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台灣同學會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4221|回復: 7

醫師法修正 國外醫學學歷需經甄試實習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9-6-4 13:20: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醫師法修正   國外醫學學歷需經甄試實習                                       
  • 2009-06-04
  • 中國時報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醫師法修正,未來在國外取得醫學學歷者,還必須在國內通過學歷甄試認證,並且實習及格後,才能參加醫師考試。醫師法完成修法程序後,留學波蘭的醫學生,回國後也就不得直接考國內的醫師執照。

    現行的醫師法規定,如果在美國、歐洲、加拿大等地取得醫學學位,回台灣後不用經過學歷甄試,就可參加醫師考試。而「醫師法」修正完成立法後,未來只要是在國外取得醫學學位,回國後還要再經過教育部的學歷甄試認證,並在衛生署指定的國內醫療機構實習期滿,且成績及格後,才能參加國內的醫師考試。

    另外,現行的醫師法中沒有訂出實習醫師的實習年限,這次修法,也明定出醫學系畢業生的實習年限為5年。行政院發言人蘇俊賓:『持國外學歷報考醫師考試的,優先通過學歷甄試,這是第一個部分,這是我們修正條文第四條之一,第二部分就是參考其他醫師人員法規,明定醫學生畢業實習年限為5年。』

    行政院這次通過「醫師法」修正草案,未來留學波蘭的醫學生,回國後就不得直接考國內的醫師執照,還要經過甄試、實習等程序,讓醫師考試更具公平性,等於是正面回應了日前反波蘭醫學生團體的訴求。


[ 本文最後由 clayderman 於 2009-6-4 15:00 編輯 ]
發表於 2009-6-5 00:34:04 | 顯示全部樓層
既然是針對所有的外國醫學生...
畢竟這是目前比較公平的方式囉

bosm148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cheilotheca-h + 1 ........................................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09-6-5 09:26:4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clayderman 於 2009-6-4 13:20 發表
醫師法修正   國外醫學學歷需經甄試實習                                       
  • 2009-06-04
  • 中國時報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醫師法修正,未來在國外取得醫學學歷者,還必須在國內通過學歷甄試認證,並且 ...


  • 比較不了解這個修正案所提到的:"實習五年" 這個部分???

    是指包括臨床實習課程?

    還是有其他涵義!??

    bosm86
    發表於 2009-6-5 10:20:58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說真的是 '實習五年'

    這會是很不公平的是



    我真的很不懂台灣的政府在做什麼?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wang.hurh + 1 我正要了解他們到底在搞什麼?? ...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09-6-5 10:35:1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cheilotheca-h 於 2009-6-5 10:20 發表
    如果說真的是 '實習五年'

    這會是很不公平的是



    我真的很不懂台灣的政府在做什麼?


    嗯~~~

    應該是說 "實習年限上限是五年"

    五年之內一定要過國考

    不行再有線再存在(但是數量不多)的萬年實習醫師學長吧!??
    發表於 2009-6-5 11:10:51 | 顯示全部樓層
    波蘭醫學生風波平議(黃達夫)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41/IssueID/20090605

    這次波蘭醫學生風波,看起來好像是醫界的事,與一般民眾似乎沒有關係。然而,這個台灣醫學生的集體行動是以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為訴求,提出修改《醫師法》的主張。因為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與全民的健康息息相關,所以,台灣醫學生的行動,就很值得全體國人的關心了。


    近年來為數不少的台灣公民至東歐接受醫學教育,如今陸續學成歸國執業。顯然,台灣醫學生對教育部承認波蘭醫學生學歷,參加國考後,即獲得執照的現行《醫師法》感到極度不滿。台灣醫學生經過網路的串聯,形成輿論,與抗議行動,終於促成教育部、衛生署舉行公聽會討論此問題。
    我很高興看到醫學生對於不合時宜的《醫師法》提出質疑,要求修法的集體行動。我認為這集體行動確有其正當性。他們有充分理由批評相關政府部門與立法院的怠惰與失職,並要求盡速修法。
    但是在這過程中,把箭頭指向波蘭醫學生,在媒體、網路進行人身攻擊的行為,則是錯誤且違反基本人文精神的。另,醫學生的訴求除修法外,還堅持不容許落日條款,強迫衛生署、教育部立刻改變遊戲規則,對於波蘭醫學生,加設學歷甄試以及一年實習的關卡,則是不合法理的。
    從上述醫學生的要求,我們看到台灣雖然已建立了民主的形式,但在很多人的腦袋裡還存著五千年傳統的封建思維,期待官員一聲令下,改變法規。我不得不在此提醒醫學生,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想法。這樣毫不猶豫地要求政府官員「濫權」,也許很容易一時滿足了他們的訴求。但是,有一天,在不同的情形下,自己可能就要嘗到政府濫權的苦果了。
    公聽會後,醫學生一而再地傳來指控波蘭住院醫師傷害病人的例子。並質問我,為什麼一向倡導醫療品質、病人安全的我,容許能力堪慮的波蘭住院醫師繼續照顧病人。


