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 我搬到Essen 在一個叫德國熱線的大陸網站找到這個私房 每月230歐 押金300歐
這個大陸人是二房東(也就是跟德國人承租公寓後再分租一間給我)
當初因為這個房子沒辦法再簽合約了(因為大陸人亂搞,讓他朋友都登記在這房子名下好延簽)
所以有跟他說我住幾個月就走,他當然也同意,因為我2011/01需要再延簽,當然也就需要房屋合約
2010/11初我就跟他說我只住到11月底,請他們再找房客,他們也說ok
2010/11中我找到新的房子並簽好合約
2010/12我搬走那天他說電表還沒結算,要等月底結算後從押金扣掉再把剩下的匯款還給我(我也不疑有他...噩夢的開始)
過了一個月後,我遲遲沒收到押金,我主動打給他,他居然又說熱水器壞了,要我也分攤一些,一樣是從押金扣掉再把剩下的匯款還給我(這次我也忍下來了)
今天我再次打電話給他,他居然說他12月時沒找到房客,所以空的那一個月的房租要我跟他一人一半,所以所有的加起來扣一扣我的押金全沒了.....
這不擺明是坑我!!!因為一切都是口頭上談的,沒有任何紙本證明,我手上唯一有的是當初他收我押金300歐的紙本證明
想請問各位,還有甚麼辦法能拿回我的押金嗎?
如果沒有,希望藉著我的故事警惕台灣人們,大陸人全都不能信!!! 因為就我所知我也不是第一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