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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2-5 01: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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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dubistbeimir 於 2009-2-5 01:32 發表
根據爬文, 似乎邀請函不用非常正式
但我又多方打聽聽到必須要去Rathaus拿一張表格 填寫後蓋章....
這不是空穴來風啦, 此風聲是真人真事...
該case的邀請人來自柏林, 被邀請人來自英國
anyway
只是我真的得搞懂, ...
問題是你即使要幫他申請,
你有沒有辦法符合他們對邀請者的規定,
譬如收入等的問題。
正式的邀請函等於是你幫他背書,
他在德國期間的花費你可以幫他負擔。
因此對於你的負擔能力會有一些需要達到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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