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台灣同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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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小心這位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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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3 14:26: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當初我以為這人值得信賴,就將多餘的空房租給她。家具、廚具、棉被等,她可以免費使用,而且有任何生活或學習德文的問題我也盡力幫忙。我很尊重她的隱私,也從不對她提出什麼過分的要求,甚至有好吃好喝的東西也不吝跟她分享。我自認沒有凹她或對不起她的地方。

可是她徹底破壞我對她的信任。她暑假想出去玩,不願負擔房租,竟然在沒徵得我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網路上張貼短租廣告。我事後得知,非常不滿。後來他找來的人遭到拒絕後,就說要搬走。可是要搬也要一個月前先講,但她兩個禮拜前才告知,害我只有一兩個禮拜的時間可以找新室友。跟她說明我的難處,但她依然執意要走。而且在搬走的那天,也沒把自己的東西清乾淨,留垃圾給我。寫信給她,打電話給她,也幾乎都不理不睬。

台灣人在異鄉應該互相照顧,這是我一直以來的想法,但這次事件讓我徹底失望了。她之後會搬到哪裡我不知道,我只能請大家遇到這個台灣人時多加留意,不要讓自己權益受損。無論如何,跟任何人(包括台灣人)簽租約,一定要嚴格規定清楚,過多的信任到頭來只會傷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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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7現金 +7 短評 +5 收起 理由
EpiblastDuh + 5 樓下,被人整別先往自己身上找錯...錯的是壞 ...
尼叔 + 1 你錯就錯在沒有收押金,和對方哪裡人無關。 ...
cross5213 + 2
soxi + 1 辛苦你了!加油!好壞人沒有國籍! ...
chopin911528 + 1 方便當隨便
cat + 1 唉~把在台灣的壞習性帶過來.... ...
coen64 + 1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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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3 16:47:16 | 顯示全部樓層
當時沒有和他要押金嘛 ? 通常避免糾紛 .
zwischenmieter 短租的這種最好還是收個押金簽個約會比較保險.
畢竟錢這種事情比較傷感情 .
還是在彼此進住之前就先講清楚說明白 .
一切照合約走兩邊都得遵照會比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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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2短評 +2 收起 理由
fractals + 1 我很贊同
cat + 1 遇到這種爛人, 簽約有用嗎? 走了也找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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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7-3 18:20:3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chuang136 於 2013-7-3 16:47 發表
當時沒有和他要押金嘛 ? 通常避免糾紛 .
zwischenmieter 短租的這種最好還是收個押金簽個約會比較保險.
畢竟錢這種事情比較傷感情 .
還是在彼此進住之前就先講清楚說明白 .
一切照合約走兩邊都得遵照會比較公平 ...


當初很相信她,沒有收押金。她走掉之後,我打電話給她都不接,半夜才傳一封簡訊來,說當初本來是決議負擔我一半的損失,但現在人在其他城市,不願再付那筆錢,而朋友也不願借錢給她。唉,當初沒有收押金是我太笨太相信她,但她簡訊寫那麼清楚,竟然還可以丟一句不願再付就想一筆勾銷。簡訊就像白紙黑字一樣,寫了就是寫了,哪能反悔?就像今天簽了一張借據,隔天拿到錢就說我不想還,這樣合理嗎?

今天我在路上遇到她,立刻叫她履行簡訊所寫的承諾,可是她講一堆理由,先是說沒錢,後來又說不願支付。就這樣我們一路爭執到某位台灣仁兄的住處樓下,我請那位仁兄不要介入爭端,他勃然大怒,吼道他有法律顧問云云,隨即也將前室友拉進室內,關上大門。(我有全程錄音)唉,原來世界上真的有這種人,而且還是跟我說同一個語言來自同一個國家的人!

[ 本文最後由 fractals 於 2013-7-4 01:08 編輯 ]
發表於 2013-7-4 06:55:00 | 顯示全部樓層
就我知道的內容並不是這樣, 對方有在適當的時間告知你了,不知道為何你會說對方沒有告知?
還是好好跟對方親自溝通吧, 誤會不是在這個論壇上你一言我一句就能夠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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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tals + 1 何謂適當?請具體說明清楚吧!就我所知道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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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4 09:28:41 | 顯示全部樓層
依照原po敘述:
這位小姐在沒有告知房東與之商量就自行找房客,實在很隨便及不尊重當初好心將房子租給她的人。
後來找到要承租她房間的人被拒絕後(也就是搬出前兩周.....兩周是要人怎麼找房客啊,基本合法也要六周到三個月前告知),隨即想脫手這個麻煩的房間,告知要搬走,真的是自己方便就好,別人死活不關她家的事....

