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Yosuke 於 2018-11-5 15:30 編輯
(接續上文)
九、2015-2016不正當會費支出之問題
即便KT已經就過去擔任與延任會長期間的諸多作為道歉,然而有關這兩年的會費支出,由於帳冊一直沒有交接,直到十二月公布帳冊與收據後,才開始展開討論。
最主要的問題款項有三筆:a.號稱是由同學會主辦的科學之夜的活動支出,包含明信片70€、T-Shirt 687,26€以及飲料費用116,25€;b.未經公告也不知用途的Fischtank Cafe場地費30€;c.未經公告的KTV包廂與飲料費支出93,20€。
有關KTV、科學之夜飲料費以及火鍋聚會的簿記問題:
對於整體帳冊的疑問:
同學會幹事會與監察人高同學的初步判斷是這幾筆支出確實有疑慮(另一名監察人翁同學則是在簽核前期帳冊「然無法確定每筆帳目正當性」後就未再公開表示任何意見),但是同學會幹部的態度傾向在1220大會中由當事人出面說明並共同討論後再做定奪,參見:
該次大會最終確認上述三筆款項支出有正當性有疑慮,包含:科學之夜中T-Shirt 687,26€以及飲料費用116,25€扣除掉教育組補助款 750€所剩下的 53,51€、Fischtank場地費30€、KTV包廂與飲料支出93,20€,合計176,71€。 並提出五個議案做最終表決: 1. 前會長應返還176,71€(同學會會長與幹部提案)。 2. 前會長應返還176,71€,不過念其亦有貢獻所以免除半數債務,惟須向同學就行政上的瑕疵道歉(會員張弘琪提案)。 3. 就前會長涉及§ 266 StGB的行為依§ 158 Abs. 1, Satz 1 StPO向所轄地檢署或區法院提起告發或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會員劉青峰提案)。 4. 前會長應返還53,51€,其餘KTV與未公告的Fishtank Café場地費,因為還是有用到會員身上,所以毋須返還,但前會長應就行政瑕疵與請家人就網路上所生爭議向同學道歉(監察人高子華提案) 5. 不返還任何費用,但義務協助同學會活動(前會長提案)。
最後是第4案以一票之差贏過第1案,而成為最終處理方式。
過了數日KT公開道歉並承諾要返還決議出來的應還欠款:
然而這個以道歉條件免除部分款項的決定並不能說是個理想的決定。仍有不少會員不解,何以部分款項可以用道歉免除。具體的問題可臚列如下:
1.KT在該天大會回家後馬上寫了一篇文罵與會人士是「preaks」,如此一來後續的道歉又有誰能相信是有誠意的呢? 2.最重要者,此決議一過,以後發生類似爭議時,恐怕都可以用「過去的人也這樣做」當作理由,就能脫免不正當支出的責任了。 3.提案人自己之所以認為可以不用追討兩筆債務的兩個理由(錢用在會員身上以及「過去人也這樣做」)應該也是站不住腳的。 4.無法解釋清楚這個議案要如何具體執行,例如不道歉的話是否就應該重新追討被免除的款項。
在上述複雜的因素之下,爭議恐怕無法能因此獲得解決,幹事會於上面的公告主動宣佈說這些問題款項雖不用歸還,但仍是不正當的開銷,未來不會再發生類此情事。提案人最終於電子郵件公告中辭去了監察人職位。上述討論,參見下列連結:
截至目前(2018.01.02),還沒有聽到欠款已經歸還。以下是目前的最後一個總結文:
據知KT已經在2018年上半年返還總額100歐元給社團,多出來的金額其稱為「對同學會的贊助」。
另外在2018下半年,經由後來的監察人檢視社團遺留下來的會務資料與信件,發現仍有兩件事情應該對外說明:
1. 科學之夜的補助款,教育組並非沒有於同學會是否能夠成為科學之夜的主辦單位一事提出質疑,惟KT並未對此問題提出任何答覆,還提高了補助金額的要求。
2. 2017年的刪文事件爆發時,KT稱其與同時刪文的臉書社團「德國台灣同學會」之林姓管理員沒有私交、不熟,惟會務資料中出現了一則兩人電談紀錄,且狀似熟稔。
參見: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berlin.tw/permalink/2193457024044353/
至此KT事件應該是整個結束了。是非對錯,留給觀眾自己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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