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屎城租房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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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3 09:13: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跟大家討論一個經驗:

我去年十月到 Stuttgart 就學, 來之前找房子是處處碰壁,後來只好付給仲介兩個月仲介費找了一個民房,
這民房是屬於這裡的一個房屋管理公司所有 (Klotz)
是ㄧ個兩百年的古宅,很舊,樓梯是木頭的還會吱吱叫,像電影恐怖片那種....但是地點很好,就在學校附近,光線也很不錯。
仲介載我去簽約的時候,房屋公司的機車女秘書 (就是那種自以為很幹練的德國女人),雞哩瓜拉的講了一堆德文之後就要我簽約,
儘管當時我只能懂的基本的德文,因為時間緊迫又怕租不到房,所以就給它簽下去了.....

簽約的時候他們全程講德文,我跟他們說我不太懂,那個機車女秘書還是自己講他自己的德文完全不理會我懂不懂。
後來我發現那機車女秘書會講英文,就是有一次她打電話來發瘋罵人的時候。
難怪當初要從慕尼黑搬來斯圖加特的時候,慕尼黑的德國朋友都覺得我要去一個 "人都斤斤計較又活得不舒服的地方"...
在這裡的確覺得他們還蠻會計較的...

簽下去之後才是噩夢的開始...八月初簽約, 說好九月中交屋...結果交屋的時候看到房子根本沒有甚麼整修,牆上也都是洞...
我有跟房屋管理公司的老闆說,地毯那麼髒、牆上都是洞,他一臉不置可否的樣子...
後來還是我自己花錢佈置買傢俱之後就覺得感覺好多了...

房租是冷租,此房沒有烤箱沒有電話沒有網路,所以都要自己另外花錢添購,
水電也是自己要打電話到EnBW通知,然後每個月扣我水電費。

然後問題就來了:
2009 年2月的時候,廁所的水龍頭壞掉,我打電話跟 Klotz 房屋管理公司說請他們派人來修,
結果過了一個月我就收到帳單73歐元! 居然要我自己付錢,還說寫在合約裡的,(十大頁條款的合約...法律條文我哪看得懂!)
2009 年4月的時候,廚房的水龍頭壞掉,又是我自己花了 60歐修理。
2009 年 7 月...對,就是這個月,給我寄來一張帳單,說根據契約,要我繳去年 9~12月的稅:
明細如下:
Allgemeinstrom 1.74 euro
Gartenpflege 20.18 euro (請問我沒有Garten 為什麼要繳這條阿!)
Grundsteuer 40.85 euro
Kaltwasser/Frischwasser 32.72 euro
Muellabfuehr 37.86 euro
Niederschlagswassergebuehren 6.7 euro
Sach+Haftpflichtversicherung 13.99 euro
Schmutzwasser 14.88 euro
Schornsteinfeger - direkt 8.9 euro
總共: 177.82 euro

所以這下我就火大了....我寫信給房屋公司,問說我為什麼要繳這些錢,然後他們都不理我哦!

我今天打給學校的法律顧問,約好下星期去面談,我還打算明天去警局問看看這會不會太過份!
因為我很擔心將來要退房的時候,他們會坑我一筆....


另外各位同學朋友要搬到這裡來的話,請小心這間公司,因為仲介說這間房屋管理公司在 Stuttgart 有一千多間房產,
所以來的人很容易踩到地雷!

提供他們的姓名電話住址,大家請小心!
Klotz - Hausverwaltungen
Tel: 0711-4793234
Fex: 0711-478833
Address: Baseler Str. 8, 70619 Stuttgart


不知道有沒有同學有這種鳥經驗的??  法律顧問或是警察能夠解決我的麻煩嗎?

[ 本文最後由 Erin 於 2009-7-23 09: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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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4現金 +18 短評 +2 收起 理由
lumix + 3 感謝分享,希望一切順利
paying + 1 法律顧問應可告訴你是否合理
kido183 + 15 感謝分享
Nish + 1 這是Nebenkosten的結算吧,而不是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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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3 11:35:1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Erin 於 2009-7-23 09:13 發表
來跟大家討論一個經驗:

我去年十月到 Stuttgart 就學, 來之前找房子是處處碰壁,後來只好付給仲介兩個月仲介費找了一個民房,
這民房是屬於這裡的一個房屋管理公司所有 (Klotz)
是ㄧ個兩百年的古宅,很舊,樓梯是木頭的還會 ...


