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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國外學歷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參考資料:
一、申請時間:101年4月2日上午8時起至101年4月16日下午5時止。
二、檢附證件:(證件請依下列順序裝訂)
(一)一般替代役申請書(於內政部役政署網站登錄後印出)。
(二)經我國駐外館(單位)驗證之最高畢業學歷證件(應屆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由學校出具證明文件;請外館在畢業證書影印本(在學證明)驗證後,由申請役男併申請書寄出);資料送件後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
(二)申請役男將應檢附證件於4月16日前完成掛號寄送內政部役政署甄訓組(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才算完成申請手續。
四、以學歷條件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其因退(休)學未能取得畢業證書者,撤銷本次服一般替代役資格。
五、經核定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應於入營梯次前2個月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俟體位判定後依籤號順序分梯次徵集服役;逾本次申請返國最後期限(102年1月31日)未返國者,撤銷本次服一般替代役資格。
六、入營時段:
1、第一時段:101年7~12月。
2、第二時段:102年1~6月。
七、101年以國外學歷役男申請單一役別單一需用機關一覽表
役別 | 需用機關 | 入營時段 (名額) | 學(經)歷及專業訓練 | 1 | 2 | 社會役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60 | 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內政部(社會司) | 10 | 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教育服務役 | 教育部 | 210 | 10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英語系國家大學以上畢業者。 | 以國外學歷條件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分發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師資缺乏區國中、小學及英語資源中心學校,擔任輔助教學協助地方政府執行偏遠國中、小學英語教學相關活動推廣工作。 | 文化服務役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20 | 2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觀光服務役 | 交通部(觀光局) | 0 | 4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醫療役 | 行政院衛生署 | 0 | 2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醫學學類、公共衛生學類、藥學學類、復健醫學學類、營養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及檢驗學類、牙醫學類、醫管學類、食品科技學系畢業者。 | 外交役 | 外交部 (國內單位)
| 20 | 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研究所畢業,取得博士學位者。 3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
33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備註:符合前開規定條件者,按31,32,33順序甄選。
| 合 計 | 320 | 1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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