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mbaanita 於 2009-7-2 13:31 發表
6/30當日來回阿姆斯特丹與漢堡
回程其中一段 Hilversum - Osnabrück Hbf 的 IC241給我慢了20分鐘才到 Osnabrück Hbf
想當然爾, 我趕不上原訂 20:23 Osnabrück Hbf 出發到 Hamburg 的 IC2022
一抵達 Osnabrück ...
我有要過,
DB牛,我比他們更牛
那次次賣票機有問題,讓我買錯
我先去問賣票的人他們說沒辦法
然後我打給DB的客服電話(要注意,那個很貴)
他們本來不賠,說是我操作錯誤,但是那個小姐在聽我講前半段之前,給我一個操作建議
就是我在買票時做的步驟,也就是說他自己也犯同樣的錯誤
所以我說,你剛剛也是一樣,所以表是這是正常人遇到同樣情形的正常反應
不是我操作錯誤,他無話可說,就賠給我了
現在新規定是可以賠現金(忘了哪看到)
那時只賠 Gutschein
我還打電話到Verbraucheryentral
她叫我打電話到Schlichtungsstelle Mibilität
那邊的人不錯,還跟我說真的要不到,要我寫信給他們他們會跟DB處理
但是我後來自己要到了
後來幾次車誤點了,一次兩個半小時,一次兩小時
一個沒要(因為DB說那是外在因素引起的)
一次是到站馬上陪(我就跟他說 Unser Zug ist 2 Stunde verspätet, werden Sie Schadenersatz erstatten?)
講哪麼多,重點是
1.去看Schlichtungsstelle Mobilität的網站
www.schlichtungsstelle-mobilitaet.org
上面講的非常清楚,哪種車超過多久賠多少,注意她怎麼規定就怎麼賠
2.因為怎麼規定就怎麼賠,若是不符合賠償情形就不要花力氣了
我不想冒犯我們台灣人,但是台灣有鬧就拿的到那套在這邊行不通
(我想大家都很理性應該不會這樣,但是台灣有時自己闖紅燈被撞還要對方賠bosm19,什麼道義責任,這邊行不通)
但是符合規定的就盡量爭取(有時我也懶得要,因為有時買到的是Dauerspezial的票29元,他賠只賠你買的票面值的20%
,還是賠Gutschein,實在很懶)
所以規定讀清楚是首要原則!因為DB的人不一定比我們清楚
3.口頭答應的事是沒有效力的,不過客服電話是有錄音的,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問對方(承辦員)的名字
這樣人家也會比較小心不要呼攏我們
就這樣,祝大家索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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