看了你寫的經歷,覺得房東真的很過分,
老實說,在這個論壇看到很多例子,都給我一樣的感覺: 被德國人欺負!
在德國,房東把房子租出去,最怕遇到惡房客,因為這裡的法律非常保護房客,舉個例子來說,如果房客不繳房租,
房東不能把房客趕出門,只能去法院提告,你必須不厭其煩跑法院,最快也要一年半載才能得到法院裁定,這時才可以名正言順將房客趕走,
然而打官司這段期間,房東除了收不到分文房租,搞不好房屋貸款也同時要繳...。
反過來說,房東既然怕遇到惡房客,那麼當然也有惡房東,在論壇裡常看到吃定外國學生的惡房東,欺負外國人人生地不熟、德文不好、不懂德國法律...等等。
以你這個例子來說,你在簽約時單槍匹馬沒有人幫你翻譯,以致於簽下"不平等租約",也有可能是你對房租內容並沒有百分之百了解,以致於發生現在的糾紛,建議你找法律顧問出面處理,不要讓他們覺得你太好欺負。
其實我和先生在Stuttgart也有一間小公寓出租給印度籍工程師,房客完全不會講德文,只要公寓任何物品故障,一定馬上通知我們,我們也都以最快的速度處理,
甚至半年前買了新電暖氣,上上個月買了新瓦斯爐,連浴室淋浴間堵塞也跟我們求救,
我們跑去看,發現房客完全沒有清理過淋浴間水孔的毛髮,這樣當然會塞住啊!!
修理好之後,我還買濾網放在水孔上,還叮嚀他們洗完澡要順手清一下...。
我在德國有很多租房子and當房東的經歷,我覺得他們對德國人(我先生)比較不敢亂來。
當我們以房東身份出現時,我們都非常體諒外國人在德國的心情,處處為他們設身處地著想,
他們住在我們的公寓能讓他們感覺"安心"。

希望你這次不愉快的經歷,能盡快解決,否則影響學業就得不償失了....。

[ 本文最後由 Yuki 於 2009-7-23 11: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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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ix + 3 感謝分享
Erin + 5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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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3 11:55: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Erin 於 23/7/2009 10:13 發表
房租是冷租,此房沒有烤箱沒有電話沒有網路,所以都要自己另外花錢添購,
水電也是自己要打電話到EnBW通知,然後每個月扣我水電費。 ...


既然是冷租,
那網路、電話自己申請,
電自己接洽,
這完全合理。

並且,
在一般狀況下,
房租同時包括(Kalt-)Miete+Nebenkosten
Nebenkosten就如同你所列出的那些項目,比方說:冷水、熱水、廢水處理費用、垃圾處理費用、花園整理費用、公用地區電費...
如果你將你簽的契約拿出來看,
上面都會詳列這些項目。

在一般狀況下,
房東每個月會預收一個金額的Nebenkosten(這有點像預先儲蓄起來,比方說:我們家每個月繳120歐),
然後年度結算之後,
房東再多退少補給房客(比方說:我們家結算之後平均每個月要再多繳20歐),
然後或許再調整隔年度的金額(每家的做法不一定)。

電費部分也是一樣的作法,
每個月收的只是一個預收款項(像我們家是預收50歐),
年度結算之後電力公司會多退少補給你,
然後調整隔年每月的應繳金額(調整完之後是70歐)。

除非你的契約中有註明你只需繳Kaltmiete,
其他都無需負擔,
不然在全社區Nebenkosten年度結算之後
要你補繳先前未繳的Nebenkosten,
這完全合理。

為什麼要付花園整理費?
因為你也使用了花園(社區內,建築物之外的公共區域)。
冬天積雪會有人剷出一條路來,
夏天落葉會有人掃,
樹木長太大影響通行會有人修剪,
這些都是支出,
要住同一社區的大家一同負擔,
這很合理。
就像晚上上下樓梯要開公共地區的電燈,
所以要負擔公共電費一樣合理。

如果你的仲介公司更仔細一些,
他們還會將計算明細寄給你,
如果他們沒有寄給你,
你可以跟他們要求。

原文由 Erin 於 23/7/2009 10:13 發表
[...]儘管當時我只能懂的基本的德文,因為時間緊迫又怕租不到房,所以就給它簽下去了[...] ...
原文由 Erin 於 23/7/2009 10:13 發表
[...]十大頁條款的合約...法律條文我哪看得懂![...] ...

詳閱契約內容,
然後再簽署,
既是對我們的保障,
也是我們的義務。

我跟我先生剛到德國時,
只有非常基本的德文能力,
生活中靠的都是英文,
但是我們還是一個字一個字查,
重頭到尾逐條看完契約全文,
因為這樣我們才能在理的層面上有所依據。

原文由 Erin 於 23/7/2009 10:13 發表
[...]難怪當初要從慕尼黑搬來斯圖加特的時候,慕尼黑的德國朋友都覺得我要去一個 "人都斤斤計較又活得不舒服的地方"...
在這裡的確覺得他們還蠻會計較的...[...] ...

