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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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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4-16 08:10: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當初出國時停掉健保,想在今年暑假回國期間復保,但有人告訴我必須回國住滿四個月才能辦理復保,所以我就直接問中央健保局。

今天收到回覆,結果是可以的,因為我每次出國期間都在六個月到兩年之間,而且戶籍一直都在可愛的故鄉,只要回國就可馬上復保,不須再等四個月,也不必補繳停保期間保費。

有相同情況的同學朋友,可以參考如下回覆。

X先生:您好。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一、依據現行健保法施行細則第3638條規定,保險對象「預定」出國6個月(每單次連續停留國外)以上者,可選擇辦理停保。停保期間免繳保險費,但亦不得享有健保醫療給付,停保者,其出國期間有超過6個月以上,自返國之日為復保生效日。但出國期間未滿6個月返國者,應註銷停保,並補繳保險費。
二、另依據現行戶籍法第20條規定,出國2年以上者(2年內無入境紀錄者),戶政機關會依法於其戶籍內註記遷出國外(即在台無戶籍)。若戶籍遷出國外,依現行健保法規定,自遷出日起,即不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資格。曾有加保紀錄者,應於重新設戶籍之日起加保。
三、依上開規定,保險對象在國外期間不得辦理復保,必須在返國時辦理復保手續,且應攜帶身分證件、私章及出入境證明或護照全份資料等證明文件洽投保單位辦理(可委託親友代辦,以憑核對身分及審查復保生效日。
四、由本局之資料顯示, 台端在出國期間已辦妥停保(XXXX日起停保中),依目前之規定, 台端於返國後,辦理投保的生效日如下:

1.若在國內仍持續設有戶籍,則自返國之日即可辦理復保,並自復保日開始計繳保險費及享有健保醫療給付。若停保期間有多次出、入境,而每單次出境未滿6個月即入境,則必須註銷停保資格並補繳自停保日起之保費;每單次出境滿6個月才入境,則符合停保規定,免繳該出國期間之保費。

2.若戶籍有被遷出國外情形,則 台端如欲恢復健保資格,須於返國辦理戶籍遷入後,再檢附身分證件、私章及出入境證明或護照全份資料、最新之戶籍證明文件至投保單位辦理重新投保等相關手續,以憑核對身分及審查停保、退保、重新投保生效日。
五、目前健保法的修法草案將採取消停保或未來停保者須自返國滿4個月時才可以辦理復保方向修法,同時對戶籍遷出國外而喪失加保資格且一年內未曾有投保紀錄者須重新設戶籍滿4個月時起才可以辦理重新加保亦為修法方向。一旦經立法院修法通過,本局將會儘速公佈,請隨時注意本局網站公布之消息。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中央健康保險局 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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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4-16 15:09: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lukas 於 2007-4-16 09:10 發表
當初出國時停掉健保,想在今年暑假回國期間復保,但有人告訴我必須回國住滿四個月才能辦理復保,所以我就直接問中央健保局。

今天收到回覆,結果是可以的,因為我每次出國期間都在六個月到兩年之間,而且戶 ...


我記得是因為去年好像有在說關於四個月停留才能復保的事,但是有點複雜。好像去年七月前出國的可以適用舊法(可以一回去就復保),後的就必須要住滿四個月。

但是我是看新聞的,所以不確定記者是不是真的有做很多功課。
發表於 2008-5-7 23:55:42 | 顯示全部樓層
用『健保』做搜尋關鍵字,搜尋標題的時候,可以找到這三篇相似的文章:


1. 本篇;
德國台灣同學會 » 初到德國 » 健康保險 » 全民健保復保 » 發表回復
http://www.taiwanische-studenten ... tid=2344&extra=

2. 德國台灣同學會 » 初到德國 » 健康保險 » 機車台灣全民健保規定
http://www.taiwanische-studenten ... ighlight=%B0%B7%ABO

3.德國台灣同學會 » 德國生活大小事 » 生活瑣事 » 健保是否補繳?
http://www.taiwanische-studenten ... ighlight=%B0%B7%ABO



剛剛看到一篇新的新聞,是說明健保局的新規定,請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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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未滿半年須補繳健保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 ... 08050800433,00.html

張翠芬�台北報導

     外界經常質疑海外民眾回國短期停留,僅繳納單月低廉保費就可享受健保,中央健保局昨天宣布新規定,將從嚴認定出國時間。即日起,出國須滿六個月以上,才能辦理停保不必交健保費;若出國未滿六個月又入境,將註銷停保,且須補齊未繳的費用,以杜絕健保資源被不公平使用的情況。

     根據健保局三年來的統計,平均每個月有六千人辦理停保,四千五百人辦理復保;停保者中,六成以上為在國外待一年半至二年的長期出國者。健保局承保處副理鍾越漪指出,如果是出國六個月以上,出國前可辦理停保,回國後辦復保就可恢復健保身分就醫,期間不用補繳健保費。

     但部分辦理停保的民眾,出國未滿六個月即返國,健保局表示,過去曾對這類民眾以「例外」函釋,民眾可依個別狀況免註銷停保,毋需補繳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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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mmarta + 1 這個規定不是行使好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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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5-8 01:23: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wang.hurh 於 2008-5-8 00:55 發表
用『健保』做搜尋關鍵字,搜尋標題的時候,可以找到這三篇相似的文章:


1. 本篇;
德國台灣同學會 » 初到德國 » 健康保險 » 全民健保復保 » 發表回復
http://www.taiwanisc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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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arta   2008-5-8 01:55   評論   +1   這個規定不是行使好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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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也是這樣想的...

當初,看了這篇新聞,覺得沒有啥新的論點,但是,日期又是現在...

所以,重點不知道時不是在『從嚴認定』這幾個字呢!??

還有最後一段寫道:
     但部分辦理停保的民眾,出國未滿六個月即返國,健保局表示,過去曾對這類民眾以「例外」函釋,民眾可依個別狀況免註銷停保,毋需補繳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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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最後由 wang.hurh 於 2008-5-8 02: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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