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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人知道德國的離婚程序嗎? (在不請求律師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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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 12:49: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我於2007年2月飛至德國,與我"同性伴侶"在德國註冊結婚。領有結婚證書,也經德國法院公證過。
這段期間,我有辦理過德國依親簽證,但是我從未以該簽證入境德國。我們已經分居1.5 年,他目前人在德國,我人在澳洲唸書。
我們雙方同意離婚,但是條件是我必須自己找律師,付律師費。但我聽說 德國離婚不一定要請求律師當代表,不知是否有何簡化程序,或是透過哪個單位索取表格,然後雙方彼此簽名,即可正式生效離婚。 雖然我人在澳洲,但是我想所有的文件,我都可以用郵寄方式提供。
若是有任何人了解程序,可以幫助我,我會非常感激
我的信箱 hsinholin@hotmail.com

MIKE
發表於 2009-1-11 13:10:2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想你要先有心裡準備,
在德國要撤銷伴侶關係是無法簡單到像台灣只要彼此簽署好文件,
然後遞送行政機關就可完成,
在德國依照伴侶法第15條規定,是必須向法院提起撤銷之訴,
另根據伴侶法第15條第2項第1款規定,
兩人分居1年以上,且彼此都同意撤銷伴侶關係的前提下,
法院是可以判決撤銷2人的伴侶關係,
但現在你須先確定你和你的伴侶的最後共同居留地,
向該地地方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假如你和他從來都沒有共同生活的居留地,
那就要以他的住所地為準,向該地地方法院提起,
最後,是否需要律師這個問題,
因為法律規定必須向法院提出撤銷之訴,
之後法院還要進行相關事項的確定,
例如你和他的財產關係,
這些手續都指向一位律師是必定要的,
但如果你們每樣事情都有共識,
在第一審的階段是不需要律師的,
也因此似乎你就得自己出庭舉證,
謹提供個人小小的認知,
祝一切順利!

[ 本文最後由 lung0105 於 2009-1-11 14: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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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1 18:50:3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詢問有離婚經驗的德國友人,他說他當初離婚時他有律師,對方並沒有律師,
因為他們是在很友好的狀況之下協議離婚,上法庭之前雙方已經協商過一些贍養費及財產等問題,
所以對方很信任他,由我朋友請律師出庭而已。
友人說離婚時最重要是牽涉到財產問題,如果你沒有律師而對方有律師,
當然對方的律師會為自己的委託人多爭取利益,這時沒有律師那方會吃虧很多,尤其你的財產很多時,
可能會被對方要求很多...,所以委託律師可以保障自己的財產啦~
不過,最壞的打算是,如果你不想請律師,離婚時對方要求你分財產給他,而你不願意支付的話,你可以從此逃之夭夭,不再踏入歐洲境內:109:


還有另一個可能性就是,你可以因為結婚後沒有實際同居生活而申請婚姻無效,或者兩人分居一年以上並協議離婚,
至於這些程序就必須請教法律專家了...
發表於 2009-1-11 20:10:08 | 顯示全部樓層
在德國同性的伴侶關係,
根據特別法優先普通法的原則,
主要是依據伴侶法的規定,
Yuki大大指出的應該是民法規範的離婚手續,
在伴侶法裡,是不稱為離婚的,
另外就是伴侶關係的結束要件主要是規範於伴侶法第15條,
進入訴訟程序後,法官會考量兩方的財產,
分別對於共同財產的分割、日常家用的支出及未來生活保障等方面做出裁判,
所以律師在這方面比較有經驗,
不然靠版主跨海寄資料給法官,
或者靠不願意出庭的另一方辦理,
我想這應該難如登天吧!?
祝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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