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台灣同學會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Koenig

德國台灣同學會論壇公約草案

 關閉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7-9-29 11:56:35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是服務大眾的事,沒什麼好丟臉的,
我要是有興趣,我會跟大家直接大聲說,絕對當仁不讓。:sZM73JG:
要說的是,如果你想再度出馬,不用擔心會有我這個競爭對手啦!
假設真有那麼一天,我應該也不會是你的對手,你是開國元老耶!
所以不管怎麼說你都會當定的。逃∼∼:sd363Pv:

為了不離題太遠,轉回來一下。
所以PARGAN上述所言,多慮了!



[ 本文最後由 renemcc 於 2007-9-29 13:01 編輯 ]
發表於 2007-9-29 13:38:12 | 顯示全部樓層
剛剛又想到的一個問題,我認為挺重要的
我們提到站長的遴選與投票人的資格問題
但沒有想到,技術站長,行政站長與監察人的選出,是要一起選還是可以分開選

目前前任站長(由柏林會長聯席會議選出)跟現任代理站長(由前任站長授權)都是兩人一組出來的
那如果要選新的站長的話
需要兩人配對參選嗎?
還是所有候選人中最高票前三人各選一個職位管?

另外,技術站長,行政站長與監察人
必須在同一時間選出嗎?

以前沒發生過這種事情,現在我們必須為了管理人員遴選制度化作考量

另外,我建議,選這三個人的時間最好在四月或十月(而且最好是四月,因為十月是新學期,有人還沒安頓下來),整整一個月投票時間
因為這個時間大家剛開學,時間"應該"比較多

發表於 2007-9-29 13:44:23 | 顯示全部樓層
另外
目前監察人使用網站的權力應等同於普通會員
主版主(可以作文章編修,移動,刪除)
還是站長?(除上述功能外,還可以進入後台)

我舉koenig為例
他因為是語言版的主版主,所以有參與管理人員討論的權力
但如果監察人不是版主的話,在目前的設定就是一般會員
那在網站的權限應該定位在哪哩?

發表於 2007-9-29 15:04:2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有個建議

站長, 監查人的改選期應該錯開

EX

站長, 2008.01 - 2009.01

那麼監察人應該是 2007.06 - 2008.06 或 2008.06 - 2009.06

如果維持兩位站長制度的話

任期也應當錯開

這樣可以避免交接導致的空窗期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primay + 1 這樣會不會每天都在選舉阿?....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07-9-29 15:20:1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ymz 於 2007-9-28 16:48 發表
關於榮譽會員的頭銜
由誰來判斷有無勞苦功高和特殊貢獻?
以有沒有做滿任期來判斷?

看了一下註冊還不到一個月
版主任期超短已經是榮譽會員了
那是不是要請站長撤銷資格呢?


ymz在這個部分我認為有講到一些站長與監察人遴選時,投票人資格的問題
我表達一下我的想法

除了中級會員以上的人以外
關於管理人員,榮譽會員,是否有投票資格
大家一度討論了一下(不經常出現的)管理人員,或當一下版主就又卸任變成榮譽會員的人是否有投票權

不管管理人員有無常上來,或榮譽會員資格為何
我個人建議,有投票權的人,不管是什麼樣身份資格,都要在中級會員以上才有投票權
(也就是說,即使是管理人員,或榮譽會員,沒有中級會員以上,也沒有投票權)
我想這個投票會員資格問題可能會比較簡單些

另,榮譽會員的資格,請在這個討論串討論,讓公約的討論不至失焦
謝謝配合

以上,純屬建議,沒有強迫接受之意
發表於 2007-9-29 16:19:02 | 顯示全部樓層
剛剛看到一個問題
我今天早上作投票的測試
發現有個選項可以看到投票的人有誰
如果我用一般會員身份看,只會看到參與投票者的人
如果我用站長身份來看,還會看到誰投哪一個票

這.....想問一下技術站長
這可以處理嗎?...
如果我們要用這個論壇來投票的話.....
發表於 2007-9-29 22:16:3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rimay 於 2007-9-29 17:19 發表
剛剛看到一個問題
我今天早上作投票的測試
發現有個選項可以看到投票的人有誰
如果我用一般會員身份看,只會看到參與投票者的人
如果我用站長身份來看,還會看到誰投哪一個票

這.....想問一下技術站長
...


