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pocketsun 於 2019-3-4 14:23 編輯
前言:為何寫下交接始末?
民主與法治一直是島嶼可以拿來自我標示的價值,某程度來說,說它們是島嶼共識也不為過。不過這些共識是不是真有落實在島嶼公民的日常,卻頗成疑問。台灣的現狀我不太清楚,但至少就這幾年在德國所得見的台灣人(網路)社群,民主與法治全然不是被遵行的價值,甚至連願意披上的外衣都談不上。
幾件比較大的事情像是:人數最多的臉書社團德國台灣同學會自從 2016 年選出新的管理員之後,這批新選出的管理員就不再舉辦改選,近來偶有同學詢問為何沒有舉辦改選,下場多是被管理員踢出社團並加以封鎖(也就再也看不到、查詢不到社團)。附帶一提,這批管理員中一位已不具學生身分的女生還曾企圖擔任柏林同學會的財務幹部,並在開會時持交通票與實習證明偽稱為學生證兩度闖關投票,被指出擔任幹部與投票的資格皆與章程不符後,甚至還想以提告相脅(最後默默把大頭照換成狗頭,不復以真面目示人)。
另外一件事是 2015 年上任的柏林同學會會長不經改選自行延任,並在任內以系上活動妄稱同學會活動,向代表處申請 750 歐的補助,同時也以同學會的會費支援會長自己系上活動。當然,此人已經被轟下台,並透過同學會追討回會費的部分款項。看過帳目的人,都覺得帳目不堪聞問。像是用會費製作總價600餘歐的系上活動 T-shirt、購買成批的飲料,收據卻是開給自己的研究單位。此人的事蹟之所以敗露,是因為她收取台灣餐廳回扣,刪除社團內的負評遭餐廳員工吹哨所致。事情後來如滾雪球般爆出台灣餐廳非法招募黑工、用罐頭食品假稱手作高價售出等已是他話。類似的事情還有數件,這些佔據著小小位置的人在被質疑時的反應都如出一轍,皆是拚命抵賴,甚至動用一切可用的資源構築防衛,包括動用管理員權限刪文與封鎖,把媽媽、弟弟與表兄弟姊妹拉入社團,組成與有異見的同學相罵的親衛隊等。這些動作頗有黨國時期對異議份子的鎮壓與管束的味道。這些管理員都是年輕的台灣人,沒有經歷過戒嚴的年代。此足見島嶼的教育成功,負面的歷史教材可為年輕人的借鑑,然而學習了辨識生靈的地獄,未必等於選擇逃離地獄;接受地獄,成為它的一部分反是常態。
若有人問說在德國留學學到了什麼,我的回答會是:要誠實面對自己的過往,這是二戰後德國展開漫長反思之路的基礎,也是 Vergangenheitsaufarbeitung 的起步,唯有如此才會有 Vergangenheitsbewältigung 的可能。作為複合體的國家尚可懷抱這樣的性格,個人的行動則更沒有理由迴避這樣的準則。去年底德國台灣同學會論壇的改選順利落幕,新舊任站長的交接上卻出現齟齬。抱持著同樣的信念,我在這裡寫下2018/19年論壇交接的始末,以供同學日後參考。
本文:2018/19年論壇交接所遇到的難題
德國台灣同學會論壇是個 2006/07 年成立的網頁,並透過有制定公約的學生自治社團來管理經營。社團的主要經費來源是駐德國台北代表處教育組的補助款。初期論壇相當有活力,但隨著 Facebook 的竄起,使用者日漸流失。儘管如此,在 2011 年至 2014 年之間,論壇仍依照公約運作定期辦理站長選舉。行政站長由綠野,技術站長由 yaningyang 連選連任,監察人卻一直從缺,因此依據現存可考的資訊,論壇將截自 2010 年為止的經費結餘 1124,40 歐,交由教育組保管。在此期間,由於沒有向教育組申請經費補助,論壇的一切支出,是教育組自行從代管的論壇經費中扣除,包括公約所定兩位站長得享有的報酬(依慣例為一人每年 180 歐,共 360 歐)與租用網域費用(每年約 150 歐,因匯率變動而有不同)。論壇經費很快地在 2013 年耗盡。