    應為病人安全把關
    老實說,品格、能力有問題,並不是波蘭住院醫師的專利。縱使波蘭醫學院的教學品質較差,能力不足的波蘭住院醫師比台灣住院醫師比率高,也不能說台灣住院醫師就沒有品格與能力的問題。所以,限制了波蘭住院醫師,並不表示病人的安全就有保障了。教學醫院如何把關,才是關鍵。
    當一所醫院決定接受醫學生,並參與住院醫師的訓練而成為教學醫院時,其最重要的職責就是確保病人的安全。這所教學醫院必先篩選住院醫師,其後,全體主治醫師必須把教導、監督醫學生、住院醫師的責任視為他工作的一部分,為醫學生、住院醫師的所做所為負起全部的責任。
    而且,該教學醫院裡面所有的醫事人員對於任何威脅到病人安全的狀況,必須慎重面對,不可忽視,也不能包庇。其程序包括正式提出異常或意外事件報告,醫院管理階層就須即刻介入調查,做必要的處理。事後,則須檢討、反省、學習、改善。如果是系統性的問題,就要改變作業流程,如果是個人品格、能力問題,就要加強輔導,無法經由再教育而改進者,則應被淘汰。
    因為病人的福祉必須是醫事人員首要的顧念。所以,當今美國醫師協會,就明文規定當醫事人員發現其同儕有品格或能力問題時,必須揭露,不可包庇。更進一步的,如果醫事人員向醫院管理階層提出正式報告而醫院沒有做適當的處理時,站在保護病人安全的立場,醫事人員就有義務向主管當局檢舉。唯有如此把關,病人的安全才有保障。
    顯然,在國內明哲保身的傳統文化的影響下,當發現同儕有品格或能力問題時,很少有人願意經過正式的程序去處理它。如果醫學生的指控都是事實,這不也就暴露了台灣教學醫院維護醫療品質,為病人安全把關的機制失靈了嗎?
    在維護醫療品質、病人安全的大前提下,醫學生在要求政府相關部門監控國外醫學院畢業生資格的同時,更應該關心台灣教學醫院的管理與住院醫師訓練制度。到底大多數台灣的醫師人力還是來自台灣的醫學院。台灣醫學院的教育品質與住院醫師訓練制度才是決定台灣醫療品質的最重要關鍵。


    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41/IssueID/20090605
    波蘭醫學生風波平議(黃達夫)
    這次波蘭醫學生風波,看起來好像是醫界的事,與一般民眾似乎沒有關係。然而,這個台灣醫學生的集體行動是以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為訴求,提出修改《醫師法》的主張。因為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與全民的健康息息相關,所以,台灣醫學生的行動,就很值得全體國人的關心了。

    近年來為數不少的台灣公民至東歐接受醫學教育,如今陸續學成歸國執業。顯然,台灣醫學生對教育部承認波蘭醫學生學歷,參加國考後,即獲得執照的現行《醫師法》感到極度不滿。台灣醫學生經過網路的串聯,形成輿論,與抗議行動,終於促成教育部、衛生署舉行公聽會討論此問題。
    我很高興看到醫學生對於不合時宜的《醫師法》提出質疑,要求修法的集體行動。我認為這集體行動確有其正當性。他們有充分理由批評相關政府部門與立法院的怠惰與失職,並要求盡速修法。
    但是在這過程中,把箭頭指向波蘭醫學生,在媒體、網路進行人身攻擊的行為,則是錯誤且違反基本人文精神的。另,醫學生的訴求除修法外,還堅持不容許落日條款,強迫衛生署、教育部立刻改變遊戲規則,對於波蘭醫學生,加設學歷甄試以及一年實習的關卡,則是不合法理的。
    從上述醫學生的要求,我們看到台灣雖然已建立了民主的形式,但在很多人的腦袋裡還存著五千年傳統的封建思維,期待官員一聲令下,改變法規。我不得不在此提醒醫學生,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想法。這樣毫不猶豫地要求政府官員「濫權」,也許很容易一時滿足了他們的訴求。但是,有一天,在不同的情形下,自己可能就要嘗到政府濫權的苦果了。
    公聽會後,醫學生一而再地傳來指控波蘭住院醫師傷害病人的例子。並質問我,為什麼一向倡導醫療品質、病人安全的我,容許能力堪慮的波蘭住院醫師繼續照顧病人。