自己也吃過與原po相類似的虧,不過幸好當時有筆錢壓在我這邊,說明了押金的重要性.......就算是租給信任的人也要公事公辦啊!
台灣人其實很親切,但太過於相信別人的性格,往往在別人利益取捨下被犧牲的就是自己,縱使對方同是台灣人也一樣。

[ 本文最後由 chopin911528 於 2013-7-4 09: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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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warm + 2 無論如何,押金是一定要收的,這是保護自己應做 ...
fractals + 1 還好你有押金在身邊,不會像我一樣欲哭無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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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4 11:59:04 | 顯示全部樓層
有押金基本上就比較好辦事吧 . 不管他怎麼耍賴不合理的要求錢都已經在你手上 . 要不要當一個合理的二房東是你自己決定. 強烈建議這樣的公正做法 . 台灣人就是因為太好客太有人情味 . 總是在這種上面吃悶虧 . 不管怎樣只要涉及長時間或高金額的事情 . 就是要簽個白紙黑字的約和收押金 .


原文由 chopin911528 於 2013-7-4 09:28 發表
依照原po敘述:
這位小姐在沒有告知房東與之商量就自行找房客,實在很隨便及不尊重當初好心將房子租給她的人。
後來找到要承租她房間的人被拒絕後(也就是搬出前兩周.....兩周是要人怎麼找房客啊,基本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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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tals + 1 真的!信任的結果換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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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4 18:26:0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fractals 於 2013-7-3 14:26 發表
當初我以為這人值得信賴,就將多餘的空房租給她。家具、廚具、棉被等,她可以免費使用,而且有任何生活或學習德文的問題我也盡 ...


別想太多,不習慣遵守信用的人是很難在德國打工及生存的,年近30歲的人申請到德國打工度假應該是早在台灣沒啥成績,只好趁快滿30歲時申請打工機會,我認為她的目的應該是要找外籍人士聯誼,目標並不是在"打工"上. 德國人注重專門職業不會娶做餐飲業的當老婆或是女朋友(怕家人或朋友恥笑),德國餐飲業是留給東歐人或是其他國家的打工留學生,在美國也一樣.無論在美國或是德國, 華人總是喜歡坑自己人.
給那位immmanuel先生,此事件是對事不對人,身為台灣男性是否也應該保持紳士風度?學習德國實事求是的精神. 還有你應該是住在berlin吧!我的好友是柏林外交部主管(Auswärtiges Amt公務員)ps.與台灣在柏林的辦事處無關,希望你在柏林是有遵循德意志聯邦法律. 德籍先生是我的配偶,隸屬於Bayern公務員主管,請勿在此任意誹謗德國聯邦公務員.
immmanuel小朋友,請你在叫囂之前也得先瞭解對方的背景,若你是在台灣肇事,恐怕也是被警局偵查的常客. 我的先生除了是公務員身份之外,並也是固定出席的Besitzer陪審員在德國法院,我台灣的家族成員都是師字輩背景,開業西醫師和中醫師,大學教授,國小教師,律師,檢察官,法警,技師;若要論另一種背景,早期家中是經營遊藝場,撞球場. 對於沒教養沒修養的小朋友,不予置評,我懶得浪費時間回應,如再有挑釁及公然侮辱行為,一律依法律程序送辦.

[ 本文最後由 bertha 於 2013-7-10 10: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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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10現金 -107 短評 +7 收起 理由
jazzsax + 1 我台灣人 在德國做餐飲夜就是該死 嗚嗚 ...
immanuel -65 + 3 歡迎依法送辦!奉陪到底~
EpiblastDuh -10 可以停了吧?
尼叔 + 1 ( ⊙ o ⊙ )台灣共和國有設大使館?那我們中 ...
kido183 -15 來朝聖
catwyc -1 台灣在柏林沒大使館喔~不知道閣下的好友是 ...
german -1 bertha發表於 2013-7-5: "我已請德籍先生 ...
yhting -5 作餐飲的躺著也中槍
fractals + 2
lockq -10 給immanuel +100分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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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5 09:36:3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最後由 bertha 於 2013-7-5 09:04 編輯: "德國人注重專門職業不會娶做餐飲業的當老婆或是女朋友(怕家人或朋友恥笑),德國餐飲業是留給東歐人或是其他國家的打工留學生,在美國也一樣.無論在美國或是德國, 華人總是喜歡坑自己人.
給那位immmanuel先生,此事件是對事不對人,身為台灣男性是否也應該保持紳士風度?學習德國實事求是的精神."