我看不懂您的問題了
你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你想改哪各部分啊
看不懂問題的LEO

雖然我不是技術站長
發表於 2007-9-29 22:27:2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chuck 於 2007-9-29 16:04 發表
我有個建議

站長, 監查人的改選期應該錯開

EX

站長, 2008.01 - 2009.01

那麼監察人應該是 2007.06 - 2008.06 或 2008.06 - 2009.06

如果維持兩位站長制度的話

任期也應當錯開

這樣可以避免 ...


我個人不建議
一次選完會較省事
若避免交接問題
可以向總統大選一樣
在選上跟上任有半個月以上的緩衝期就可以了
再這半各月就可以做一些交接的動作
太多選舉 我個人認為只是勞失動眾
發表於 2007-9-29 22:31:1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renemcc 於 2007-9-28 23:09 發表
我覺得卸任的站長,在其擔任站長其間,
無任何過失狀態下,可以列入接任「監察人」的候選人名單之中。


這個我替RENE修改一下
我覺得卸任的版主,在其擔任版主其間,
無任何過失狀態下並對此網站貢獻良多時,一定要列入接任「監察人」的候選人名單之中。


哈哈哈

[ 本文最後由 leomartin21 於 2007-9-29 23:33 編輯 ]
發表於 2007-9-29 22:48:3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leomartin21 於 2007-9-29 23:31 發表


這個我替RENE修改一下
我覺得卸任的版主,在其擔任版主其間,
無任何過失狀態下並對此網站貢獻良多時,一定要列入接任「監察人」的候選人名單之中。


哈哈哈


Primay快來喔!有人自投羅網勒!快把這則印下來拿去柏林辦事處認證。

等大王退休後,以後你不用擔心找不到監察人了!有人可以幫忙募款了!

LEO我跟你說我百分之兩百同意你的修訂!:sZM73JG: :sCY43RA:


另外,人家名字被你喀擦之後,會變公公地∼:skQ47pc:
我叫René,不是Rene啦!你們要把我的名字喀幾遍啊?:skQ90c:

要不是當初娘娘驗證過,我夠長.....現在應該已經:skQ12pc:
啊∼∼∼:skQ08pc: 不要再喀擦我的名字啦!

我的暱稱處就是給你們複製用的啦!不然用勒內也可以通啦!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2 收起 理由
primay + 2 我看到摟,嘿嘿嘿∼∼自告奮勇~~帥阿∼∼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07-9-29 23:33:1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renemcc 於 2007-9-29 23:49 發表


Primay快來喔!有人自投羅網勒!快把這則印下來拿去柏林辦事處認證。

等大王退休後,以後你不用擔心找不到監察人了!有人可以幫忙募款了!

LEO我跟你說我百分之兩百同意你的修訂! :sZM73JG: :sCY43R ...



哈哈哈....螳螂捕蟬 黃鵲在後

renemcc兄,的確也'有人'馬上就自投羅網喔!

哈哈哈哈
發表於 2007-9-29 23:55:5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cheilotheca-h 於 2007-9-30 00:33 發表



哈哈哈....螳螂捕蟬 黃鵲在後

renemcc兄,的確也'有人'馬上就自投羅網喔!





你在說我嘛?
那我只好使出「金蟬脫殼術」外加「麻雀變鳳凰」的看家本領∼

說實話,我剛剛睡醒只看到「一定」兩個字,就見獵心喜!
現在看清楚之後,真是沮喪:sNE26em:

LEO算你有福氣,有個老婆在後面全場盯人,想把我拖下水∼

不過話說回來,我這那叫做當版主啊,
我只是救火員,幫忙打火與打雜而已。
當初本來就說好整理完就下台的!

根本不像LEO與XIBO等人對網站有具體且卓越的貢獻....
所以資格全部不符。哈哈哈∼被我逃掉了吧∼:sd363Pv:

最重要的是,等大王卸任時,我應該已經去辦事處驗證了,
只是我驗證的東西跟PRIMAY不一樣而已∼





[ 本文最後由 renemcc 於 2007-9-30 12:36 編輯 ]
發表於 2007-9-30 08:09:5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leomartin21 於 2007-9-29 23:16 發表


我看不懂您的問題了
你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你想改哪各部分啊
看不懂問題的LEO

雖然我不是技術站長


就是說
如果是站長主持投票
他就會看到誰投給誰阿
這樣我覺得不好哩
好像沒有達到不記名投票原則∼∼

因為這牽涉到,是誰來主持投票
大概是這樣在想....
發表於 2007-9-30 10:43: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renemcc 於 2007-9-29 23:48 發表


Primay快來喔!有人自投羅網勒!快把這則印下來拿去柏林辦事處認證。

等大王退休後,以後你不用擔心找不到監察人了!有人可以幫忙募款了!