2014 年之後, 2011 年開始長期連任的站長不再依照公約辦理改選, 2015 到 2017 年繼續擔任站長。由於教育組代管的論壇既有經費已用罄,兩位站長改向教育組申請與站長每年報酬金額相當的論壇經費各 180 歐,論壇向資訊公司租用網域的年費仍由教育組直接支付(但仍算是給予論壇的補助)。
在同學的質疑之下,2017 年末重新辦理站長與監察人選舉,行政站長改由 Yosuke、監察人改由 annylin 出任,但技術站長 yaningyang 仍為 2011 年以來的舊人。今年 (2019) 的管理團隊,即新任的行政站長 ujiew、新任的技術站長 jamiroquai(及連任之監察人 annylin)於 2018 年票選產生後,與去年的團隊辦理交接,yaningyang 僅提供論壇技術站長的帳密、資料庫帳密與無效的 UCenter 帳密後即退出交接群組,然因只有 yaningyang 從 2011 年到 2018 年始終在任,新上任的團隊,甚至包括 2018 年的行政站長 Yosuke 在內,都有許多不清楚的運作細節需要向她查核,尤其是向教育組申請論壇經費以支付為站長報酬的部分。
然 yaningyang 稱, 2011 年至 2017 年在任之行政站長告訴她,交接就只是給帳號密碼而已,她對交接的理解就是這樣,並斥新任行政站長 ujiew 提問長篇累牘,以後提問只准寫20字內她才會回答。之後在 2019 年團隊與 2018 年行政站長的多次說明下,yaningyang 才終於理解交接的意義不僅限於移交帳密,並對先前數次退出交接群組的衝動行為感到抱歉。
約隔兩週,新任技術站長 jamiroquai 為維護系統與修改論壇資料庫密碼,購買價值新台幣 420 元的 FTP 軟體,請求監察人 annylin 依公約向教育組申請補助。但監察人以技術站長應該在德國 Apple Store 購買、應該以德國信用卡支付、用台幣買換算不便、不好記帳等情事為由,認為申請補助似有欠正當性。
在 2019 年團隊詳細解說監察人應依據公約對站長的經費申請做合法性審查,但如何購買必要的工具屬於站長的適當性判斷後,annylin 又表示希望日後所有經費都要事前向她報備。於是 2019 年團隊又再次解釋,即便是事後才請監察人依公約代表論壇向教育組申請補助,也完全無損監察人的審查權限,且事實上教育組也會再次審查論壇所申請的補助是否正當。annylin 當下表示理解,也願意協助請款(惟事後技術站長並未提出這筆經費的申請)。
隔日新任站長為了與資訊公司聯繫的帳號(從教育組移回論壇,以電子信箱為帳號)要設為論壇官方帳號或是監察人專用帳號又發生認知上的差距。站長認為資訊公司網頁內部提供的資訊大部分與站長業務相關,且設論壇官方信箱為聯絡帳號,密碼由站長與監察人共享,完全無礙監察人履行監督之責,以論壇官方信箱為代表帳號應屬合理。但 annylin 認為,以她自設的監察人專用信箱 Gmail 為與資訊公司聯繫的帳號,才能代表監察人有監督權限,甚至表示可以與站長共享監察人專用信箱 Gmail 的密碼。經過站長提醒,分享 Gmail 密碼反而失去獨立設置監察人信箱的意義,annylin 聞言才表示不願分享密碼。爭執不下之際,監察人表示:「你們想改的話我無法阻止。我也不會去改回來。」隔夜站長便以論壇官方信箱設定與資訊公司往來的帳號,並將密碼寄交監察人。