我一友人的鄰居是德泰聯姻, 兩個孩子. 我們去一家不分季節經常滿座的自釀啤酒屋, 那位泰籍太太不是老闆娘而是工作人員, 親切服務. 菜單還因她有泰國口味, 美味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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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5現金 +16 短評 +1 收起 理由
8178wu + 1 那你德籍老公會恥笑鄰居嗎?
melvintien + 5 推在那裡..好餓
angeline994 + 1 可以分享一下啤酒屋在哪嗎(跪) ...
EpiblastDuh + 5 餓死我了 給你扣分
Heike + 5 有看有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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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5 11:08:2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bertha 於 4/7/2013 19:26 發表
給那位immmanuel先生,此事件是對事不對人,身為台灣男性是否也應該保持紳士風度?學習德國實事求是的精神. 還有你應該是住在berlin吧!我的好友是柏林大使館主管,希望你在柏林是有遵循德意志聯邦法律.


我住在Tübingen,連過無人無車的馬路也等紅綠燈喔~,
但是我也很想認識你在柏林大使館的主管好友,
如果可以,能否就大方說出你朋友的大名,
這樣或許更可以達到震攝的效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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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4現金 +17 短評 +1 收起 理由
lyon + 2 同鄉人推(這年頭看紅綠燈的很少了) ...
Chia-chi + 1 有看有推
Heike + 5 有看有推
tiongti + 10 過馬路都有遵守交通規則給 10 元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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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5 12:02:3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immanuel 於 2013-11-14 00:44 編輯

我噴了!

我懇求你的柏林主管來找我,不用約Termin,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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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t + 5 + 1 有看有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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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5 15:12:17 | 顯示全部樓層

煩請注意文章內容

煩請各位發言者注意文章內容議題為
"提醒與討論租賃事宜"

關於種族偏見發言請避免
原文由 bertha 於 2013-7-4 18:26 發表
德國人注重專門職業不會娶做餐飲業的當老婆或是女朋友(怕家人或朋友恥笑),德國餐飲業是留給東歐人或是其他國家的打工留學生,在美國也一樣.無論在美國或是德國, 華人總是喜歡坑自己人.


另關於其他個人爭執與網路約面談時間/約戰請依主題移至 酸甜苦辣塗鴉版 德國生活大小事版同學會各地方版面 進行

本討論串非關於租賃與住房問題的內文請在本樓(12樓)為止
其後另有非關主題討論視情況會進行a.刪除、b.轉移到適當版面或c.另開討論串方式以便於版面秩序與文章的維持
謝謝各位


==============================================
請留意
評論文章的字數有限
當字數過多時會被切掉
請留意自己的留言是否完整表達句意
已促進雙方意見表述的完整性
謝謝各位

[ 本文最後由 IOP 於 2013-7-9 22: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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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4現金 +20 短評 +2 收起 理由
Gwen + 10 IOP SUPER~~^^~~你的留言最讚, LOL
naiyuan + 10 我很贊同
soxi + 1 有容乃大!
Chia-chi + 1 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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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10 08:19:2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fractals 於 2013-7-3 14:26 發表 她叫林XX,年近三十,高雄某餐飲相關學校畢業,年初來德國打工渡假,這幾個月待在海德堡,明年年初回台。當初我以為這人值得信賴,就將多餘的空房租給她。家具、廚具、棉被等,她可以免費使用,而且有任何生活或學習德文的問題我也盡 ...
1.你是否有跟此林小姐簽約?且我好像有看到妳說妳有錄音下來,有的話,都可以當做法律證據,建議您可以找學校法律顧問oder找法律系學生(學生我可以介紹給妳,至於學校法律顧問,我以前找過,在Mensa那邊,對於租房問題他們都很熟,因為他處理的問題幾乎都是租房問題)妳也可以問法律顧問,提告是否可以,通常贏的機率高的話,他們會強烈建議你提告!
搞不好有人會免費幫妳告,因為他們都是剛畢業不久,都在搜集經驗;輸了妳需付法律程序費用,贏了,對方需付全部,且這幫妳告的法律顧問會出現一筆律師費要求對方支付(這叫順便賺錢)!