LEO我跟你說我百分之兩百同意你的修訂!:sZM73JG: :sCY43RA ...


哈!其實做站長必然會接幾個版的版主,所以從這個角度看來,卸任站長也當然因為同時為特定版的版主而當然是監察人的必然人選。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primay + 1 有的卸任站長不一定是版主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07-9-30 11:14:0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acinohs 於 2007-9-30 11:43 發表


哈!其實做站長必然會接幾個版的版主,所以從這個角度看來,卸任站長也當然因為同時為特定版的版主而當然是監察人的必然人選。


螳螂捕蟬,黃鵲在後,但是......本站,站在至高點的「仁者」終於講話啦!!:slm66BC:
真是快樂的星期天!:sIt48Xs:


primay           2007-9-30 09:11          評論          +1           我哪驗過阿∼∼冤枉阿∼∼∼


你沒驗證過,為何有次說,
René兄的很長........你欺騙我的感情。

閒聊之餘,還是來談點正事。

我反對監察人,站長們分開選,
理由同LEO:只要將就任時間
與選舉時間隔開便可。


[ 本文最後由 renemcc 於 2007-9-30 13:00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2短評 +2 收起 理由
primay + 1 你的......(文章)很長XD...
cheilotheca-h + 1 先別開心的那麼早 呵呵呵呵~~~~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07-9-30 11:32:1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rimay 於 2007-9-30 09:09 發表


就是說
如果是站長主持投票
他就會看到誰投給誰阿
這樣我覺得不好哩
好像沒有達到不記名投票原則∼∼

因為這牽涉到,是誰來主持投票
大概是這樣在想....


我覺得這類型的問題,
你應該跟技術站長討論
然後將結果告訴我們。

或者請技術站長要注意這類型的問題,
並抽空回覆,時時提供我們相關資訊,
因為這種問題一般人士是無法接話的。

當然,如果技術上真的很難克服。
不妨公開記名(使用ID)投票,
一方面大家更加清楚誰投給誰,
日後有人使用多重ID投票,
也不會造成整個選舉無效,
只會讓選舉結果翻盤而已。

況且大家一目了然,
誰投票了,投給誰。
有沒有人暗中搞鬼
偷偷灌票等等。
其實公開記名投票也不錯啊!

primay           2007-9-30 15:07          評論          +1           就好像當場舉手投票記票摟?


在技術上如果無法達到真正的無記名投票,
那就全部公開,不然以後誰當上站長,
或現任站長,還不是有人可以看的到。

因為,投票結果也要留檔一段時間,
也不能立刻砍掉的∼



[ 本文最後由 renemcc 於 2007-9-30 18:20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primay + 1 就好像當場舉手投票記票摟?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07-9-30 12:17:5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acinohs 於 2007-9-30 11:43 發表


哈!其實做站長必然會接幾個版的版主,所以從這個角度看來,卸任站長也當然因為同時為特定版的版主而當然是監察人的必然人選。


現在板上可以看到個現任的版主
至於卸任者,除了有"榮譽會員"名號的ID,可以讓我們稍微推測該"ID"過往的事蹟外,在不然就是根據"所發表的文章"去瞧瞧 該"ID"的過往

如果該"ID"發的文盡是"新聞轉貼文"那....這應該算不進對網站的重要貢獻吧?:s6241Zt:

在或者,如果站方沒有做任何的文字紀錄(不論是在版面還是在後台),那 很有可能 "船過水無痕" 摟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2 收起 理由
renemcc + 2 看清楚喔!我是金牌會員!嘻嘻∼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07-9-30 12:24:19 | 顯示全部樓層
cheilotheca-h           2007-9-30 13:09          評論          +1           先別開心的那麼早 呵呵呵呵~~~~


