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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管是來德國唸個碩士,還是目標是博士學位,除非是學校一開始就分配好,不然一定要自己找教授,請他指導。給所謂的Betreungszusage。
找德國教授的大前提,當然必須要準備一個研究計畫。這個對碩士學位或許不重要,如果是有心要一直唸到博士的話,或許就必須做個準備。研究計畫要如何因人、因科目而異,重要的是,必須讓教授知道您為何而來!這對人在台灣就開始找指導教授的人,更為重要。我自己是覺得,可以比照DAAD獎學金考試的規定,寫一個最多十頁的研究計畫,將題目、研究動機、問題意識、研究過程與初步的大綱,呈現出來,如果一開始有寫德文的問題,也可以嘗試用英文寫出來。當然,您也可以準備很多題目,然後詢問教授的意見,教授會做一個抉擇。除此之外,當然就是您在台灣的學經歷等等的東西,這些對直接想來作博士的人,格外重要。接下來的工作,就是德國教授的部份。
德國教授,大概可以分成下面三組:
一、友台小組德國教授:
德國有些教授跟台灣關係不錯,所以您如果符合所要就讀的學程之資格,他都會毫不猶豫的指導您。當然也因為他對台灣的教授是或多或少地熟悉,也就跟您一起東聊西聊台灣的事情。
二、有外國經驗的德國教授:
所謂有外國經驗的德國教授,指的是在德語系國家以外唸過書的人,這些教授中,又以到英語世界的國家唸過書的教授為重點。這些教授大多在頭銜上就會顯露出來,比方說Prof...., LL.M. London。這些教授,因為有外國經驗,原則上,對於外國學生會有相同的同理心,也能就體會外國學生在外國所碰到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對外國學生格外親切。
三、德國經驗為主的教授:
最後一組德國教授,當然就是整個教授養成都在德國境內完成或者頂多在德語系國家研究過者。這些教授的「外國經驗」,來自於他的接觸,可能他收過外國學生,或者在助理或者工作時,有接觸過外國學生或外國有人等等。
不管是怎麼樣的教授類型,如果請教台灣的師長的話,得到的答案一定是「nett」。這個字展現在指導關係上,不但對外國人會比較熱絡,說不定也會進一步噓寒問暖,讓人倍感親切;更重要的是,他們也不會用所謂「德國人」的標準,來對待您。這不是說,這些教授碰到外國學生就完全棄守防線,而是用「外國人無法短時間克服的所有事情」的標準,來處理學業上與非學業上的問題。當然,您也可以找一個一視同仁的德國教授。上述三種德國教授中,從形式上,應該就是第一類的德國教授是最瞭解您的教授,清楚台灣法律系學生的通常狀況與問題。第二類教授,就是會用同理心的狀態來面對外國學生,最後一組德國教授,則是相對來說,比較要花時間才能夠清楚教授個性與相處之道者。
如果您已經選擇了一個教授,那麼在教授開出指導同意書之前,也些事情要考量一下。如果您是一心一意來拿博士學位的,您要不要接受碩士課程?如果教授同意您直接就讀博士課程,但是要您做一些博士修課規則以外的事情,您要不要接受?如果您就只是來唸碩士,或者您選擇的學校,讓您也只有碩士先念的可能性,您要不要接受教授所提出修課標準以外的條件?
原則上,第一個條件,應該是所有在台灣有碩士學位或國家考試者,都會碰到的。您如果不想把時間花在碩士上,那麼答案是再明確也不過了!如果您願意花時間來給自己一個學前教育,我想您大概也就是選擇接受囉!不過這裡要提醒您一點,如果您決定唸的話,您所就讀的學校又是可以直攻博士者,將來的問題,就是要用台灣成績還是德國成績申請博士學位。如果是兩者皆可的話,對您當然就是一個利多之事。因為,如果德國碩士學位不小心滑一跤的話,您還有台灣的成績。(也就是因為如此,如果您一開始就有唸碩士的打算,不要先去就讀)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下,您可以詢問教授,是否讓他給您一個附完成碩士學業條件的指導同意書,讓您一方面可以心無旁騖地就讀碩士學位,另一方面可以跟教授透過碩士學程,互相瞭解。
第二個條件類型,其實應該是要您透過修課,具備一些您所屬專業的基本知識。我自己的想法如果德國教授開出這些條件,然後博士課程又只能註冊三年,那我會詢問教授,我可不可以用念個碩士的方式來取代這樣的條件類型。我會這樣選擇的原因,因為與其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完成他想要的,不如從時間與金錢的觀點,自己就唸個一年到一年半的碩士。當然,您也可以接受教授條件,這些必須個案判定。
第三個條件類型,我想只有在您非要跟這個教授不可的前提下,才要同意他,要不然,德國教授也是很多的,不需要單戀一枝花。
以上是一些觀察與建議,還請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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