    應為病人安全把關
    老實說,品格、能力有問題,並不是波蘭住院醫師的專利。縱使波蘭醫學院的教學品質較差,能力不足的波蘭住院醫師比台灣住院醫師比率高,也不能說台灣住院醫師就沒有品格與能力的問題。所以,限制了波蘭住院醫師,並不表示病人的安全就有保障了。教學醫院如何把關,才是關鍵。
    當一所醫院決定接受醫學生,並參與住院醫師的訓練而成為教學醫院時,其最重要的職責就是確保病人的安全。這所教學醫院必先篩選住院醫師,其後,全體主治醫師必須把教導、監督醫學生、住院醫師的責任視為他工作的一部分,為醫學生、住院醫師的所做所為負起全部的責任。
    而且,該教學醫院裡面所有的醫事人員對於任何威脅到病人安全的狀況,必須慎重面對,不可忽視,也不能包庇。其程序包括正式提出異常或意外事件報告,醫院管理階層就須即刻介入調查,做必要的處理。事後,則須檢討、反省、學習、改善。如果是系統性的問題,就要改變作業流程,如果是個人品格、能力問題,就要加強輔導,無法經由再教育而改進者,則應被淘汰。
    因為病人的福祉必須是醫事人員首要的顧念。所以,當今美國醫師協會,就明文規定當醫事人員發現其同儕有品格或能力問題時,必須揭露,不可包庇。更進一步的,如果醫事人員向醫院管理階層提出正式報告而醫院沒有做適當的處理時,站在保護病人安全的立場,醫事人員就有義務向主管當局檢舉。唯有如此把關,病人的安全才有保障。
    顯然,在國內明哲保身的傳統文化的影響下,當發現同儕有品格或能力問題時,很少有人願意經過正式的程序去處理它。如果醫學生的指控都是事實,這不也就暴露了台灣教學醫院維護醫療品質,為病人安全把關的機制失靈了嗎?
    在維護醫療品質、病人安全的大前提下,醫學生在要求政府相關部門監控國外醫學院畢業生資格的同時,更應該關心台灣教學醫院的管理與住院醫師訓練制度。到底大多數台灣的醫師人力還是來自台灣的醫學院。台灣醫學院的教育品質與住院醫師訓練制度才是決定台灣醫療品質的最重要關鍵。

    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波蘭醫學生風波平議(黃達夫)

    [ 本文最後由 t17 於 2009-6-5 21:10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mmarta + 1 一片空白?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09-6-7 02:06:28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ptt上已經有人開始要求未來的學歷甄試也要做人數控管 (以前的也有)
    也就是日後不管你實力如何,只有國外回去的只有前10名才能有資格考國考。
    這就是台灣醫學生的"公平"嗎?
    發表於 2009-6-7 07:14:0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flydance2000 於 2009-6-7 02:06 發表
    現在ptt上已經有人開始要求未來的學歷甄試也要做人數控管 (以前的也有)
    也就是日後不管你實力如何,只有國外回去的只有前10名才能有資格考國考。
    這就是台灣醫學生的"公平"嗎? ...



    真的...


    一開始


    就有人提到 "總量管制" 這個重點...


    事情已經在進行了(按照政府的規劃)


    總量管制的問題與定義,


    政府還是沒有想要面對的意思...


    (往好處想...正在更細膩的規劃通盤的措施...還是...根本擺不平呢..?)

    [ 本文最後由 wang.hurh 於 2009-6-7 07:15 編輯 ]

    德國台灣同學會論壇

    GMT+1, 2024-4-29 12:2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