我也在慕尼黑生活過一年的時間,
但是我不大懂你說的這裡的人斤斤計較指的是什麼?
因為如果照你目前文中給出的資訊,
仲介公司的要求並無不合理。
來了一段時間,
你現在的德文能力比起當初簽約時應該更好了,
其實可以考慮將契約拿出來詳讀過一遍,
這是保障自己的方法,
也是對自己所簽的名負責任的態度。

[ 本文最後由 Nish 於 2009-7-23 13: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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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ix + 4 實用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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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ongti + 10 幾霸昏
paying + 6 我很贊同
Yuki + 2 很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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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7-23 17:44: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Nish 於 2009-7-23 11:55 發表


既然是冷租,
那網路、電話自己申請,
電自己接洽,
這完全合理。

並且,
在一般狀況下,
房租同時包括(Kalt-)Miete+Nebenkosten,
Nebenkosten就如同你所列出的那些項目,比方說:冷水、熱水、廢水處理費用、垃圾處理費用、花園整 ...


謝謝你的解釋!
我明白Nebenkosten 的意思,因為我在慕尼黑租了兩次房子都沒有這些問題,也沒有多加的額外費用,東西壞了也是房東修,
所以現在這個情況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當初簽約的時候,他們完全沒給我任何的機會找人和我一起去,也不給我時間查字典看條款,那位精明的秘書批哩啪啦說了一堆就叫我快簽約,
而且因為我急著找房子,不馬上租下來的話就很麻煩了,所以因為著急導致自己日後的麻煩,算來也是活該....唉...

當初來這裡的時候,慕尼黑的德國朋友說了一台車可以塞三十個人的笑話,
就是把車開到斯圖市中心,丟一歐元進去,然後會有三十個斯圖人衝進車子搶,因為他們太愛錢了!

我當初還不以為意覺得應該沒這麼離譜,不過住了快十個月下來,除了從這個房屋公司甚麼都要我付錢的態度,
還有一些零碎的瑣事,我覺得慕尼黑會這麼講這裡的人也不是空穴來風...
當然也是有不錯的人吧.....可是我在這城市遇到 nice 的德國人都是從別的地方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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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7-23 17:52:1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Nish 於 2009-7-23 11:55 發表


我也在慕尼黑生活過一年的時間,
但是我不大懂你說的這裡的人斤斤計較指的是什麼?
因為如果照你目前文中給出的資訊,
仲介公司的要求並無不合理。



請問一下住進來沒幾個月廚房和衛浴的水龍頭壞掉都要我付錢,也是合理範圍嗎?
因為我的德國同學都說這應該是房東要付錢的...
結果我自己看契約,契約上寫說我都要自己付錢,才發現當初他們一直趕著要我簽約不讓我有時間帶契約回來研究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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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h + 3 跟房東要求足夠的時間研究契約是我們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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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3 19:07:1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以為只有台灣是用保障租屋者的法律 (我媽老是跟我說不要在台灣買太多房子   租到壞人就麻煩死了)
在德國法理情的國家. 應該是以合約為主吧

對當事者而言   這真的會覺得很過份
但是事實上你簽了約   就是照合約上的處理
我們語言不通的最怕事情貪急而亂手腳
他們當初不給你時間看合約. 你就應該要有警覺心的
既然你現在看到合約是這樣也  也沒什麼合不合理    因為約是你本人簽的   我想只能當花錢學經驗
怕的話就趕快找房搬家吧
(如果是我應該是會搬吧     感覺就是待宰的羊啊)

另外~ 德國人的話不能當100%正確
我看有節目在路上隨便抓人問問題的    我覺得沒腦子的不少耶
他們講的是他們認為的. 但真的有事是你承擔
所以~ 我來德國學到寶貴的一課就是 不要太依賴別人
因為別人也不是故意要害你   有些甚至是你的朋友    但可能聽了別人的話去做的事導致壞的結果
終究只能怪自己

另外~ 租屋可以考慮去保第三責任險
名稱是什麼我忘了   但我是沒保    論壇上有人討論過
如果你有保的話   可能很多都是保險會付. 但我想剛來德文又不好的人應該是不知道這東西
但下次你可以考慮啦~

既然你已經找法律顧問. 應該是有專業的幫忙了
我覺得他們不給你時間看合約是很嚴重的缺失. 不知道能不能構成無效合約
希望你能盡快解決這倒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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