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叫我寄合約過去,但宿舍寄來的信中有段文字讓我疑惑
:"Achtung: Bitte kein Einschreiben, da ansonsten die Zustellung des Schreibens nicht funktioniert." 請問這是叫我不要以掛號信的形式寄過去嗎? 請問這樣規定有甚麼原因嗎?
我最後還是選擇郵局的EMS,郵局說EMS是需要人簽收的,所以應該等同於掛號的形式,但我也只能選擇此方法,不然時間上會來不及。 雖說已經寄出了,但還是想問問看大家知不知道為什麼宿舍會這樣規定? 還是我有所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