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昨天我和我媽媽到台北地方法院公證我的財力擔保證明,
之前在網頁上看到說要準備存摺正本和影本,還有要帶擔保人的護照及印章,
可是幫我們公証的的承辦人員,並沒有跟我們要存摺影本,
只有要我們的身分證和影本,驗明後就要我們去繳費,費用是750元,之後蓋官印。
然後我又想說,拿到在台協會請他幫我蓋章的話,之後護照要延簽應該會比較方便,所以今天我又跑了一趟,
可是我在想是不是我會錯意了 我本來想說再蓋在台協會的章是免費的,
結果沒想到承辦的小姐跟我說,費用是900元
然後我就問他,如果我之後拿去copy再來蓋章的話是不是也要再收900元,
他問我是要做什麼用,我就跟他說是要留學用的,
他就回答我 我不知道,你要去問辦簽證的
所以我的財力擔保證明書,這張薄薄的A4紙,現在的價值是1650元(好貴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