大約5-9年前,有另一個臺灣學姊也遇到同樣問題,她也是好心收留另一個臺灣同學,結果學校法律顧問建議她提告,也當她律師也告贏了!最後這臺灣女生需付“垃圾清理費”+“N個月房租”+“訴訟費”+“告方、贏方律師費”+“一點點的精神補償費”

2.妳也要看一下妳的合約,是否可以讓妳轉租他人,不行的話,你就沒有轉租權,弄不好,搞不好房東會轉過來告妳;如果你的合約完全沒寫到,妳就有這權力使用此“出租權”,我記得那位台灣學姊贏就是德國法律出租權只承認到二房東,三房東就沒有權利把房間轉租出去!所以學姊贏了~~
PS:通常德國如果房東不是太機車的,都不會寫說不能轉租,尤其是如果是租整個Wohnung的,只要一個人是法律承擔任,他們就會讓這法律責任承擔人將下面房間出租!

在德國,就要學會全部都考法律程序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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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chi + 1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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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10 11:05:2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bertha 於 4/7/2013 19:26 發表
...給那位immmanuel先生,此事件是對事不對人,身為台灣男性是否也應該保持紳士風度?學習德國實事求是的精神. 還有你應該是住在berlin吧!我的好友是柏林外交部主管(Auswärtiges Amt公務員)ps.與台灣在柏林的辦事處無關,希望你在柏林是有遵循德意志聯邦法律. 德籍先生是我的配偶,隸屬於Bayern公務員主管,請勿在此任意誹謗德國聯邦公務員.
immmanuel小朋友,請你在叫囂之前也得先瞭解對方的背景,若你是在台灣肇事,恐怕也是被警局偵查的常客. 我的先生除了是公務員身份之外,並也是固定出席的Besitzer陪審員在德國法院,我台灣的家族成員都是師字輩背景,開業西醫師和中醫師,大學教授,國小教師,律師,檢察官,法警,技師;若要論另一種背景,早期家中是經營遊藝場,撞球場. 對於沒教養沒修養的小朋友,不予置評,我懶得浪費時間回應,如再有挑釁及公然侮辱行為,一律依法律程序送辦.


1. 版主已經說過,期望討論的內容可以針對租賃和住房問題;不另欄回覆或新開主題,而是不斷重新編輯,其實是一種取巧的方式。
2.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背景,既與主題無關,就無需大聲嚷嚷;既然肯認德國的法治精神,就該挺起胸膛做人,而不是牽拖關係和權勢。
3. 無論主觀上願意與否,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一馬已經另開主題 (好大的官威啊! 嚇死我了~),請讓這裡回復符合住屋主題的討論。

[ 本文最後由 Nish 於 2013-7-10 12: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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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1短評 +2 收起 理由
kido183 + 2 一點民主素養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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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10 15:24:52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知道你是不是學生,如果是,許多城市都有Mieter Verein提供學生約25歐的法律諮詢。如果你手有證據,Mieter Verein的律師會很自動的幫你告他,
最後你很有可能只要出25歐的諮詢費,但可以拿回不少房租跟其他費用。
就算諮詢過後律師覺得告不贏,你也只多花25歐而已。

看你要不要爭這一口氣。
發表於 2013-7-10 15:50:4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IOP 於 2013-7-5 15:12 發表
煩請各位發言者注意文章內容議題為
"提醒與討論租賃事宜"

關於種族偏見發言請避免


另關於其他個人爭執與網路約面談時間/約戰請依主題移至 酸甜苦辣塗鴉版 德國生活大小事版 或 同學會各地方版面 進行

本討論串非 ...

bertha 實在該檢討自己的用詞跟態度
發表於 2013-7-10 16:40:28 | 顯示全部樓層
由於本文有板友提出異議,在此暫時鎖文收錄精華留存。
待意見於合宜版面表達完畢後或無特殊意見的情況,一周內恢復。
==============================

再次提醒各位。
本討論子區為住-別在德國當"無殼蝸牛"喔 ,其他 網路面談/ 約戰/ 叫戰/ 版務討論 或 等等其他不相關住屋主題,煩請移駕各相關版面。

由於各大小版主為義工職,無法24小時隨時瀏覽版面處理全部事物,造成不便,請多見諒。


[ 本文最後由 IOP 於 2013-7-10 16: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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