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是在Sparkasse辦的,
開設的帳戶和文件全名是: Verpfändung eines Sparguthabens als Mietkaution
如果有需要支用這個帳戶中的存款的情況時,
必須同時有租屋者(也同時是Verpfänder)和房東(vermieter)的簽名才能動用。
當然這個帳戶中的存款也可以累積利息,
但這並不是一筆單屬於我的,或是單屬於房東的錢,
所以文件會有兩份,
一份開頭寫著: Für XXX(租屋者的名字)
另一份開頭寫著: Für XXX(房東的名字)
署名時,
租屋者簽在Unterschift(en) des Verpfänders的欄位(所以在法律上我們是是這筆存款的Verpfänder,而非Inhaber)
房東簽在Unterschift des Vermieters的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