難道,你還派一個獵人,開戰鬥直昇機,準備準備槍殺我們的「仁者」嗎?:sAN84YV:
是誰?XIBO嗎?快逃∼∼∼:sd363Pv:


依慣例,打屁聊天之後,加點正事,掩人耳目。

PRIMAY問:

關於管理人員,榮譽會員,是否有投票資格


榮譽會員,大王不是已經列出兩個要件,大家都還蠻認同的,其中一項就是他必須是中級會員以上。

第二,各版版主,如果沒有投票權感覺起來確實很奇怪。不過現在許多版主確實都是在掛名,根本沒有在推動版務或整理自己負責的版面。所以,對PRIMAY提出這一點,好像也蠻認同的。因為擔任版主有在幫忙整理與推動版務,應該很快可以升上中級才是。


xbio           2007-10-1 10:17          評論          +1           ???????????????????????????? 這素啥 ...


這素跟好多年沒見的馬丁夫妻在台槓,因為他們倆都很忙,所以在討論空檔,順便打屁聊天,啊!你之前跟他搭檔當站長,跟他們又熟悉,自然會聯想到你,所以只好把你也拖下水∼∼ 我知道你攝影很厲害,射擊我就不知道了,開戰鬥機也應該不可能,所以這是在開玩笑啦∼

[ 本文最後由 renemcc 於 2007-10-1 12:40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xbio + 1 ???????????????????????????? 這素啥 ...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07-9-30 12:49:10 | 顯示全部樓層
監察人....有沒有可能選不出來?

都有可能。

如果"監察人"此一職務所負擔的責任過大時,難產的可能性應該就會跟101的預意有的拼了吧!

如果,把監察"站方"的權力往外擴些,所有的版主都是監察人,對於"站方"偏差的管理都可以進行彈劾,這樣的監察人 就應該不會生不出來(也就是公約中 版主會議的部分)

再者 就公約討論,我沒有要針對什麼人,請大家不要想太多
誰有最高的管理權,(或者說是最多的版面操作能力) 就應該負擔最高的責任。因為只有(操作者)也就是我們的"站方" 最清楚 網站上的事務,也該為自己的管理操作負責。
而公約中的"監察人" 此時再以"個人"為單位 跟網路公司簽約,似乎有點多此一舉。
公約中的"監察人"的腳色,我比較會傾向將此職位 設定為"總務與公關"
可是如果 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 ,各站務站長與監察人之間ok 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

最後 麻煩一下
關於會員的部分,如果大家不反對,請大家支持一下

第二章
第五條
第④項: 會員發言應以申述事實或個人觀點為原則,嚴禁人身攻擊或散布謠言。不得有侵害他人權利、違反中華民國(臺灣)法律之情事。

如果大家不反對,希望能加入:
不得有侵害他人權利、違反中華民國(臺灣)法律之情事,
並未經原著作者同意,不得轉載其圖文,亦不得未經原著作者同意將其圖文從事商業行為,圖利個人。

第⑤項:會員發言除簽名檔......
簽名檔亦有公開傳布信息之功能,故應適用第二章 第五條 第④項發言之規範

pS.轉載: 未經援著作同意全文轉貼,亦無標示"引用"之處
發表於 2007-9-30 13:07:1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renemcc 於 2007-9-30 13:24 發表


難道,你還派一個獵人,開戰鬥直昇機,準備準備槍殺我們的「仁者」嗎?:sAN84YV:
是誰?XIBO嗎?快逃∼∼∼:sd363Pv:


親愛的RENEMCC,白鳥麗子對您的崇敬是打從心底的喲

歐 呵呵呵呵~~~~(白鳥麗子的笑法喲)

我哪有要槍殺"仁者"呀?我可是很用心的在幫大家找"仁者"耶

雖然 金牌會員不是版主,但是....但是.....那些恭賀文與感謝文 都露了餡了啦

歐 呵呵呵呵~~~~(白鳥麗子的笑法喲)

pS.不好意思,我真的是貨真價實的"中級會員" ~~~~~~歐 呵呵呵呵~~~~

評分

參與人數 2現金 +2 短評 +4 收起 理由
renemcc + 4 樓下的,有比公公好笑嗎?有厚!那就好!
mmarta + 2 你好好笑喔∼∼∼

查看全部評分

德國台灣同學會論壇

GMT+1, 2024-11-23 14:1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