會,最遲於三週內議決之。
③版主經版主會議議決解任後,由行政站長於本論壇公開徵求繼任人選。

Deshalb können entweder primay alleine oder drei Mitglieder 版主之解任 vorschlagen.
Ich denke, primay kann 召開版主會議,會議中應給予版主一次陳述意見之機會,最遲於三週內議決之


[ 本文最後由 Koenig 於 2007-12-11 11:34 編輯 ]
發表於 2007-12-11 11:41:54 | 顯示全部樓層
kido183   2007-12-11 11:36   評論   +1   那我這區怎麼辦 T__T


Wie meinst d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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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otte + 1 樓下,該區的正式同學會還沒成立阿.....
primay + 1 樓下,你們兩城不是併了嗎?
kido183 + 2 我也從來不是我這區的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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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1 13:42:57 | 顯示全部樓層

那好吧~

明白你們的意思了~那就照你們大家說的公約來做~
不過我們會不知道會不會常常從缺狀態...我必須先去跟其他人說一切這件事情,
因為他們都不太常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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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o183 + 1 我昨天在studivz看到darm城的還蠻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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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1 17:44: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erlemei 於 2007-12-11 13:42 發表
明白你們的意思了~那就照你們大家說的公約來做~
不過我們會不知道會不會常常從缺狀態...我必須先去跟其他人說一切這件事情,
因為他們都不太常上來..........



我想也不用擔心是否常常呈現"從缺"的狀況.
畢竟當版主跟擔任同學會幹部一樣, 都得尊重當事人意願, 而根據印象貴會會長並不算是常"缺席"的吧!
即使沒有版主, 例如慕尼黑同學會沒有派官方代表, 但網上來自慕城熱心的同學也不少;
妳不也是Darmstadt最熱心的同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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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otte + 1 現任會長不是也在嗎?
primay + 1 芬達王也是網站常客哩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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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1 22:30:5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很高興有同學會願意幫忙找人來這裡擔任版主,但我更在乎被找的人是否真的有意願當版主。
來這邊的朋友都是freiwillig,所以我也希望當版主的人也是Freiwillig,不是因為制度不是人情也不是強迫。(我也有過主動找版主被拒絕阿,我也因此得訓練自己強健的心臟...)

如果人家沒熱情或意願,連上來都不上來,我覺得也沒必要逼人家當版主
版上有很多不是版主的人,他們也會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對網站的熱情與貢獻,光是這點我就很感動了

所以,要擔心沒有版主的人應該是我啦~~
你們不用太擔心
發表於 2007-12-11 23:46:18 | 顯示全部樓層
以下為個人意見

假設各地同學會討論版的版主是由當地同學會會長兼任

由同學會指定人士擔任


那麼即使此人消失多日不曾上來

站方也不應撤銷其版主資格

除非由同學會那邊通知版主另有人選

因為我的想法是

這個網站成立的一個目的是提供各地同學會一個穩定空間

至於該同學會有沒有同學上來或有專人負責維護

則不是站方應該去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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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o183 + 1 這樣講也很有道理,,但沒人整理版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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