再隔日,監察人 annylin 的多年好友,前技術站長 yaningyang 在交接群組裡表示,要討論新任團隊架空監察人的問題。她認為:站長不事前報備就是不尊重監察人,並認為:新任技術站長購買 11 餘歐的 FTP 軟體是「亂花錢」。她在 2018 與 2019 站長的解說下,始了解監察人在制度上的權限為何,以及站長方在籌畫活動、與教育組面談前都有知會並徵詢監察人意願,也曾表示願與監察人共用論壇官方信箱(但監察人拒絕,表示要自己開設監察人專用信箱)。至此 yaningyang 表示:「這件事以我目前理解的狀況沒有架空監察人的狀況」、「亂花錢嘛,這當我隨口說好了,這指控不精確,不用管他。」、「我先跟你們道歉,說你們架空監察人。這是個誤會,浪費大家時間。大家不用再討論了。」
對於站方以公司制度為比喻:社團中的監察人相當於公司裡的監察人,而站長相當於公司裡的董事(長)來解釋論壇的運作原理,yaningyang 則斥為:「大頭症也太嚴重了吧」。並對站方表示這是比喻,公司無論大小,大至上市公司,小至有限公司也是一樣會有董事(長)或代表人的解釋完全不予理會,繼續堅稱站長自命為董事長有大頭症。
如前文所提,由於 2018 年與 2019 年的團隊皆認為,2015 年至 2017 年之站長未經合法選舉選出,不得受領論壇給予的報酬,綠野溢領的論壇經費 360 歐(2017 年其未曾向教育組申請)與 yaningyang 溢領之 540 歐應返還論壇。對此,yaningyang 雖已徵求 2018 、 2019 全體幹部同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半年內攤還,但仍於一月中匯出 540 歐給依公約負責保管論壇財產的監察人。然而到了一月底,yaningyang 突然開始主張她所受領的報酬是教育組所給,只能返還給教育組。又私下透過監察人取得教育組帳戶,在教育組與站方皆不知情的情況下,逕匯了 540 歐至教育組,表示論壇應儘速返還之前她匯給監察人的 540 歐。論壇的現任站長接獲教育組通知後才知道,yaningyang 將款項匯到了代表處帳戶中,而非教育組帳戶。希望論壇內部可以協調出結果後,再由教育組協助處理這未經同意即匯入代表處帳戶的不明帳款。站方認為:
一、站長有無經過合法改選,是屬於論壇的內部關係,與論壇能否受領教育組補助這層對外關係無涉。這樣的道理也體現在,站長雖未經合法改選,但論壇仍可受領教育組所撥付的網路租用經費。站長報酬是教育組給予論壇補助經費後,論壇再撥予站長。因此,未經改選的站長欠缺合法受領報酬之資格時,仍應向論壇返還,若站長逕將 540 歐匯予教育組也不發生清償之效果。
二、教育組與站長之間沒有直接的債權債務關係,站長也非教育組雇員,站長是依公約向論壇拿報酬,而教育組是把經費撥給論壇,即便中間因為沒有監察人而由教育組匯款給站長,也不會改變論壇對內是對站長,與對外是對教育組的關係。
然而 yaningyang 對此置之不理,反以:「你們的嘴臉真的很難看」、「換個位置換個腦袋」等語相譏。並放話稱有人貪圖一筆不屬於他們的錢,令人噁心。但從 yaningyang 自己參與製作的 2011 年至 2018 年帳目(多年未依公約公布帳目,在 2019 年新任團隊要求下始補作)中可明確看出,2011 年至 2013 年的站長報酬與網域租用費,是直接從論壇經費中支出,證實了站方的說法為真,而與她後改口不願返還論壇溢領經費,只願給教育組的說法不一貫。
沒多久 yaningyang 再次改口宣稱她一月中匯給監察人 annylin 的還款只是兩人之間的私人往來帳款、是她存在監察人那邊的 Guthaben(儲值),並進而要求 annylin 歸還那 540 歐。
