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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兩個禮拜家裡的暖氣壞了 !
而大房東遲遲不處理,二房東去外地也完全不在狀況內
另外一位室友氣到這個月不給房租
那我想...
問題一.請問各位,我有權利提出不交房祖或少付點房租,來代替這兩個禮拜以來沒有暖氣所造成的身心靈補償嗎?
在這情況下,我跟另一位室友拿出了電暖氣,但是這樣相對於電的使用量提高很多,但也不是我們想的...
問題二.再請問各位,若在年底收到電費帳單,我們是不是有理少繳電費?
問題三.就問題一跟二,是不是有比較折衷的處理方式?請告訴我!
不知到大家有沒有這樣同樣悲慘的經驗?
甘恩阿!
明天又要轉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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