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一個小城市(在Bonn與Koeln之間),
簽證是沒有要求鎖戶頭,
我想說一下有關"財力擔保證明"情況:
我之前去延簽時,為了再辦一次"財力擔保證明",麻煩家人再幫辦一下擔保,
我在台灣辦簽證時,就有辦過了,但被德國在台協會收走了,所以沒正本,也沒影印,
我家人再去德國在台協會,辦"財力擔保"認證時,某小姐跟我家人說:
[為什麼還要再辦一次? 我們在第一次簽證時,已經把財力擔保證明給所在外事處單位了,在地單位應該已經知道了
,應該可以不用再辦了] 這是我家人跟我說的
但當時我也不知道,我這當地的外事處有沒有這份
我想說還是先準備好了,照規矩來,到時如果簽證官說沒看過,那再請家人再辦一次,一定來不及,
所以我還是再辦了一份
當時去辦時,我的戶頭大概只有1千初吧 ,我想說有"財力擔保證明"就沒再多準備錢,
簽證官有說我的錢太少,最好再多一些,這時我才再拿出這張"財力擔保證明",
她的表情也不是沒看過,但我覺得如果照德國在台協會某小姐跟我家人說的那樣, 應該不會再要求我的戶頭錢的問題,
但這張在這還是可以的,
只是建議大家再辦"財力擔保證明",要留底! 雖然......,但還是要以備不時之需! 以免像我這樣!
所以還是多準備是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