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Zentrales Mahngericht的一封信,我被一個叫 LIPKE & LIPKE INSTITUT F. MED. 的公司,說我在一般或是牙科治療後沒付錢...
一直以來我都是保Mawista的學生保險 www.mawista.com,
上面明明寫門診或牙醫支付100%醫療費不是嗎?
我去的程序都是先到櫃台給小姐看我的保險單,然後開始填診所單,
之後給她看護照,她影印備份一張,我就去看醫生,
出來之後她跟我說掰掰,我就回家了,也沒有人跟我要錢!!
催繳單上面並沒有明確寫我欠了哪家診所錢,
但是去年夏天我確實看過兩次醫生,
一次是一般診所,我照了腳部X光,打了破傷瘋針(是我自費到藥局買,然後再回到診所由護士幫我打針),
另一次是去牙醫看讓我痛到不行的智齒。
我不知到是否他們事後有寄給我賬單還是怎樣,但是很剛好我都是在看完這兩次醫生之後不久都搬了家。
他們現在要我付121,39歐元...我現在整個很困惑...所以到頭來難道去門診要自己付錢??
那為什麼還要每個月繳33,10歐元給保險公司勒????bosm106
[ 本文最後由 Machu 於 2010-2-1 19:5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