站在站方的立場,yaningyang 的說法當然是不可接受的。她個人對論壇的債務在匯款給監察人的時候,就發生了清償效力,債務已然消滅,站方當然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將應歸屬於論壇的 540 歐交予 yaningyang。
稍後,yaningyang 一方面開始宣稱論壇不是社團,所以不能從教育組那邊受領補助,也不能從事法律行為,她之所以可以獲得報酬是因為站長與教育組之間有直接的契約關係(她的原始說法非常凌亂,這是經過我事後整理的);另一方面她又堅信,如果她不把因為未經合法選出而受領的技術站長報酬返還給教育組,是犯下了詐欺罪,同時教育組也構成圖利罪。
以上的說法當然都是無稽之談。
一者、論壇有自己的公約,尚且依據公約選出站長(代表人)與監察人,更有德國台灣同學會會長聯席會議作為修正公約的最高決議機關,在組織上為社團並無疑義。二者、教育組也表明,它們確實把論壇與德國各地同學會等同視為自治團體;更表示,教育組只有補助社團、從未補助個人。三者、論壇作為非法人社團可以自己的名義在社會上從事法律行為,且無論是依據 § 50 Abs. 2 ZPO 或是民事訴訟法第 40 條第 3 項,都可以作為程序上的當事人,甚至在一定程度內直接享有權利能力,或是間接地依法理將應歸屬於社團的權利義務歸屬於社員全體。至於 yaningyang 自己宣稱犯下詐欺罪、教育組犯下圖利罪,則根本與構成犯罪的主客觀要件相距太遠。
這些道理,站方當然都花了非常多的時間向前技術站長說明,但 yaningyang 的回應僅是單純斥責前後任行政站長都在說謊、教育組也在幫忙圓謊。不過相對於 yaningyang 無法把道理聽進去的窘態,監察人經過長久的思考,終於肯定站方的說法於法有據,決定認列自己多年好友的所匯的 540 歐是用來清償債務。一件簡單的事情為什麼會變得如此複雜?作為 2019 管理團隊一員的我無法理解,但我只知道事情的伊始是:當初負責交接的兩方團隊尚在討論是否應向未經合法選出的站長索要報酬時,yaningyang 自己主動說:「2015-2017 技術站長的薪水不用 Yosuke 追討,我自己直接交出來」。後來在我詢問她自行延任溢領的 540 歐論壇經費還了沒時,她也是說:「還了」。對照 yaningyang 之後的說詞:「我匯到 annylin 帳戶上的款項屬私款,與論壇無關。」兩種相互矛盾的說法中,必有其一是謊言。
如果這件事還有什麼值得強調,那就是:yaningyang 跳出來說自己絕對負責到底的 540 歐是她個人對論壇的欠款,與 2019 年接手論壇經營的站長毫無私人關係,站長也不可能從中獲得任何個人利益。站長從未接觸過任何論壇財產,僅有耗費自己的時間、精神與金錢在處理交接與前技術站長溢領經費的問題上。
2019 年團隊上任兩個多月才堪堪完成財務交接,原因如上。還原交接始末後,我們看到這樣的事情:一位一年多前還站出來要求改選、呼籲同學救亡圖存的老技術站長,是如何從主動表示願意退還溢領經費不斷變換立場直至認定論壇不是社團,而自己只是家庭主婦,不靠信用吃飯;一位擔任了七年站長的人,在被要求還款後開始掙扎,並說出:「論壇人氣低到谷底,來日無多」。論壇經過多年不改選站長,好不容易才回到正軌,但假若力爭來的民主不是走在制度的軌道之上,那無論自治團體的頭兒如何更迭,都仍是一批僭主換過一批僭主。如果不能誠懇地面對自我,卻又想要無痛的轉型,那不過是沈浸在自己也不真心相信的虛假共識裡等待果陀。
* 以上所有內容皆有對話紀錄與往來信件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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