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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0-7-13 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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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電話去問法蘭克福的駐德國台北代表處了,他們告訴我,德國人去台灣之前,必須去他們那邊處理文件,他們的主要功能是這個.
而當我提出文件公證的請求時,他們告訴我,他們可以幫我蓋章,表示他們已經閱覽過我的成績單及畢業證書,但不保證德國學校願意接受這個章,
因為駐德國台北代表處的立場是代表台灣這個國家的,他們建議我把文件寄給德國在臺協會,請他們作公證.或者找一些也住在德國的人,而他們能作翻譯公證的事,而德國法院也願意承認他們所蓋的章的人,不過這部份,他們告訴我,他們不能提供一些人的名單給我,只建議我在台灣同學會上問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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